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審計廳開展全省投資審計制度清理規範「回頭看」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和審計署關於依法規範投資審計工作的的相關要求,湖北省審計廳最近組織開展全省市縣兩級黨委、人大、政府、審計機關及其他有關部門關於投資審計相關制度專項清理工作。

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對地方性法規中以審計結果作為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竣工結算依據有關規定的研究意見》和審計署《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投資審計工作的意見》出臺後,湖北審計機關積極適應新形勢新要求,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彙報,建議清理並修改完善本地投資審計制度。各地通過清理,廢止相關制度23個,修訂完善60個制度有關條文。同時也發現,個別投資審計制度條文仍存在與全國人大、審計署意見要求和精神不符的情況。

為促使進一步規範投資審計,湖北省審計廳近期發文,要求各級審計機關對投資審計制度進行再清理、再完善、再彙總上報,重點把握好三個方面:

一是準確理解相關法規和意見精神。要準確理解和把握《合同法》、《審計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審計署相關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投資審計制度,確保審計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在涉及將審計結果作為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竣工結算依據的條文修改完善時,充分考慮平等民事主體在合同中約定採用審計結果作為竣工結算依據,依照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尊重雙方意願。

二是依法貫徹落實投資審計工作制度規定。要圍繞當前投資審計轉型和全面發展的工作需要,完善制度設計,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量力而行、確保質量的原則,堅持在法定職責權限範圍內開展審計工作。要依法確定審計對象和範圍,嚴格規範審計行為,有效運用審計成果,充分發揮投資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保障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促進提高政府投資績效、推動深化投資領域改革、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和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作用。

三是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各市州審計機關要加強對縣市區審計機關指導,促使正確理解有關法律規定的精神和要求,準確修改完善投資審計制度;加強審計機關參與投資類議事協調機構(工作)、投資審計項目質量、廉政風險防控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切實提高投資審計工作質量和效果,為投資審計科學轉型和全面發展營造良好氛圍。(廳法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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