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持續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通告

关于持续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关于持续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關於持續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推動我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持續開展,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及有關規定,現就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依法嚴厲打擊下列黑惡勢力違法犯罪:

(一)農村地區把持和操縱基層政權,侵吞農村集體財產的“黑村官”及幕後推手;橫行鄉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勢力稱霸一方的“村霸”、“鄉霸”;採取賄賂、暴力、欺騙、威脅等手段干擾破壞農村基層換屆選舉的黑惡勢力;以各種名義在徵地租地過程中煽動群眾鬧事、組織策劃群體性上訪的黑惡勢力。

(二)強佔各類農貿水產市場,控制生豬屠宰,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敲詐勒索、聚眾滋事,侵害群眾利益的各類“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惡勢力。

(三)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倉儲物流等領域強攬工程、強立債權、惡意競標、強迫交易、非法壟斷經營、收取“保護費”、破壞經濟秩序的黑惡勢力。

(四)群眾反映強烈的涉嫌放高利貸非法討債,以及採取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威脅恐嚇等手段暴力討債,或插手經濟糾紛的“討債公司”、“地下出警隊”、“職業醫鬧”等惡勢力。

(五)在鄉村、城郊、居民社區、娛樂場所,有組織地從事涉“黃、賭、毒、槍”的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危害社會治安的黑惡勢力。

(六)對礦產資源進行私挖濫採和組織漁船越境捕撈的違法行為,以及在灘塗養殖中由於劃地為界、碼頭“扒皮”等行為滋生的“砂霸”、“船霸”、“漁霸”等流氓惡勢力。

(七)由黑惡勢力操控的黑導遊、黑搬運隊、黑保安隊和非法上訪人員等,及其引發的強買強賣、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

(八)以高薪引誘招募僱員實施欺騙、敲詐勒索、強迫勞動等違法犯罪活動。

(九)拉幫結派、尋釁滋事、打架鬥毆、強拿硬要、稱王稱霸等破壞一方秩序帶有黑惡勢力性質的幫派勢力。

(十)其他涉黑惡違法犯罪。

二、凡是實施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以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人員,必須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黑惡勢力犯罪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儘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犯罪人員送去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窩藏、包庇黑惡勢力犯罪人員或者幫助洗錢、毀滅、偽造證據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黑惡勢力犯罪人員到案後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並經查證屬實,以及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並經查證屬實,或者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黑惡勢力犯罪人員積極配合偵查、起訴、審判工作,在查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結構和組織者、領導者的地位作用,組織實施的重大犯罪事實,追繳、沒收贓款贓物,打擊“保護傘”等方面提供重要線索和證據,經查證屬實的,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三、對拒不投案自首或繼續實施黑惡違法犯罪的,司法機關將予以緝拿歸案,依法從嚴從快懲處。

四、對黑惡違法犯罪,一律深挖其背後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依法堅決打擊;對涉及黨員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一律移送紀委監委處理,追究紀律和法律責任。

五、黨員領導幹部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履職盡責不力的,嚴肅追責問責;涉嫌職務違法犯罪的,依法立案查處,追究法律責任。

六、全市各級行政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要在各級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勢,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以“零容忍”態度,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持續予以嚴厲打擊。

七、掃黑除惡是一場人民戰爭,必須依靠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鼓勵、保護人民群眾檢舉揭發黑惡違法犯罪線索。對提供違法犯罪線索、協助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的單位和個人,嚴格保密和保護,舉報線索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獎勵;對包庇、縱容違法犯罪分子或惡意舉報、誣告陷害他人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堅決依法從嚴懲處。

1、市掃黑除惡辦舉報方式 :

舉報電話:0754-88297702(工作時間)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舉報地址:汕頭市海濱路8號市委政法委大樓6樓市掃黑除惡辦公室(郵編:515031)

2、市紀委監委舉報方式:

舉報電話:0754-12388

舉報網址:http://guangdong.12388.gov.cn/shantoushi/

舉報地址:汕頭市海濱路8號大院9號樓1樓舉報中心(郵編:515031)

3、市公安局掃黑除惡辦舉報方式:

舉報電話:0754-88964571或110報警平臺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舉報地址:汕頭市龍湖區黃河路88號市公安局掃黑辦(郵編:515041)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汕頭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共汕頭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汕頭市監察委員會

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

汕頭市人民檢察院汕頭市公安局

2018年8月15日

关于持续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