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一类银行卡(本人名下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 商银行、农业银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之外,还需提供:

(1)重大疾病:提供患者身份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住院结算单和亲属关系证明;

(2)重大灾害:提供受灾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使用批文、相关部门出具的重大灾害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公积金提取(离职),可以委托我老婆代我本人有效证件办理吗?

答:您好!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的,可以委托配偶办理,除提取基本资料外,还需提供双方结婚证、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缴存职工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公积金贷款,无力承担偿还贷款本息或无力偿还贷款本息,会怎么处置?

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以及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终止前死亡、被宣告失踪或移居国外,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拒不承担偿还贷款本息或无力偿还贷款本息的,管理中心有权会同有关部门处置抵押物、质物,并要求担保公司或其它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可以继续履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

还款账户变更:

(1)贷款期间,因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约定的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向贷款管理部提出变更申请。

(2)原则上变更后的银行卡账户名必须与主借款人一致,主借款人死亡、离婚等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变更或增加还款关联人和还款账号。因离婚原夫妻一方申请变更 还款账户的,原夫妻双方应同时到场办理。主借款人死亡的,全部继承人应同时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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