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和魯迅,你更欽佩哪一個?爲什麼?

帝國的臉譜


我這裡不談他們的文學成就如何?做出的業績如何?畢竟這不是我等評議的事。不過總覺得魯迅先生對我們的影響大於胡適,總覺得魯迅一直在我們身邊,覺得胡適離我們很遙遠,其實魯迅比胡適大十歲。

因為陌生,所以覺得遙遠。胡適(1891~1962),著名的思想家、文學家哲學家。徽州績溪人,以倡導“白話文、領導新文化運動聞名於世。

拋開學術不說,我更欽佩胡適先生,為什麼呢?



▲胡適和他的女人們

因為胡適一生雖然很花心,他和魯迅一樣,都曾娶過自己的女學生,但胡適色而不淫,色而不迷,最後他沒有拋棄糟糠之妻。作為國學大師,這一點是難能可貴的,畢竟民國時代的國學大師都很“渣”。

假如有人問我,胡適很色嗎?沒錯,胡適一生中都在戀愛,中國、外國的女人都有。但我告訴你,胡適卻能從一而終,和髮妻磕磕絆絆過了一生,不是有句話:“轟轟烈烈活一生,平平淡淡才是真”嗎?

一、胡適的原配夫人——江冬秀

胡適在13歲時,由其母親馮順弟做主,媒妁之言,給他定了一門婚事,未婚妻就是旌德縣的望族江家的小腳千金江冬秀。說來也巧,胡適的母親在廟會上遇到了江的母親,二人投緣,於是拉開了家常,彼此為長大的子女說媒,恰好胡適比江冬秀小一歲,二位母親就為自己的兒女定了親,但二人從未見過面。(還有一層關係:江冬秀的舅母是胡適的姑婆)




▲江冬秀

胡適見未婚妻第一面是在7年之後,從美國回來娶她時才見到的。說實話江冬秀長的很一般,短腿,圓臉,小腳,眼有翳子,文化程度不高。從才學和外貌來看,江冬秀無論如何都配不上胡適。但有一點,江家經濟上比胡家優越。這也可能是胡母相中江冬秀的地方。

定了婚事不久,胡適就美國留學去了,他的未婚妻就像童養媳一樣照顧著準婆婆,胡適父親早亡,還多虧了江家的賙濟。七年如一日,江冬秀無怨無悔默默付出著。

二、胡適的美國曠世之戀人——韋蓮司

胡適和江冬秀訂婚不久,大約在1910年9月,胡適考取了庚子賠款留學生。進入美國康奈爾大學學習農科。20歲的胡適,認識了一位大學教授的女兒,美國青年畫家韋蓮司小姐。在胡適眼中,韋蓮司就是新女性的理想典範,大膽、狂熱,敢愛敢恨,這讓胡適傾慕不已。他倆月下散步,花前談心,彼此心心相印。談藝術、談人生、談未來、談國家大事。兩人感情越來越深,據說搞藝術和文人情感都豐富,胡適和韋蓮司也不例外。二人是“柏拉圖式”的愛情。是精神戀愛。



▲韋蓮司

1915年秋,胡適轉入哥倫比亞大學,兩年寫給韋蓮司的“情書”多達一百多封,後來胡適回國後,韋蓮司終身未嫁,和胡適做了48年的紅顏知己。

三、為愛傷心離去的一代才女,我國第一位女教授——陳衡哲

胡適轉入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期間他創辦了中國留學生雜誌,當時有個女留學生經常為他投稿,這個女子就是陳衡哲。陳是我國新文化運動中最早的女學者,作家、詩人,也是我國第一位女教授。

當時陳衡哲寫的都是白話文的小說和詩作,這在實際行動中支持了胡適的新文化運動,這讓胡適對她頓生好感,二人相見恨晚,胡適感到找到了人生知己,事業上了幫手。



▲陳衡哲

在和陳相識相知半年時間裡,二人通信四十多封,其中不泛熱烈激情的辭藻,反正二人對文字駕馭能力很強,陳衡哲也感到了知音難覓,視胡適為心目中的愛人,就在陳衡哲感到美夢成真,喜得乘龍快婿的時候,胡適的母親讓他回家完婚,1917年,胡適不得不回老家與江冬秀辦婚事。陳衡哲萬般無奈,只好退而和別人結婚了。1920年9月27日與任鴻雋結婚。

四、煙霞洞裡的俏佳人——曹誠英

1917年,胡適和江冬秀在老家結婚,萬萬沒有想到,過了6年後,胡適竟愛上了當初為新娘江冬秀作伴娘的曹誠英。原來曹誠英是胡適三嫂的妹妹,當時被請來為江冬秀作伴娘,婚禮上只是相互吸引,互有好感。沒有更多的交集。誰知六年過後,孽緣重生。事情是這樣的。



▲曹誠英

1923年4月,胡適到上海參加學術交流會議,休會期間到杭州遊玩,隨便看看原來認識的曹誠英,聽說她離婚了,胡適藉機安慰一下曹。也許是心有靈犀一點通,也許是郎有情妾有意吧!曹誠英始終陪伴胡適左右,足足五天沒有離開過一步,二人感情在五天中有了質的飛躍。離別時,胡適即興寫了首《西湖》,詩中暗喻曹誠英為戀人,曹對之愛不釋手。

會議結束後,胡適回到了北京,二人書信不斷,感情急劇升溫,期間胡適利用教授休年假的機會,再次來到了杭州,這次胡適在煙霞洞的和尚廟租房住了下來,曹誠英以陪伴胡適養病為名與之同居了,這是胡適一生中最纏綿悱惻的愛戀,以至於曹誠英不久懷孕了,三個月後,胡適想和老家的髮妻江冬秀離婚,結果未遂,第四個月,曹誠英墮胎終生未嫁。



▲胡適和曹誠英

五、胡適和北大校花——徐芳的風流韻事

徐芳是民國時期才貌雙全的美人,出身無錫名門。是著名科學家、造船工程師徐壽的曾孫女,晚清維新變法時期農工商督辦徐建寅的孫女。1932年,胡適出任北大文學院院長兼中文系主任,徐芳大三時,胡適成了她的指導老師。徐芳當時是北大校花,在上中學時,他就喜歡讀胡適的文學作品,過去自己崇拜的人,現在就在眼前,並且成了自己的指導老師。徐芳忘記了他是有妻室的男人。更忘記了胡適比他大整整21歲。徐芳把情竇初開的戀情獻給了老師,徐芳創作了一首又一首熾熱的愛情詩,大膽的送給了胡適。當胡適接到徐芳寫給他的那些激情澎湃的情詩後,怎能不為之動情,胡適回送給了徐芳一首首情詩,還送了她一顆晶瑩剔透的相思豆。



▲徐芳

徐芳把初戀全部都給了胡適。1936年1月下旬至2月下旬,她跟胡適在上海有過一段羅曼蒂克的經歷。按照徐芳的說法,就是在上海度過了“甜蜜”的一個月。1962年,在胡適的追悼大會上,人們看到了悲痛欲絕的徐芳,“紅顏易老,韶華難留,”多少往事都融入了滴滴眼淚中,化作了相思的詩句。

六、隱秘的戀人——陸小曼

徐志摩插足於陸小曼和王庚之間的婚姻關係,陸小曼的老公王庚氣得拔出槍來要斃了徐志摩,徐志摩為了避免更大的矛盾,只好遠赴歐洲躲了起來。當時胡適和陸小曼是師生關係,徐志摩的離去使陸小曼心靈空虛,無所寄託。此時胡適也和曹誠英斷絕了關係,胡、陸都失去了親密的愛人,彼此尋找對方成了替代品。

但是兩個人的性格截然不同,陸小曼是熱情奔放,敢愛敢恨的任性女人。而胡適是理智,不可能深陷其中,一副老夫子的情懷。因胡適無法跟太太江冬秀離婚,陸小曼選擇了唱戲的翁端午同居了,也許是對胡適不能給她一個名分而自暴自棄,也許陸小曼想要一個光明正大的相守吧。女人就是這樣,愛之深,恨之切。



▲陸小曼

胡適與陸小曼的情分頗深,胡適去世後,人們發現了陸小曼寫給胡適的六封信,信的內容足以表明兩人關係非同一般。

七、胡適其實是怕老婆的男人,他提出了“三從四德(得)”胡氏定理

胡適其實骨子裡是守舊的男人,說句實話,就是有“色心沒色膽”。哈哈~胡適是孝子,他不願傷母親的心,假如和江冬秀離婚,必然牽扯到母親,江冬秀對他的母親確實很好,這是一方面,再一方面就是江冬秀變得老練了。當她知道了丈夫和伴娘曹誠英的戀愛消息後,胡適回家要離婚時,她沒有哭鬧,而是鎮定的操起一把菜刀,一手摟住2歲的小兒子思杜,一手拖住大兒子祖望,將刀橫向自己的脖子,對胡適聲淚俱下叫道:“你要那個狐狸精,要和我離婚好說,我先殺掉你兩個兒子!再殺我自己!我們孃兒仨都死在你面前……”

胡適那見過這場面,嚇得魂飛天外苦苦哀求,還別說,江冬秀這招真管用,從此胡適再也不敢提離婚了,夫妻二人磕磕絆絆走過了半個多世紀,一個國學大師,帶著他的小腳女人,出席各種交際場合,這反差是不是忒大呢?

胡適每當老婆不高興時,他就裝聾作啞,他的理論是:“不自由是最大的自由,怕老婆是愛老婆。”這些話看似矛盾卻蘊藏著豐富的哲理,他總結了男人三從四德胡氏定理:

三從”者,一謂“太太出門要跟從”;二謂“太太命令要服從”;三謂“太太說錯了要盲從”。“四德(得)”者,一曰“太太化妝要等得”;二曰“太太生日要記得”;三曰“太太打罵要忍得”;四曰“太太花錢要捨得”。

秉燭讀春秋


胡適和魯迅可以說是中國現代思想文化史上的雙子星,讓我等後學難以望其項背。試問:當兩座高山都高聳入雲讓人看不見峰頂之時,我們又有什麼資格去比較他們的高下呢?如果一定要說,那就只能說哪一個更讓人親近吧。

胡適的思想、為人、做事可以說皆為我輩楷模

,蔣介石送的輓聯這麼評價他:“新文化中舊道德的楷模舊倫理中新思想的師表。”怎麼去理解這一段話可以說是個見仁見智的話題,我舉兩個小例子吧。

第一例子是從胡適的婚姻可見他對母親,對傳統文化的態度。胡適的夫人江東秀,是胡適母親給他訂下來的,他們倆是包辦婚姻。在五四時期,包辦婚姻已經開始受到猛烈的抨擊,很多人拒絕接受包辦婚姻。胡適並不是沒人愛,在美國讀大學的時候有美國女孩子喜歡,為此等候了胡適一輩子,胡適回國之後,也有女孩子喜歡,為此終身不嫁,但胡適到了晚年還是這位沒有讀過書的小腳老太太。

第二件是他對魯迅的態度可見他待人寬厚正直。魯迅去世之後,蘇雪林馬上寫信給胡適說,是不是可以開始罵魯迅了,胡適並沒有這麼做,當然,蘇雪林這位在魯迅生前不敢動嘴的人差不多就從此開始了她的罵魯生涯,成就了罵魯專業戶的“名聲”。

(蘇雪林)

當然,也許是因為我們對歐美自由主義觀念並不熟悉,也許是因為我們對魯迅在大陸的身份和接受更為熟悉,總體而言,大陸這邊對魯迅相對來說更熟悉一些。但相較而言,個人以為還是因為魯迅更容易讓人親近。

魯迅更讓人親近的理由有很多,比如說作為一個先行者,他對待年輕人的真誠,因而更容易獲得年輕人的好感;比如說,作為一個偉大作家,他更關心中國人的靈魂,因而更讓人覺得走心;再比如說,作為一個思想者,他對中國人的人性、思想、精神和文化的洞徹和反省,讓人覺得他就在你的身邊。

不過我覺得有一點至關重要,那就是,要是還有現代常識和理性的話,你在中國活得越久,你會越來越有魯迅太懂中國人的感覺。你會覺得竟然還有這麼一個人,他總是那麼有先見之明,以至於讓人有去不斷地閱讀、印證和思考的衝動。也就是說,魯迅在中國如同一個巨大的召喚,他在不斷地吸引你去重新閱讀、印證和思考。



西奈山的火柱


【一句話答案】非要選一個的話,那還是魯迅吧。

你們有些人肯定要扯渣男不渣男的。好了,兩個都渣,行了吧?以在渣男圈的操行來講,魯迅不騙人,對朱安不好就是不好,也不許諾對她好。兩人沒法離婚,也不是魯迅的錯——你以為魯迅不想離嗎?

而胡適呢?胡適不拋棄江冬秀,有為名聲考慮的成份(用他的話說,道德上無可挑剔,可以更好地推動新文化的普及),但胡適的情人也不絕如縷,如曹誠英,如韋蓮司。我這裡不說誰好誰壞,而且鞋大鞋小腳知道,我們又憑什麼評判前賢?只是從佩服角度來說,裡外如一更難做到吧,我自己反正做不到。

不過最佩服魯迅的,還是他對中國社會的深知與洞見。

胡適在引進與建設西方文明方面,或許比魯迅做得好,但魯迅的不可替代,在於他對中國社會的深入瞭解。我其實經常也不想通,都是同樣的經歷,同代人,同地人,都沒有魯迅那樣深遽而犀利的眼光,那樣敏銳而冷靜的判斷。難道魯迅真是不世出的天才?

所以胡適談應然多,魯迅談實然多。要懂得中國社會,魯迅比胡適要更能提供支撐。

胡適當然有他的長處,他和魯迅,可以用來代理現代思想界“立”與“破”的兩面。但胡適很容易被超越,他的學生輩,對西方文化的理解,對自由主義的追索,像殷海光,就比胡適強得多。而魯迅的學生輩,根本夠不著他的境界。

可能因為理論與未來都屬於新人,而對歷史與現實的洞察,還是老一輩吃過苦頭的而能深知。不過,老一輩也正多“昏”的人,這更襯出了魯迅對人對己的冷靜是多麼難得。



楊早講史


說實話,從精神角度來講,魯迅更直接一點,為了救國救民。胡適更注重實際,不管是在當校長時,還是作為駐美大使,包括去臺後,都幹了很多具體的事,另外胡適的學問很高,不是沽名釣譽的那種,是實實在在的。所以說兩個人各有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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