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再現成效 成功執結難案

達日法院在執行周某訴鬧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時,因被申請執行人鬧某拒不履行法院判決,且不配合法院執行。申請執行人周某於今年5月向達日法院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受理此案後,副院長錢快乾帶領執行局幹警,多次前往被執行人鬧某家中做釋法析理工作,讓他儘快履行法律所確定的義務,但鬧某對幹警的勸導和督促置之不理。

近期,達日法院黨組改變執行計劃,尋找鬧某的親屬,向他們說明情況,勸導他們為鬧某支付執行案款。鬧某在親屬的幫助下,一週內籌到執行案款20000元人民幣,並向法院提供紅色錢江摩托車一輛。

执行再现成效 成功执结难案

拿到執行案款和摩托車後,達日法院幹警立即聯繫周某,將執行案款交於周某,經雙方協商,摩托車折算為兩千元案款一併交付周某。因被執行人鬧某無固定收入,屬無業人員,加之妻子患有重病,幹警向周某講明鬧某家庭情況後,周某同意自願放棄剩餘執行案款7250元人民幣。

該案的順利執行,不僅體現了執行工作的人性化,同時展現了人民法院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形象。獲得了當事人感激和稱讚,也得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力的維護了司法的威嚴,併為今後類似的執行案件提供了寶貴的經驗。

審核:郝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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