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中小学开学及寒假放假时间、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大家这个暑假过的怎么样?雪飞看到很多爸爸妈妈带着宝贝们出去旅游了,也看到很多宝贝们在上课预习开学后的新知识,8月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一,孩子们即将开学,西安市教育局也发布了2018-2019学年的新校历,来一起看看新学期的安排吧!

2018—2019学年开学和放假日期

市教办发〔2018〕230号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开学及上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做好期末、暑假及秋季开学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和放假日期:

开学报到时间:8月30日(星期四)、8月31日(星期五)报到

正式上课时间:9月1日(星期六)正式上课(周五课程)、9月2日(周日)正常休假。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和放假日期:

放假起始时间:全市小学于2019年1月23日起放寒假,普通中学于2019年1月30日起放寒假。

开学报到时间:2019年春季开学2月20日(星期三)报到

正式上课时间:2019年春季2月2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

中小学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安排

关于西安市中小学开学及寒假放假时间、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新学期即将开学,陕西省物价局公布全省2018年秋季中小学校、普通高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公办农村小学、初中,收费包括代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40元/人次。服务性收费为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按各设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公办城市小学、初中免费提供教科书,代收费收取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40元/人次服务性收费包括住宿费和伙食费,按各设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要求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公办普通高中:收费包括事业性收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三项。事业性收费有学费和住宿费,其中,学费免收,住宿费则按物价、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代收费包含按政府定价收取的课本费,高一新生25元/生学年,其他年级学生20元/生学年的学生健康体检费以及95元/生次的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服务性收费为按物价、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的伙食费,要求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如遇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押金、保证金等违规行为,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举报。

具体收费价格表

关于西安市中小学开学及寒假放假时间、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西安市中小学开学及寒假放假时间、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希望大家过一个愉快的暑假,全身心迎接即将到来的新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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