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土方工程)

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案例1

  背景:

  【案例2A320031】

  某医院住院楼的建筑面积为14600平方米。地上7层,框架结构;地下2层,筏形基础。建筑基坑深度为7.2米。按计划基坑土方施工处于雨期施工季节。基坑开挖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槽,核对地质资料,检查地基土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要求是否相符合,有无破坏原状土结构或发生较大扰动的现象。经检查合格,填写了基坑槽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地下室结构施工期间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

  公司在季度检查时发现,基坑外未设置截水、排水设施;在基坑北侧坑边大约1m处堆置了3m高土方。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分析与答案:

  不妥之一:基坑外未设置截水、排水设施。

  理由:《建筑工程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第8.1.6条规定:“雨期施工时应在坑顶坑底采取有效的截排水措施”,而本基坑施工正是雨期施工,应在基坑顶都和底部设置有排水沟、集水井等截排水设施。

  不妥之二:在基坑北侧坑边大约1m处堆置了3m高土方。

  理由:基坑边缘堆置土方和建筑材料,一般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

  案例2

  背景:

  【案例2A320031】

  某医院住院楼的建筑面积为14600平方米。地上7层,框架结构;地下2层,筏形基础。建筑基坑深度为7.2米。挖土施工前,项目部施工员在基坑外围四周预先设置了轴线控制桩及水准点桩,并定期进行复测和校验控制桩的位置和水准点标高。其中,工程轴线控制桩设置距离拟建建筑物的水平距离按照大于基坑深度挖深的2倍设置;水准点标高一个设置在已有的建筑物上,一个设置在构筑物上(已稳定无变化),一个设置在离建造物稍远的地方。在基坑土方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

  土方由挖掘机一次开挖至设计高程,没有分层开挖。验槽时发现基地局部有0.5~1m的软弱土层,施工单位将软土挖出,自行回填石屑。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分析与答案:

不妥之一:土方由挖掘机一次开挖至设计高程,没有分层开挖。

  理由:土方开挖一般从上往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

  机械挖土时,如深度在5m以内,能够保证基坑安全的前提条件下,可一次开挖,在接近设计坑底高程时应预留20~30cm厚的土层,用人工开挖和修坡,边挖边修坡。

  基坑采用机械开挖,当将挖到基底和边坡设计标高、尺寸时,应预留200~300mm厚度的土方,进行人工清槽、修坡,避免超挖,扰动基底的土层。

  不妥之二:验槽时发现基地局部有0.5~1m的软弱土层,施工单位将软土挖出,自行回填石屑。

  理由:发现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会同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讨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洽商文件,并签字认可,这样不仅能保证地基施工质量,而且为施工单位工程结算提供了依据。

  案例3

  背景:

  某医院住院楼的建筑面积为14600平方米。地上7层,框架结构;地下2层,筏形基础。建筑基坑深度为7.2米。在基坑土方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

  基坑验槽自检时发现,基坑底部土方有局部超挖现象发生。超挖深度为1米,范围为10平方米。施工员要求工人用松土回填到设计高程。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回填材料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分析与答案:

  不妥

  理由:超挖时,不准用松土回填到设计高程,应用砂、碎石或低强度混凝土填实至设计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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