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起不再发“临牌”!超标电动车无标识上路,扣车罚千元!

北京市交管部门提示,5月1日起不再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发放“临牌”,超标电动自行车未悬挂临时标识上路的,将扣车并罚款1000元。北京市交管局安监处副处长赵鑫介绍,目前北京已有100万车主申领了“超标电动车”临时标识,近期平均每天都有1万人申领临时标识。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经登记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驶。目录外的电动自行车,须申领临时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悬挂,并设置了3年过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开始,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北京交警提示,对未按规定申请并悬挂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不在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规定,依法扣留车辆、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对在产品目录内的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未登记申领号牌或已登记未悬挂的,对驾驶人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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