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許應鑅:清介自持比「青天」

清風峻節廣州歷史人物廉潔事略

選自《廣州歷史人物廉潔事略》

廣州市紀委監委、 廣州大學歷史系編

簡介

許應鑅(1820-1891年),原名應麟,字昌言,號星臺,清廣東廣州府番禺縣人。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舉人,咸豐三年(1853年)進士。歷任廣饒九南兵備道兼九江關監督、江蘇按察使、江蘇布政使、浙江巡撫等職。許應鑅一生“清介自持”,清正廉明,在任江蘇按察使期間平反百餘件冤案,被老百姓譽為“許青天”。

生平

出身名門 抗英建功

許應鑅出身於富貴之家,為清代廣州高第街許氏家族的一員。高第街內有一小巷叫許地,巷內都是富麗堂皇的豪宅,這便是被稱為名門望族的許氏家族聚居的宅邸。由於當時高第街為番禺縣屬,所以清代大詩人龔自珍在著述中說“粵稱世家,必言番禺許氏”。許應鑅的祖輩與父兄因做鹽業生意積累了鉅額財富,但是與眾多清代商家不同的是,許家子弟並不喜歡與別人爭奢鬥富,卻喜歡讀書、考科舉、從政。在晚清光緒年間,許家就出了18位舉人、進士、翰林。如許應鑅的堂兄弟應駰、應鏘、應鑾、應鏞、應錝、應鍇、應鎔等七人均中舉人,被稱為“七子登科”。

在這樣的家族氛圍中,許應鑅自小在其父兄督促之下,嚴格要求自己,刻苦讀書。春去秋來,寒來暑往,小應鑅在讀書的過程中,受到很多教益,他一方面繼承商人家族務實和善於治事的特點;另一方面又從前賢典籍中汲取深厚學養。家族中的長輩都對小應鑅讚譽有加,認為此子日後必成大器。

道光二十年(1840年),英國發動第一次鴉片戰爭。戰爭期間,英軍曾嘗試攻打廣州,許應鑅與族兄們組織團練反擊。因抗擊英軍入城有功,清廷特賞以主事職銜。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許應鑅考中舉人,咸豐三年(1853年)許應鑅赴京趕考,他以會試第十二名的成績中進士,被授為工部主事,從此步入仕途。

任工部主事後不久,因江西臨江府知府出缺,許應鑅被提拔為郎中,出任江西臨江府知府。

履任前,許應鑅就瞭解到江西臨江府民風彪悍,多有不務正業的遊民。履任後,許應鑅發現臨江府打架鬥毆之風盛行,偷扒搶竊眾多,對臨江的社會治安造成極大的威脅。而當地衙門的捕快在收受遊民的賄賂後,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使得民怨四起。許應鑅通過明察暗訪,終於把情況調查清楚。他首先在衙門內部進行吏治方面的整頓,將接受賄賂、不盡職守的捕快全部辭退。接著派出幹吏將當地最為囂張的幾個大盜全部捕獲,並在衙門大堂對其進行公開審判,分別依律判處他們充軍流放和死刑。好鬥生事的遊民一下子被新來的知府震懾住,許應鑅趁機把他們聚集起來,耐心勸誡,鼓勵他們以“正業”為本,參加勞動生產,同時將廣東種植柑桔的技術傳授給這些遊民。為解決他們沒有本錢進行種植的困難,許應鑅又親自做主,由官府出面為他們提供果苗。這些好鬥之徒無不為之感動,紛紛轉務“正業”,地方治安逐漸好轉。而許應鑅所傳授的種植技術也在江西臨江民間廣為流傳,當地至今還將他教民種植的柑子稱為“許公柑”。

勸桑興學 息訟平冤

明清時期,許應鑅家鄉所在的珠江三角洲是養蠶業十分發達的地區。在江西任職的時候,許應鑅觀察到當地的特殊地理環境,適合養蠶,於是他從家鄉僱來蠶工,親自把家鄉的種桑養蠶的技術傳授給鄉民。針對民力不濟的情況,許應鑅答應由官府出資幫助老百姓購買桑樹和蠶種。為解決後續的生產問題,他還專門成立蠶桑局,為百姓提供技術指導,並幫助他們銷售。江西的養殖業由此興盛起來,許多人家通過養蠶擺脫貧窮的生活境況。

除了發展生產、穩定社會,許應鑅也非常重視其他民生工作。在擔任江西地方官的時候,他利用有限的職權,做了不少有益於鄉里的事情,尤以興辦學校、建善堂、免除民間溺女嬰的陋習最為突出。晚清時期,江西經濟並不發達,老百姓生活壓力巨大。為了增加家庭勞動力以及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作祟,民間多以生子為尊榮。倘若生出女兒,非但不會好好培養,反而會將女嬰溺死,以減省口糧。許應鑅針對此種情況,嚴令禁止民間溺女嬰的陋習,並由官府出資興辦學校,通過選拔並免除學費的方式來鼓勵百姓子弟讀書,建立善堂來救助老弱病殘,江西的百姓由此對許應鑅非常尊重。光緒四年(1878年),許應鑅調任江蘇按察使。江西百姓對這位愛民如子的父母官依依不捨,於是扶老攜幼自發結隊前來,並以最豐盛的酒菜為他餞行。當許應鑅啟程時,許多人攀著他的車轅,久久不肯放手。

江蘇農商發達,在明清時候有著“蘇湖熟,天下足”的美譽,也是天下賦稅重地。所謂利多則是非多,江蘇民情好訟,無論大小事,都喜歡訴之於官府。當地的一些狀師,便利用這個好訟的情況,兩邊收受訟師費,再加上官府的敷衍了事,造成不少冤假錯案。許應鑅上任江蘇按察使之後,花大量的時間翻閱卷宗,甄別案件。許應鑅性子素來耿直,在得知案件實情之後,他壓住怒火,對這些案件進行詳細調查和審理,半年時間百姓平反冤案即高達一百多件。江蘇百姓為此感激涕零,都稱他為“許青天”。

除盜利民 清介自持

光緒十二年(1886年),許應鑅升任為護理浙江巡撫。光緒九年(1883年),法國入侵越南,中國沿海告急。而在浙江沿海,海盜向來猖獗。此時,來自台州的海盜黃小二趁機騷擾,多次上岸打家劫舍,為禍一方。許應鑅果斷地發號施令,派水師部隊出近海追殺海盜,另外又組織官軍加強海岸防守。黃小二見到官軍調動有度,組織嚴密,再也不敢到浙江陸地上搗亂,百姓由是得以安居。許應鑅的上司兩江總督劉坤一為此上奏朝廷,稱讚許應鑅“廉明強幹”。光緒皇帝也非常欣賞許應鑅的操守與才華,他特別傳諭軍機大臣嘉獎許應鑅。在諭旨中,光緒皇帝稱:“(許)應鑅辦事認真,才長心細。”

光緒十七年(1891年),許應鑅病逝於浙江巡撫任上。許應鑅為官三十餘年,由知府一直做到巡撫的高位,期間因為籌措軍費、興修水利、組織生產等工作,經手的款項不計其數,但是他平生“清介自持”,從不購置私人產業,除了俸祿之外,一分錢也沒有多拿。不僅如此,他還常常用自己的俸祿賙濟貧乏的人。正如《番禺縣誌》所載:“(許應鑅)平生清介自持,服官三十餘年,俸餘賙濟貧乏,不置產業,戚里稱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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