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检查|有牌不挂用临牌,12分不见了

车主自作聪明,真牌不挂用临牌,结果被桂林高速交警现场查获,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重罚。

大检查|有牌不挂用临牌,12分不见了

7月26日晚上11时许,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在桂湘省际执法服务站设卡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拦截了一辆未悬挂车牌但有临时号牌的黑色奔驰商务车,并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面对民警的检查,驾驶员向民警出示了驾驶证还有一个临牌,且都是在有效期内。但当民警问驾驶员胡某有没有行驶证的时候,胡某含糊不清说了句好像有。现场的反应立即让执勤民警引起了警觉,是否有行驶证就证明该车是否有正式号牌,如果没有正式号牌,那行驶证又从何而来呢?

大检查|有牌不挂用临牌,12分不见了

随后民警便开始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最后在该车后备箱内找到了一副号牌,并核查了这幅号牌确为该车登记号牌。经询问后得知,车主王某也在车上,该车是刚买的二手车,在正式牌照已经办下来了后,王某看到临牌还没到期,心存侥幸自作聪明,把车牌藏在后备厢,仍然使用临牌上路。铁证如山,车主承认了自己没有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行为。

大检查|有牌不挂用临牌,12分不见了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胡某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对胡某和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按要求将车牌安装上去。

蜀黍有话说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正式牌照下来后,临时牌照就视为作废不能再使用了,车主应及时悬挂正式号牌。驾驶员们不要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和侥幸心理,一定要遵守法规,安全驾驶。

涉牌涉证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一旦发生事故逃逸,将给公安交警的工作带来极大的被动,在无法确定号牌的情况下,许多逃逸事故搁浅,导致伤者无法救治、逃逸者得不到应有惩罚。希望驾驶员朋友们在以后驾车时,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要因小失大,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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