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迪A6買一天就壞車主欲退車,4S店:等這輛車修好再賣出去就退錢

武漢陳先生的新A6出現變速箱漏油故障到今天整一個月。

奧迪A6買一天就壞車主欲退車,4S店:等這輛車修好再賣出去就退錢

奧迪A6買一天就壞車主欲退車,4S店:等這輛車修好再賣出去就退錢

7月5號,陳先生以個人所在公司名義正價從一汽大眾湖北奧澤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下同:奧澤4S),分期購入兩輛2018款1.8T奧迪A6。7月6號上午十點左右,陳先生駕車在武漢市區行駛途中,出現變速箱故障報警提示。當天下午,奧澤4S售後稱,故障由變速箱漏齒輪油導致。

8號,漏油兩天之後,經過慎重思考,陳先生向奧澤4S提出更換一輛新A6。奧澤4S回覆稱,換不了新車,按《三包法》只能更換變速箱總成。隨後,陳先生將問題投訴至媒體。

一輛新車怎麼可能剛好,在完成交付後的12小時內出現核心部件的重大問題?這裡面有什麼貓膩嗎?陳先生堅信,這是一起有預謀的“銷售欺詐”。“陰謀論”的核心鎖定在:新A6變速箱的漏油故障,奧澤4S在售賣之前就已知情。

記者介入調查,一些細節需要放大去看。

陳先生反覆強調,“我太信任那個銷售員桂某某了,他讓我刷多少錢我就刷多少,他說用奧迪金融貸款更划算,我就辦了貸款。他說要用我公司章子辦理交車,我就把公司章子給他了。現在我車子一天不到就出問題了,他說他沒辦法解決。”

按陳先生提供的線索,記者找到奧澤4S銷售員桂某。桂某表示新車交付已經完成,車子出問題是售後的事,不要找他。記者問,能不能簡單說一下A6交付細節?桂某稱,很忙,不方便。銷售曖昧態度令人費解。

奧迪A6買一天就壞車主欲退車,4S店:等這輛車修好再賣出去就退錢

關於這臺新A6的購車合同原件、車輛交付單原件、車輛一致性證書、發票原件,陳先生手上除了手機轉賬記錄和幾張紅聯收據之外,所有購車手續原件,都不在自己手裡。(圖)

奧澤4S解釋稱,“車是通過金融貸款購買,購車原件都在融資公司那裡,暫不能提交給車主。”

那麼金融貸款,有沒有可能成為套死車主無法換車的一根套索?根據兩方提供的圖片資料顯示,這兩臺A6是陳先生以個人所在公司名義通過創富融資租賃(上海)有限公司,以“售後回租”的融資租賃金融貸款分期購入。單臺裸車價為33.3萬元,兩臺車首付總費用為260198元,按30%首付比例,單臺車交付費用為130099元,由招商銀行東大名支行代收。租賃合同約定,每月25號為車主的車輛租金支付日。

奧迪A6買一天就壞車主欲退車,4S店:等這輛車修好再賣出去就退錢

奧迪A6買一天就壞車主欲退車,4S店:等這輛車修好再賣出去就退錢

奧迪A6買一天就壞車主欲退車,4S店:等這輛車修好再賣出去就退錢

奧迪A6買一天就壞車主欲退車,4S店:等這輛車修好再賣出去就退錢

奧迪A6買一天就壞車主欲退車,4S店:等這輛車修好再賣出去就退錢

這份租賃合同涉及四方關係:陳先生-陳先生所在公司-奧澤4S-創富融資租賃(上海)有限公司。此金融貸款程序比傳統金融貸款看起來較複雜。而合同中所提到的“售後回租”是比較常見的一種“融資租賃汽車金融”貸款方式。即“以租代購”。對消費者來說,選擇“售後回租”這種融資租賃金融模式,其最大好處是,承租人(即本案例中的陳先生)可從售出回租交易中得到納稅或抵稅的財務利益。綜合看,從A6裸車交易價到融資租賃環節,奧澤4S所收取的車價款和金融服務手續費都是合理的。金融的歸金融,質量的歸質量。

奧迪A6買一天就壞車主欲退車,4S店:等這輛車修好再賣出去就退錢

奧迪A6買一天就壞車主欲退車,4S店:等這輛車修好再賣出去就退錢

奧迪A6買一天就壞車主欲退車,4S店:等這輛車修好再賣出去就退錢

對漏油故障,奧澤4S一直沒有給出最佳解決方案。25號就是這臺問題A6的第二個租金還款日,租金11180元。信貸員周某在22號就電話提醒陳先生,“車出問題與金融無關,別忘了在25號支付租金,不然徵信會有問題”。陳先生認為,金融是退不了車的套索,還貸越多,就越沒有跟4S談換新車的籌碼。這是融資公司與4S在合夥套路自己。理由是,“這家融資公司是由一汽大眾奧迪廠家指定的,他們都是一路的。”

抱怨雖抱怨,25號這天,陳先生還是按期付了兩臺A6的月租。而在此期間,連續發生了幾起不合常理的事情。

一是,記者介入調查3天后,奧澤4S售後經理和銷售經理集體“消失”了。陳先生打電話問事情進展沒人接聽。兩位經理都表示“不在店裡,出差了。”。陳先生認為這是經銷商故意使用冷處理的方式拖延自己換車的耐心。

接著,奧澤4S售後經理對記者表示,“售後正計劃把這臺變速箱修好後以新車價賣出去,賣的錢會給陳先生先生換一輛新車”。眾所周知,把有質量問題的車維修後再按照新車價賣出去,涉嫌“銷售欺詐”。按新《消法》要假一賠三。售後經理這麼說,是法盲表現。

而如果售後經理的說法在這家4S行得通,那麼陳先生的這輛A6是否確如其所質疑的那樣:賣之前就有問題?

按程序,記者將問題反饋給一汽大眾奧迪主機廠客服4008171666,前後不下10次。奧迪無任何回應。陳先生說,這車在我手裡還不到一天,我不可能開得壞。售後經理劉某則表示,“我從來沒說過是您開壞的,您要開壞變速箱,還得要點兒水平”。奧澤4S公開承認問題不是陳先生造成。令人不解的是,嘴上說不是消費者的責任,但廠商4S又不願負責。事情繼續僵持。

令人匪夷所思的一個細節是,對於陳先生的換車訴求,奧澤4S在不停變底線。7月中旬,4S稱 “換新車可以,但需要支付2.5萬元車損”,陳先生不同意;到了7月20號,4S稱“換新車不可能,可以更換變速箱,並送5次保養”。過了三天,4S又稱“更換變速箱總成,並延長5年保修期,再送5次保養”。4S每次說法都不一樣。陳先生向記者表示,“經銷商在用鈍刀子磨我,他們一直在變,不知道誰說的是真話。”。

雙方僵持20天后,奧澤4S向陳先生喊話,要求其“支付停車費”。陳先生認為,這個要求是無理取鬧,目的是給自己施壓,逼自己接受只更換變速箱的條件。如果不早點接受,4S暗示自己會付出更多代價。陳先生認為,這不是一個大品牌、一個正規經銷商對產品質量問題負責任的態度,這全程就是“銷售欺詐”,4S故意賣給我有問題的車,使各種招讓我換不掉。

更令陳先生反感的是,陳先生強調自己駕駛新A6一共不到4小時。4S售後經理則反覆糾正這一說法,“不止4小時,車還在陳先生的小區地庫過了一夜”。陳先生認為糾正這個是4S在玩文字遊戲,不管是“4小時”還是“4小時加一夜”,變速箱漏油都不是自己開壞的,扯這個無意義。陳先生質問4S售後:車送到售後不到兩個小時,售後就給結論了——變速箱漏齒輪油,是密封件壞了。沒拆車沒拆變速箱,那麼快下結論,是因為你們一早就知道是什麼問題,所以才秒懂。

事情到此,有一些問題在記者調查過程中呈現得非常清楚:譬如,這臺車在交付後12個小時內出現了核心部件質量缺陷;新A6不是車主開壞的;故障原因是變速箱漏齒輪油導致;奧澤4S不願承擔任何損失;奧迪廠家不願承擔產品質量缺陷責任;奧迪廠家和奧澤4S都在拿汽車《三包法》對變速箱只修不換的條款回應消費者;奧迪廠家和奧澤4S都在使出各種辦法拖延消費者訴求;

而有一些問題則是不清楚的:譬如,車輛交付環節,在消費者陳先生全程未參與的情況下,關於車輛交付單上的陳先生公司的紅章子,究竟是怎麼蓋上去的,奧澤4S說不清楚;車輛的PDI檢測環節,新A6有沒有做整車常規頂起檢測,消費者不清楚,4S拒絕提供監控;這輛新A6從庫存模式轉換至電腦激活後的交付模式過程中,行車電腦故障代碼是否被人為重置過,沒人知道;漏油變速箱是否在交付之前就被反覆維修過,沒人知道。畢竟,4S可以做到不在系統留下維修痕跡;金融貸款是不是奧澤4S售賣故障車及返修車套死消費者的主觀惡意陷阱,雖無法排除由此可能,但同樣無法證明;此問題並不適合家用汽車《三包法》適用條款。4S拒絕用新《消法》溝通換車事宜;

不清楚的地方太多。4S始終閃爍其詞,無法拿出任何有力證據證明其在新車交付過程中無過失。而奧迪主機廠從售後技術層面也從未給出任何合理說明,證明新A6變速箱漏油僅僅只是新車交付的故障概率事件。

付了錢的消費者就像“盲人摸象”一樣,既陷入尋找證據的手忙腳亂,又陷入被動等待的情緒焦慮。8月7號,立秋。一年之中最燥熱的酷暑天,剛好是過去的這一個月,這對陳先生應該存有刻於腦海的長久記憶:為一個不是自己造成的問題,在酷暑中整整奔波一個月不得而果,而本該負起責任的兩方卻各自泰然自若,一副事不關己。

陳先生感慨:花錢買罪受。

在對4S的最後一次採訪中,售後經理表示,“陳先生可以走司法途徑”。面對質量問題,經銷商不怕打官司,是行業普遍常見現象。

理性看,這起變速箱漏油問題投訴,所呈現出來的產品質量缺陷並不鮮見,故障並未造成惡劣後果,投訴過程並不聳人聽聞,消費者並未失去理性,是非對錯並不難分辨,當事所涉責權利也不難界定。、新車客觀存在故障比例,質量問題層出不窮。與一些新車出現方向盤無預警高溫、行駛途中方向盤抱死、高轉速時發動機無預警熄火等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質量缺陷相比,這臺新A6變速箱漏油甚至算不上典型質量問題,但就是這樣一起非典型質量問題,又一次將消費者推入找不到責任人的典型現象中。不論問題大小,一概無人負責,這是目前汽車類消費者所共同面臨的尷尬處境。生產廠家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自己生產的車,出問題自己檢測,然後下結論說自己沒問題。這是一個笑話嗎?不是。這是在2018年機動車保有量達到3.19億輛的這樣一個超級市場所每天都在上演的事實。在這樣一個事實關係中,誰是弱者,不言自明。誰是強者,一目瞭然。

而關於強者為何能夠肆無忌憚單方制定損人利己的遊戲規則並長期讓弱者買單,誰又是主導這一切的幕後推手,值得公眾深思討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