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拴繩難治理,關健還在於用規定管住人!

近年來,飼養寵物的家庭越來越多,隨著寵物數量的上升,一些由寵物引發的社會問題也隨之而來。


1、蘇州一夫妻遛狗不栓繩,稱“我家狗從不咬人,只咬素質低的”。

7月17號晚,他在蘇州獨墅湖附近散步時,遇見附近一對老夫妻在遛狗。由於沒有栓狗繩,小狗多次衝向周邊的小孩,對市民造成了很大困擾。面對市民的指責,老夫妻不僅沒有道歉,還揚言:“我家狗從來不咬人”,“我家狗只咬素質低的。”

2、“溫順”愛犬脫下狗繩傷人,路人受驚摔成十級傷殘。

家住廣州市花都區某小區的鄒女士在遛狗時,因覺得愛犬性格溫順而取下狗繩,誰知愛犬馬上圍住買菜途中的鄰居簡女士打轉,致使簡女士受驚摔傷致殘。寵物主人鄒女士被判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營養費、交通費等近8萬元。

3、“惡犬傷人”頻發令人心寒。

湖北武漢,7月10日清晨,奶奶和姑媽帶著6個月大的睿睿在休閒廣場乘涼。突然兩條大狗迎面撲來,對著睿睿一頓亂咬,其中一條黃狗還從姑媽懷中將睿睿叼走……睿睿的奶奶和姑媽還有眾多熱心街坊衝上去對著惡犬一頓捶打,才將睿睿給奪回來。睿睿左耳垂被咬掉,臉部和身體多處被咬傷,傷情嚴重,奶奶的右手手臂和左臉等也被咬傷。


其中,外出遛狗不栓繩是最為困擾的問題,在養狗人士和非養狗人士之間產生巨大爭議。從法律角度上分析,遛狗不栓繩會有什麼風險呢?

外出遛狗,要不要拴繩?

在城市的社區內、道路旁,每天早晚都是養狗人士外出遛狗的高峰期。主人不拴狗繩,遠遠看著自家寵物穿行在人群中,這樣的景象也在人們日常生活中司空見慣。可是,不拴繩遛狗,存在著較大的安全隱患。

對於遛狗不拴繩,在狗主人的觀點看來,只要主人盯著,自己寵物傷人的可能性極小。不過,可是在非養狗人士眼中,遛狗不拴繩是一種很不負責任的行為,尤其是在一些人流密集的公共場合。

小編認為,拴繩一方面是為了保證寵物不亂跑,以防寵物受傷,另一方面也會防止犬隻因為受到外界刺激而做出撲咬等行為。

多地出臺養犬規定:遛狗不拴繩得罰款!

遛狗要不要拴繩,這之所以成為一個引發大家爭議的社會話題,其背後是人們日常生活中寵物狗的數量越來越多,養犬管理的難度越來越大。

小編梳理發現,近年來,中國多地專門針對養犬出臺了相關的管理規定,這其中就包括了束犬繩的相關要求。

1、濟南在2017年1月1日實行養犬積分制,其中對於犬主遛狗不拴繩,不攜帶犬證、犬牌等違規行為,查處時將會被扣分,第二次罰款加扣分,累計12分將會沒收犬類,待犬主人學習《濟南市養犬管理條例》通過後,才可將犬隻以領養的方式帶走。

2、在四川廣元,從今年8月1日起,廣元開始對違規進入體育場館、公園、廣場、廊道、綠道等公共場所的犬隻或未使用束犬繩牽領的犬隻進行捕抓。未經批准飼養犬隻、未按規定拴養或圈養犬隻、非法帶犬進入公共場所的,依照《四川省預防控制狂犬病條例》的規定,暫扣犬隻,並對責任人處以每隻犬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3、2003年北京實行了《北京市養犬管理條例》

,這中也明確要求,攜犬出戶時,應當對犬束犬鏈,由成年人牽領,攜犬人應當攜帶養犬登記證,並應當避讓老、殘、幼、孕特殊人群。

按照北京的上述規定,對於違反此項規定攜犬外出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並可對單位處2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其犬,吊銷養犬登記證。

遛狗不拴繩,安全問題誰來負責?

遛狗不拴繩難治理,關健還在於用規定管住人!

(相關法律判例)

法律歸責、抗辯、舉證如何分配?

既然多地出臺了養犬相關規定,但是為何養犬亂象依舊頻出?其實,現實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是公安機關作為主管部門,但他們精力有限,其次,涉及動物管理,公安機關也沒有專業的技術。除了執法難度大,執法不嚴,懲罰力度本身也不夠,違法違規的成本較低。

那麼“惡犬傷人”該如何歸責?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由被侵權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減輕責任。

其次,狗主人可以抗辯嗎?當然,飼養動物致人損害,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都要承擔侵權責任並不是絕對的,如果是由於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以及由於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輕責任。

最後,舉證責任歸誰呢?對於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或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的情形,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負有舉證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沒有證據證明上述事實的話,就得自己承擔侵權責任。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賠償範圍有多大?

1、造成單純財產損害的,就其直接損失進行賠償;

2、造成人身暫時損害的,受害人需一定時間恢復,除賠償直接損失外,還應支付醫療護理費用、失去的誤工工資或其他收入等;

3、造成人身永久性損傷的,應根據具體的傷殘程度,賠償醫療護理費用、失去的誤工工資或其他收入、殘疾生活補助金等;

4、致人死亡的,還會涉及到救治費用、喪葬費、撫慰金、以及受害人生前撫養者(如喪失勞動能力的父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費用等。

文明養犬關健在於“管人”

小編認為,實際上就涉及動物的這些糾紛,農業局,畜牧局實際上也有相應的職責。可以考慮把這個農業部門、畜牧部門能夠納入進來一起參與這個事情。

遛狗不拴繩難治理,關健還在於用規定管住人!

為了減少此類事故的發生,動物飼養人應加強安全意識,合理飼養和管理所養寵物,注意公共文明,帶寵物外出時應配帶繩鏈束縛,確保其在自己的視線範圍內。而作為路人,切勿隨意逗弄他人寵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文明養犬關鍵在於“管人”,治理不文明養狗的關鍵在於加強對飼養人的約束和管理,增強飼養人的社會公德和法律意識相當重要。

律師說:

《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七十九條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四條規定,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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