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輪土地承包期內,戶口從原戶遷入城市,第二輪承包期內土地流轉,遷出的人有份嗎?

冰1780660


農村第一輪土地承包時間普遍為1984前後開始至1998年止,承包期為15年。第一輪土地承包,是分田到戶,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這期間已遷入城市並農轉非,所承包的土地應收回並作出調整。同時,隨著農業口戶註銷,已不再是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一分子,以及第一輪土地承包期滿而終止,所以,與原居住村集體經濟組織沒有多大關聯。在第二輪土地承包,實行土地有償流轉,不是村組成員,理應不具有享受村組待遇的資格。

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從1999年開始至2028年止,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第一輪土地承包期滿,不作調整基礎上,第二輪土地承包延長30年。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間,《農村土地承包法》於200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關於原農村居民遷入城市轉為非農業戶口,是否保留承包地且享受村組應有待遇作了相關規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之日起,可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執行,也就是說,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內,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村集體按個人意願保留原有承包土,當土地實行有償流轉,那麼有權享受村集體分紅。如果全家遷入設區的市,村集體就收回承包的耕地,就不存在村組分紅問題了。


Yifan5


答,第一輪土地承包期內,戶口從原遷入城市,第二輪承包期內土地流轉,,,?國家政策是增人不增地,去人不去地,在第二次土地承包時戶口不在農村,照樣有你的承包權自不種可以轉流給他人。


小艾149783123


回答悟空;如果笫一輪承包期內,戶口遷出,轉了非農業戶口,原則上第二輪土地流轉就沒有責任田或承包地了,土地流轉沒有戶口不能享受流轉優待。如果在流轉期間戶口遷出,那麼你在以後就沒有流轉資格,或許在戶口遷出前流轉有幾年給幾年的流轉金。瞭解更多關注三農頻道的解釋!



民農歌者


根據吉發1994(15號)文件第一,三,四款規定。第一輪有承包土地第二輪理應繼續承包,不得改變原承包合同內容。因為續包時是在第一輪合同期內進行的。“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是中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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