2018年8月15日下午兩點半,上班的高峰時段,在迎賓街與開源大道路口站高峰的民警攔住了一輛小型的三輪電動車。
這輛電動三輪車體積不大,卻拉了28根長5米左右方管的,在上班高峰期招搖過市。
交警:你知道為什麼攔你嗎?
駕駛員:不知道。
交警:你這樣拉貨是違法行為,叫非法載貨,明白嗎?
駕駛員:沒關係,距離不遠我很快就到啦。
交警:不是有沒有關係,而是你這樣很不安全,對其他駕駛人和行人都很不安全,萬一你把別人掛傷,撞傷了怎麼辦?
駕駛員:沒關係,我很小心的,怎麼會撞上別人。
交警:不是你小不小心的問題,你這樣做是非常危險地,是違法行為,請您下來先把貨卸掉,通過其他方式轉運。
但是問題出現了
交警:你是怎麼上騎到車上的?鑽進去的?
駕駛員:我是鑽進去的。
交警:你這樣出了什麼事故,你自己連逃出來都很困難。
老師傅啊,
您可長點心吧,
這不出事還好,
萬一出事了後果不堪設想,害人又害己啊
非機動車載物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 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參加人機動輪椅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2、 三輪車、人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兩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身0.2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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