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灣區人民檢察院首例行政公益訴訟取得實質性進展

金灣區人民檢察院首例行政公益訴訟取得實質性進展

近日,金灣區政府召開政府工作會議,決定在珠海市城市職業技術學院(下稱“城職院”)東西校區之間增設立體過街設施,方便該校師生往返東西校區,同時恢復金二路市政道路功能,以解決周邊群眾的出行問題。至此,金灣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取得實質性進展。

金二路位於城職院東西校區之間,本為連通珠海大道、金湖大道的市政道路。在2018年初金灣區人大會議期間,多名市、區人大代表向我院反映城職院在擴建東校區時,將金二路作為校園道路進行規劃,並擅自封閉該路阻止社會車輛通行,嚴重侵害人民群眾通行權利,希望檢察機關從公益訴訟的角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收到人大代表反映的情況後,我院領導極為重視,指派訴訟監督部進行初步調查。2018年1月底,我院決定對該案立案調查。經書證收集、視頻固定、走訪調查等一系列取證工作後,認定城職院在施工過程中違反規劃建設方案,將金二路作為校園道路進行規劃建設,且在東區擴建項目已完工並陸續投入使用情況下仍封閉道路,禁止社會車輛通行,嚴重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為全面瞭解情況,我院由院領導帶隊到城職院走訪座談,瞭解到城職院因東西校區跨越市政路,確實存在師生出行安全的擔憂。5月14日,我院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職,在兼顧師生的安全需要和群眾的出行需求的同時,加強與學校的溝通協調,儘快採取有效措施,恢復市政道路功能。區政府對此高度重視,6月11日,區委常委、副區長陳旭主持召開珠海市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協調會議,會議決定:增設立體過街設施,解決該校師生往返東西校區的交通安全問題;該道路恢復市政道路功能以解決周邊群眾出行問題。日前,金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向我院覆函,表示將按區政府工作會議要求,認真抓好落實,積極開展相關工作。

公益訴訟是對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由法律規定的國家機關或者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制度。2017年7月1日,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正式確立了檢察機關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提起公益訴訟的法律制度。今年以來,我院根據法律授權,在上級檢察機關的指導下,勇於擔當,主動作為,積極開展公益訴訟探索實踐,努力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本案的辦理,促使城職院違法佔用市政道路問題的解決取得實質性進展,既有利於保障城職院師生的出行安全,又有力維護了法律權威和社會公益,同時也讓公益訴訟訴前程序的內在價值在依法服務大局中得到充分體現。

接下來,我院將繼續關注,跟進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職,將政府工作會議決定儘早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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