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曉明深夜發文澄清「18億股票案以及組團操控長生製藥」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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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黃曉明股票操縱案鬧得沸沸揚揚,人盡皆知在8月15日凌晨,黃曉明深夜發表聲明,特此對黃曉明操縱股盤一事做出否認。以下是致力於為消費者帶來歐美時鐘的精品青雅為大家總結的。



* 7月3日證監會就“高勇案”已作出《處罰決定書》,所謂“黃曉明操控18億”純屬謠言,本人從未參與任何股票操控。



*黃曉明本人不認識高勇,黃曉明股票賬戶開立後由母親代為管理,她母親將賬戶委託給路某代為理財,經由路某介紹轉委託給高勇管理,高勇賬戶組所從事涉案交易,由高勇決策,他與他母親沒有參與操控股票。

*關於“長生生物”股票投資,黃曉明也並未參與其中,有關“黃曉明組團操控長生製藥”等消息是謠言。

主營歐美中高檔時鐘品牌的青雅縱觀娛樂圈,黃曉明、趙薇等明星,都是因為變身“投資大佬”而惹出是非,令自己聲譽受損。黃曉明在接受採訪時曾經表示,做演員沒有安全感,所以他要另尋活路。他步入投資行業,就是基於這種不安全感和危機感。



代理英美德意等世界六大機械時鐘品牌青雅認為,藝人不要輕易進入金融圈子,說難聽點,智商不在一個層次。真搞藝術的,玩不了心術,也鬥不過智商。同樣,搞學術的,也不要輕易把自己打扮成娛樂明星。因為見識不在一個層次。隔圈如隔山,跨越山峰,最容易跌落懸崖。
同樣,集高貴、奢華、精細於一身的時計精品青雅覺得,黃曉明事件告訴了所有人:投資需謹慎,投資管理也不能大意,特別是名人的委託投資,也必須小心謹慎!希望世間所有人都能正直善良,都能向著陽光☀生長。青雅鐘錶,中國領先進口機械時鐘零售集團


娛樂我來侃


黃曉明再次聲明,黃曉明再次發聲明,重點兩個,一個賬戶委託他人,二個自己不懂理財。

2018年8月14日,有媒體爆料黃曉明名下有48家公司,其中18家投資公司。

我們針對黃曉明的聲明來分析一下,這些說辭是多麼蒼白無力,甚至有點可笑。

第一個問題就是自己不懂理財,這個確實有點太搞笑了吧。身為18家投資公司的所有人,你說你不懂理財,才導致這樣的結果,你這是來搞笑的嗎?我們來看看他當時接受採訪的時候的和主持人的對話吧,這是啪啪在打臉呀。當時主持人問工作重點是演戲還是公司事情,黃曉明說演戲首位,因為戲演好了,其他都會隨之而來的。當主持人問他投資如何的時候,他說我確實在投資上是有一點天分的,他的眼光是特別準的,所以大家都說在娛樂圈投資是比較成功的。現在卻說自己不懂理財。到底哪個是謊言,吃瓜觀眾自己看視頻截圖吧。









第二個賬戶委託他人,我想這是大多數人逃避責任的很好的藉口。沒有出事情,一切正常,出了事情立馬就撇清關係,賬戶是別人操作的,自己不知情。賬戶裡面不是幾百萬,幾千萬,是幾億,幾十億,再有錢,這麼多錢在賬戶裡面,你說不知情,這演技真好,誰再說他演技不好,真和你急。像這種藉口,確實很男查證,到底他知不知情,沒有辦法證實,都是親人家人在帶操作,家人也不可能出來指認他自己知情,參與了操作吧。所以這個說辭真是高明,讓人無從核實。



真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發這樣的聲明,還是心虛急於想澄清什麼?後續如何發展,坐等調查結果公佈。


帽子哥ww


你永遠叫不醒裝睡的人!有些人想黑黃曉明,你怎麼解釋,怎麼有證據也沒用,就是想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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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曉明也是個受害者。

2

原因有四

一、證監會7.3日已經宣判結束,本案終結。有違法行為的全都判了,沒判的就是無罪。而黃曉明7.3日就被判與本案無關。這是官方結果。相當於法院的結論。

也不知道結束一個多月後,怎麼又颳起這陣妖風。明顯別有目的,或是為了轉移視線,或者為了黑黃曉明。

想想就知道,7.3日案件終結,那麼說至少提前一年證監會就開始調查取證了,由於是2015年的事,那麼2016年開始查更合理。請問2年時間有什麼查不出來的,如果真有黃曉明,7.3號宣判黃曉明絕對跑不掉。

現在說都是馬後炮

二、從邏輯上講,如果黃曉明真操縱股市,幹這種違法的事情,誰會用自己的賬戶?出事肯定一抓一個準!黃是白痴嗎?黃曉明傻嗎?明顯不合邏輯。再有,幹違法的事,誰還會把自己媽也搭上!不可能的。

明顯是黃和他媽都被坑了。

非常簡單的邏輯,可惜叫不醒裝睡的人,該黑還是黑。

三、從法律上來說,投資管理公司,投顧,有資質是可以做代客理財的,是合法的,是證監會允許的。客戶可以把自己的股票賬戶交給投顧管理。雙方是委託關係。受法律保護。

客戶把賬戶給投資公司管理,換取一定收益,但是賬戶怎麼操作就與客戶無關了,已經委託出去,由管理人操作。

總的來說黃與高勇的關係是客戶與管理人的關係。黃並不是高勇公司的合夥人。如果黃是高的合夥人,你說他合夥操縱股市還挺合理。就一個客戶關係就牽強了。

再說黃只是16個客戶之一。16分之一。出錢比黃多的都有,都沒事,黃又多什麼?

四、再說個重要的時間點,2014年,2015年是股市大牛市,全都賣房子賣地往股市裡投錢,我們這一個小超市老闆就借錢往股市裡投了1000多萬,牛市的時候沒有賠錢的,我們這小城市底厚的都幾千萬一個億的往裡投。

黃這點錢在牛市真不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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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黃組團操縱長生生物就更扯了。完全為了黑而黑。

黃14年牛市炒的股票是黃海機械,14年就出了,不炒了。黃海15年被收購,16年才變成長生生物,完全兩個公司。黃14年就走了,18年的事情還算人家身上,這是為了黑而黑。

公司錯配,時間錯配,完全為了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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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還有媒體拔出黃有很多公司,公司多違法嗎?但是我知道公司多招恨!這完全是為了黑而出的大招。現在媒體為了流量,真是什麼都乾的出來。

5其實這件事黃也是受害者,也不知道被那個黑公關黑了這一次,這次估計真的很受傷。


hello晴天hello雨天


娛樂圈和商界以及財經界的關係可是非常親密的,相互之間有不可分割的糾葛,娛樂圈需要商界大佬參與和投資,商界大佬基本上都有在財經股票市場上面交易產生財富,而這些財富又需要進行一次換血形式的清洗,所以公眾人物的體育或者娛樂明星是最好的公眾人物的選擇對象,在這些上面做投資可以做到一石三鳥。



公眾人物利用自己手中的資本和財富進行理財和資本投資其實並不奇怪,因為公眾人物也是人,也是普通人,所以在理念和心理想法和做法上和普通人沒什麼區別,區別只是在於手中擁有的財富多少和這些財富的來源途徑以及人脈關係這些,所以說明星這種公眾人物做出什麼事都不奇怪,因為他們也是普通人,一樣不可能跳脫出世俗,差別只是在於影響的大小而已。


正常情況下公眾人物或者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一般都是不會自己親自出面去做一些事情的,為什麼不親自去做,主要還是怕影響不好,畢竟要做的事產生的後果他們自己心裡比任何人都清楚,所以為了避免一些問題的發生直接牽連到自己,基本上都會用一種普通有效的方法去完成自己想做又不敢自己親自去做的事情,就是找代理人去處理,經過兩到三層的代理人去拐彎,基本上可以達到了目的而又可以在特殊的時候有說法脫身。

至於對這種股票投資的行為不奇怪,只是被曝光到有參與到經濟犯罪的事情裡面,這樣就不簡單了,做為公眾人物面對這樣的罪名,說能淡定那是不可能的,非常著急才是真實的反應,不管是真實參與與否,不管是真的不知道被別人利用還是藉口假裝不知道,跳出來闢謠撇清關係避免牽連到自己的利益,這是正常人都有空反應,如果不吭聲才奇怪了呢,所以對於黃曉明這次發文想澄清自己跟這件事無關,這是屬於正常的反應和權利,至於是否真的沒關係和自己被利用而完全不知情,這個還真是不好說,完全取決於他的貴人是否夠強大。


特別是跟長春長生製藥扯上關係的事情,可以想象本身疫苗造假這個事情影響是多麼惡劣,凡是跟這件事有關的人基本上都會受到懲罰,外加身敗名裂,做為公眾人物當然更是害怕這種事情牽連到自己,所以為什麼在當時沒有幾個名人公眾人物敢站出來譴責發聲的原因,因為有太多的關聯性的東西,而這些公眾人物自己本來也不太乾淨,都在避免跟這件事產生交集,現在黃曉明被曝光出來跟長生生物存在著股票操縱有關,不害怕和著急才怪了,一個解決不好甚至有可能直接毀掉自己的未來。


書面的解釋是沒有用的,要拿出能說服力的理由和證據出來才行,畢竟自己的賬戶進出數目那麼巨大,自己怎麼可能一點都不知道,這根本就是不能說服人的,所以就算現在解釋了也不會有多少人相信,畢竟這件事的確跟他有關係,這是不爭的事實,他自己解釋說自己完全不知情已經顯得非常的蒼白無力,不知道他自己相信自己的話嗎,沒有不透風的牆,沒有被發現不是永遠的,而只是暫時的而已。


無法超越的足跡


個人對此案的看法,黃曉明可以說完全是無辜的。從事情來龍去脈來看,黃曉明賬戶由其母親管理,後其母交由高勇代客理財(很多普通老百姓並不知道證券市場有很多的法律規則,稍微不留意,大資金就會觸碰。比如同一天不能大資金同時買入再賣出某一隻票。而小散戶此種模式叫做T,是允許的)而這個高勇,在私募圈,人品是非常差出了名的。為了謀圖代客理財暴利,利用其賬戶參與操縱是最合理的解釋。黃曉明無形中給其操縱行為背鍋了。至於普遍使用的股市操縱模式,我的文章裡有詳細說明。我們遊資是通過超短線控制小盤股票的價格來盈利的,隔夜拉臺起來製造熱門異動股莊家開始拉臺的假象,配合股評黑嘴推薦,有大把追強勢股的散戶接盤,實際上和黃曉明的模式操作的差不多。只是體量小很多,時間短,空間也小很多,也不觸碰證監會的違規規定。牛股幫幫主的圍脖裡也有操盤原理更加詳細的說明,可以學習參考,瞭解黃曉明案的來龍去脈,避免掉入股市陷阱!站在我多年炒股經驗,對市場深入接觸瞭解的角度,分享下個人看法。還有朋友拿趙薇比較,其實兩者本質不同。趙薇是作假,虛假出資,槓桿收購上市公司,空手套白狼,坑害股民。而高勇是利用股市交易規則,打擦邊球,大資金集中拉抬價格,如果是多個小賬戶,多個散戶一起買這票,拉高了價格,就是合法的。簡單說,趙薇模式即不道德,又違法。黃曉明案不涉及道德問題,只是違規操作! 支持的朋友點贊,有不同意見的朋友歡迎批評指正!支持小明


遊資漲停板敢死隊


黃曉明15日凌晨在微博就“黃曉明組團操控長生製藥”等報道發表“澄清”聲明:稱本人從未參與任何股票操控,並與“長生生物”毫無關係。同時表示本次事件是由理財不謹慎所導致,願意也必須承擔一切輿論責任。

黃曉明有無參與股票操控?不是一個聲明能夠“澄清”的,這需要證券監管部門核查之後才能真相大白。網友或者黃曉明的粉絲,沒有資格或者能力,來為他定性或者辯護。 

黃曉明在聲明中指出:對此次事件給大家造成的不良影響深表歉意,我一定從中吸取教訓。此事是因我將賬戶交由母親打理而將她牽涉其中,由此給母親帶來困擾與擔憂,作為兒子,我願意也必須承擔一切輿論責任。
由此可見,黃曉明自己都承認負有責任,但是,問題他應該負道義責任,行政責任,還是法律責任?騰訊新聞《一線》根據工商註冊資料獲知,黃曉明直接參股公司多達50家,其中直接控股公司28家,而通過這些公司,黃曉明還間接投資和參股到幾十家公司當中。

黃曉明在運作這些公司股權事項的時候,有沒有違規操作的現象,才是問題的關鍵之處。演藝圈不是法外之地,一線演藝明星趙.薇夫妻違規操作,被監管部門嚴厲處罰,這不是小道消息而是官方報道。

局外人當然無法得知演藝圈的各種內幕,但是官方媒體最近不斷爆出這個圈子裡違規違法的斂財行為。這不得不引起社會深思,是不是應該對這個暴·利行業進行必要的稽查了?假如他們都是無辜的,亦可以還他們一個清白!

歡迎批評指正,敬請點贊關注,順祝工作快樂!


陸燕青


既然是深夜發文也就有點“”半夜雞叫”的味道,也可以說“半夜急叫”。看來這件事對黃曉明還是有了很大影響,他不得不連夜澄清這起“黃曉明捲入操控18億股票案”、“黃曉明組團操控長生製藥”等不實新聞報道。

聲明中他強調: 7月3日證監會就“高勇案”已作出《處罰決定書》,本人沒有參與任何股票操控。這個結論只是說明他本人確實沒有參與操控,但是客觀上的“借刀傷人”是事實,出借賬戶一定違規。

再有他不認識高勇,是黃曉明母親管理賬戶並非本人操作。而她母親也是委託了路某再轉委託高勇,都不是直接操作,老人家嘛,所託非人,還能咋地!母親有背鍋之嫌,而且巧打親情牌,說母親是為了他才被牽扯,很內疚。

至於長生生物的確有些牽強,因為當時長生還未借殼上市。

其實無論他如何辯解,人們也不相信,那麼多錢被用去幹什麼都不過問一下。不過也有可能他的錢太多,而且肯定知道這個高勇是個高手,知道他的成功案例,而出事只怪沒有一雙慧眼,或者只看到錢來的容易,忘掉了風險!

黃曉明的辯解到底有沒有用,還需要最後相關部門的調查認定。我們也不能給人家就定性,只是通過他的連夜聲明來看,聲明比他的作品裡演技好,他本人又無辜又孝順,而且他說願意承擔一切“輿論”責任,看來他是認定了自己沒事了。不過也可以理解人家忙裡偷閒給了稽查人員3個小時的時間,夠給面子和配合了,誰讓人家是“教主”呢?


濤聲依舊23268


資本市場本來就是血淋淋的戰場,進去的那一位是良善之輩,有本事的賺得盆滿缽滿,沒本事的活該被吸血至死。中國股市本來就不是投資市場,而是投機市場,哪個炒股的不希望所投資的股票漲停不斷?哪隻股票的背後沒有一隻黑手在操縱,每一個股民都希望自己是那隻操縱的黑手,或是其中的一根手指。所以也不用怪黃曉明之流的,被證監會找到證據,算他倒黴,免不了處罰,找不到證據,一切都是白搭。


知守31


黃曉明真是齷齪到家了。一點擔當沒有,只會接二連三的出來撇清關係,推卸責任。我從三個角度分析一下:

第一:有沒有責任不是你黃曉明的聲明說了算的,那需要調查核實,你猴急的出來,只能說明膽小。這樣的所謂的明星,就是泯滅良心。

第二:黃曉明就是通過賬戶賺錢,具體怎麼賺的他不管。作為一個公眾人物,真是弱智到家了。除了把責任推給他的母親,就是推給他的理財師。意思就是責任都是別人的,就你黃曉明是清白的。

第三:明星,這個噁心的詞彙。黃曉明,你說你有沒有偷稅漏稅吧。你這麼多錢都是拍戲賺的嗎?建議徹查黃曉明的稅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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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角度


我只有幾個問題

賬戶多十幾個億不會察覺?可能真的是太有錢了,恕我等小民不能感同身受,王思聰 多了十幾個億會發現嗎?

他把刀借出去難道不知道人家是割韭菜用的?

所有違法亂紀的事,都找個第三者去做,是不是本人都不承擔責任。這和臨時工是一個意思吧?

賺錢的時候認識高勇,出事不認人了?

最後說一句:當時黃兩口子剛結婚大火的時候有個公司侵權用了兩口子結婚照做宣傳,人公司也認侵權了,願意賠償,法律規定一張圖片賠5000,那兩口子一開口要人賠二十多萬,嘖嘖嘖,這嘴臉,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世上孝子千千萬,曉明哥哥真真善[太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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