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下一個屠呦呦,還得先把論文發在國內期刊上?

創新的未來,就寄望於“數文章”的終結,讓科學家有充裕的時間思考、探索。

整理:一讀EDU(id:yidu_edu)

观察|下一个屠呦呦,还得先把论文发在国内期刊上?

做研究要發論文?如何發論文?本文的觀點比較特別,或許你並不認同,權當兼聽則明吧。

观察|下一个屠呦呦,还得先把论文发在国内期刊上?

做研究要發論文嗎?

500年前,哥白尼發現太陽中心說後,沒發論文(當時也沒有學術期刊可以發論文),卻把他的發現寫成一本書,在臨終前正式出版。

1911年,荷蘭物理學家卡米林·昂內斯(Heike Kammerlingh Onnes)首次發現了超導之後,實驗結果發表於萊登大學的學報。

之前,1665年英國皇家學會已發行了世上首個學術期刊《哲學彙刊》(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卡米林卻沒把稿子投過去。

超導發現前6年,當愛因斯坦把狹義相對論發表於德國期刊《物理年鑑》前,他把自己的研究結果與相熟的朋友進行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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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因斯坦(網絡圖片)

有了研究成果就馬上發論文的習慣是最近幾十年的事情。

論文數量的快速增加跟寫作方式的技術進步有關。1970年代前期,論文手稿要用打字機一個個字敲出來,所以,“高產”的物理學家每年只出幾篇論文。能夠每年出7、8篇或更多文章的,是70年代末個人電腦普遍化之後的事情。

在現代的私人企業,比如IBM,有些研究成果只在內部刊物發表,有用的重要成果根本不發文章,只申請專利,更重要的成果甚至連專利都不申請,為了嚴格保密。所以,有了研究成果不一定要發表。

諾貝爾物理獎獲得者費曼很多硏究結果,做完就放在抽屜,不發表(他認為這些結果不夠重要,發這種文章是浪費時間和生命)。系裡有些學生興高采烈的去找費曼,告訴他自己剛做出的得意結果;費曼慢條斯里的從抽屜把幾頁紙拿出來,說自己早做了,學生只能敗興而去。

可見研究的根本目的是瞭解自然界的秘密,而非發文章,發文章只是做研究的一個副產品。

這個來自古希臘關於科研目的的傳統,是國外絕大部分好科學家的共識,在國內1980年代以後,由於老將凋零、人才斷層,漸鮮為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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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曼資料圖(網絡圖片)

發論文的目的、策略與害處

從事科學研究,為什麼要發論文,一般人以為是為了促進學術交流,這是錯的。發論文其實是為了獲得“首發權”,搶得作者在學科發展上的歷史定位。

當然,論文發表後能促進學術交流,但那只是個副作用,而不是發論文的目的。

  • 如果發論文只是為了促進學術交流,卡米林為什麼不把他的超導結果發表在發行量更廣的《哲學彙刊》上?

  • 愛因斯坦為什麼不有了結果,就馬上在《物理年鑑》上發表,而浪費時間在與朋友私人討論上?

當前,很多科研領域中同行人數眾多,競爭激烈,如果獲得研究成果就立刻在期刊上發表,在自己尚未深做下去前,就可能給同行趕超了。

所以,有時為了搶得首發權,又能同時給自己爭取更多的時間往下做,作者往往故意把論文發表在發行量較少的期刊上。

比如,穆勒(Alex Müller)和柏諾茲(Georg Bednorz)在發現銅基超導體後,就故意把成果發表在Zeitschrift für Physik期刊上,而不是發表在更快、讀者更多的《自然》、《科學》、《物理評論快訊》上。

近年來,國外出現了預印本的電子平臺(如arXiv),科學家把論文放上去,好像可為作者取得首發權,事實上不一定算數,否則就不需要再在期刊上發表了。

在數學界,有一個極端的反例:俄羅斯的格里戈裡·佩雷爾曼(Grigori Perelman),把他關於龐加萊猜想的簡要證明,僅發表於arXiv上。最後,同行組織了兩個小組,花了1年多的時間證明他是對的,並授予他數學界最高榮譽的菲爾茲獎(他拒絕領獎)。

但這是數學界,不是物理界或自然科學的什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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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雷爾曼(網絡圖片)

所以,國內科學家把《自然》、《科學》、《細胞》作為投稿首選,不一定是取得首發權的最佳策略。

在中國之所以如此,是一個關於科研評價錯誤政策的必然後果,起源於1980年代的南京大學,引進了“數文章”的方法,並進而為發在《自然》、《科學》等期刊上的文章給予獎金,其他學校和科研單位紛紛仿效。

後果是,種瓜得瓜,目前中國的科研論文總數已是世界第二(甚至可能是第一),而過去30年,雖然中國研究經費飛躍增加,科研創新成果卻未符理想,這就是目前科研創新的一個困局。

要打破這個困局,正本清源,就是要廢除“數文章”的做法,因為發文章需要時間和精力(撰寫、投稿、與審稿人爭論等),多發文章有害創新。

首發權的重要性

屠呦呦等關於青蒿素的研究工作發表於《科學通報》,國外幾乎無人知曉,但臨床實踐效果奇佳。38年後,經過介紹、諾貝爾獎基金會調查驗證,屠呦呦最終獲得了2015年諾貝爾獎,這就是首發權的重要之處。

另一例子是,作者之一——林磊在中科院物理所工作期間所發明的碗形液晶,在1982年以中文首發於《物理》雜誌,其後把文章重要部分翻譯為英文,寄去國外主要同行。

翌年,在國外發表介紹中國液晶發展的文章中提到這個工作。1985年,歐洲兩個小組合成成功,林磊就被公認為碗形液晶的發明者。

一個反例是,中科院科學家將關於外爾費米子的研究成果投稿給美國科學促進會主辦的《科學》,遭拒,而普林斯頓科學家的論文則獲得了在《科學》上發表,因而獲得了外爾費米子發現的優先權。

退稿有種種理由,不一定是國別歧視,但是,投稿給自己國家的期刊是有優勢的。比如,在特殊情況,作者可以與期刊總編直接電話溝通,總編可以當即拍板(畢竟,文章的發表與否,最終權是在總編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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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音樂廳舉行的2015年諾貝爾獎頒獎儀式上,中國科學家屠呦呦領取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新華社記者葉平凡/攝)

提高國內科研水平的建議

《科學》是美國人為美國科學家而辦的非牟利期刊,《自然》是德國人在英國辦的牟利期刊。兩者為了達到其所設的目的,辦法是最大限度地把期刊辦成一份國際性、公正、快速的期刊,其國際性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據此,國內科學家把自己最好的論文投到《科學》、《自然》,在一定程度上可說是“為他人做嫁衣”,而客觀上傷害了國內的科研期刊。

究其原因,除了受上述“數文章”錯誤評價政策的激勵,還有國內期刊審稿不夠嚴格、公正、缺乏科研誠信的問題。

要提高國內的科研水平和質量,從而促進創新頻發,我們建議:

1.儘快廢除“數文章”的陋習

第一步是由科學共同體(如中國科協及其下屬學會)倡議,不得在科研單位在年報、提職審查、獎金髮放時數文章。

第二步是科學共同體倡議,科學家不得在網上自我介紹、項目申請時,提到出了多少篇《自然》、《科學》的文章等。

取而代之,科研單位和科學家應該強調自己解決了什麼問題、發現發明了什麼、獲得了什麼重要的獎項。要取消“數文章”,前提當然是要有一個公正、及格的判斷科研水平的辦法。

與1980年代不一樣,目前國內已經有一大批具有國際水平、及格的科學家或評審專家,可擔當同行評議的重任。當然,亦要鼓勵進行國際評估。

2.在國內已經建立一個相當於arXiv的預印本平臺——中國科學院科技論文預發佈平臺(ChinaXiv)。我們建議,ChinaXiv 開闢一個“欄目”,規定刊登於國內期刊的中文或英文文章,都要把英文題目和詳細的摘要發上去。

這樣一來,這個完備的平臺才有權威性,才能吸引國外同行經常瀏覽。當他們對某篇文章感興趣,可直接聯繫作者,或甚至找人把中文翻譯為英文(他們付錢)。

事實上,在1980年代,德國有名的出版社Springer曾經出版了一本英文期刊,叫Chinese Physics,把中國重要的物理文章從中文翻譯為英文。

可見,如果文章重要,中國人自己不翻譯,外國人也會去翻譯。當然,現在中國已有一定數量的英文期刊,方便外國學者及時瞭解中國的科研進展。

观察|下一个屠呦呦,还得先把论文发在国内期刊上?

中國科學院科技論文預發佈平臺截圖(來源:廣東松山職業技術學院圖書館網站)

為取得首發權,文章首發應發在國內期刊上,並同時在上述國內預印本平臺發佈英文標題和摘要。如結果確實重要,可儘快在國外發一篇補充性文章,在參考文獻中引用在國內首發的文章。

國內期刊要自我提升,嚴格審稿,減少“人情稿”和“垃圾文章”。當國內文章投稿數目大大增加時,必然會倒逼期刊改革。像環境汙染一樣,把“垃圾文章”這種科研汙染儘量限制在國內,以減少貽笑國際的醜事。

既然能通過“數文章”的獎金鼓勵,可以增加文章數目,那麼也可以通過適當的方法,減少文章數目,從而促進創新。

具體來說,為了提高投稿國內期刊的文章數目,中國科協或下屬學會可倡議文章數量“封頂”政策。比如,規定每個科學家每年只能往國外投兩篇文章(兩個作者的文章算作是每人投稿半篇,以此類推)。

观察|下一个屠呦呦,还得先把论文发在国内期刊上?

小結

做研究不一定要發論文,不重要的不要發,想保密的不要發。要發就要發得聰明,對於那些重大原創、高度競爭的科研成果,應儘量在國內期刊上首發。這樣也符合中國科技期刊走向世界一流的願望。

國家通過獎勵措施,可以讓論文總數大大增加,也就可以通過適當的政策,讓論文總數減少,從而提高質量。

本文原文刊載於《科技中國》2018年第7期,原題為《充分利用國內期刊獲取“首發權”》。略有調整。

轉自:雲智物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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