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講啦!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這些「知識點」你應該了解

开讲啦!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些“知识点”你应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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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讲啦!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些“知识点”你应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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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

2017年11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辦《文摘》第160期作出重要批示:“從此件看,當前農村涉黑問題出現一些新情況,請中央政法委牽頭有關部門加強研究,摸清底數,找準病灶,拿出方案。要開展一輪新的掃黑專項鬥爭,重點是農村、城市也要抓,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比較突出的地區、行業和領域,應採取強有力的措施,依法重點整治。掃黑除惡要與反腐結合起來,與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既抓涉黑組織,也抓後面的‘保護傘’。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是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關鍵之舉,務必把這個基礎夯實築牢”。這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的根本遵循。之後,習總書記親自決策部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先後7次作出重要批示,並親自批准了《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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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省、市、縣高度重視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

中央政法委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中發[2018]3號)的要求,從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的戰略高度出發,並歷經二個多月的調查、研究、分析,於2018年1月23日召開了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自此,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正式開始。2月1日、2月5日、2月7日省、市、縣分別召開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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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政治意義

1、政治性:這是黨和人民交給的重大政治任務,我們應自覺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去認識,去踐行。這絕非一般意義上的專項行動,而是事關興衰治亂的戰略之舉。

2、全面性:“掃黑除惡”與“打黑除惡”雖一字之差,但就其深度、廣度、力度則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3、徹底性:要像“大掃除”一樣,掃出朗朗乾坤、清風正氣,露頭即打,打早打小,同時,通過“兩個結合”,達到標本兼治,邊掃邊治邊建,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

4、協同性:政法委牽頭,綜合治理,齊抓共管,整合資源,多措並舉,多部門聯動,形成強大合力。要堅決克服掃黑除惡是政法系統一家之事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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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現實意義

改革開放近四十年,隨著經濟轉軌社會轉型、市場經濟負面效應刺激,境外敵對黑勢力滲透及社會管理能力的侷限等因素,黑惡勢力的打擊雖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在一些地方、行業、領域滋生蔓延,並呈現新動向。主要表現:

1、向政治領域滲透。企圖操控或把持基層政權,撈取政治資本和政治光環,並挾持群眾與黨和政府對抗,製造群體性事件,從而損壞了黨的執政根基。

2、向新領域、新行業擴張。披著公司、企業等經濟實體之外衣,非法吸儲、非法募集資金,用高利貸、惡意逃債、虛假訴訟、“套路貸”、“現金貸”、“校園貸”的手段和方式,謀求非法利益最大化。

3、向隱蔽化轉型。以貌似合法化的組織形式,頭目“幕後化”指揮,用恐嚇、滋攏、非法侵宅、“協商”等“軟暴力”方式實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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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歷史意義

1、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關鍵時期的一項重大決策和部署。其歷史意義主要表現在:一是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政理念的必然要求。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是我們黨的奮鬥目標,一切為了人民,讓人民安居樂業,有安全感、幸福感,必須掃黑除惡,必須充分保護人民群眾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

2、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不掃黑除惡,決勝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就不可能實現,人民群眾也不可能帶著滿滿的幸福感和安全感邁入小康社會,全面小康也成了一句空話。

3、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只有開展掃黑除惡鬥爭,才能改變被黑惡勢力汙染的社會環境,才能形成有效的社會治理,才能有良好的社會秩序,才能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奠定基礎。

4、是鞏固黨的執政之基的必然要求。一些地方基礎政權存在的種種亂象,與黑惡勢力為非作歹不無關係,不開展掃黑除惡,這些亂象不可能根本性消失,黨的政治生態就不可能淨化,執政之基就不可能紮實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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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領導,發揮政治優勢;

2、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緊緊依靠群眾;

3、堅持綜合治理,齊抓共管;

4、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

5、堅持標本兼治,源頭治理;

6、堅持落實責任,嚴格獎懲。

通過三年努力,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特別是農村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惡治安亂點得到全面整治,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管理得到明顯加強,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黑惡勢力“保護傘”得以剷除,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環境明顯優化;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防範打擊長效機制更加健全,掃黑除惡工作法治化、規範化、專業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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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為期3年一共

分為3個階段,一年為1個階段

第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是:2018年,掀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高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整體效能明顯提高,犯罪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控制,形成掃黑除惡濃厚氛圍;第二階段的主要任務是:2019年,針對尚未攻克的重點案件、重點問題、重點地區集中攻堅,對已偵破的案件循線深挖、逐一見底,徹底剷除黑惡勢力賴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第三階段的主要任務是: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惡勢力滋生蔓延的長效機制,取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壓倒性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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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打擊的重點

重點打擊下列10項犯罪: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財產、侵佔涉農扶貧款物、播手農村低保申領的黑惡勢力;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4、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村民鬧事、組織策劃群眾性上訪的黑惡勢力;5、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倉儲物流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強立債權、惡意競標圍標、非法佔地的黑惡勢力;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7、操縱經營“黃賭毒槍”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8、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上執法隊”的黑惡勢力;9、拉幫結派、尋釁滋事、稱王稱霸等破壞一方秩序的黑惡勢力;10、黑惡勢力“保護傘”及其它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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