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劃分爲1市3區5縣的3線城市,享有「東方溼地之都」之稱

江蘇省劃分為1市3區5縣的3線城市,享有“東方溼地之都”之稱

江蘇省劃分為1市3區5縣的3線城市,享有“東方溼地之都”之稱

江蘇省劃分為1市3區5縣的3線城市,享有“東方溼地之都”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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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隸屬於江蘇省,地處中國東部沿海中部,江蘇省中東部,位於長江三角洲北翼。鹽城是江蘇省面積最大的地級市,市域面積1.7萬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21.06萬人;其中市轄區面積492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40萬人。

鹽城東臨黃海,南與南通接壤,西南與揚州、泰州為鄰,西北與淮安相連,北隔灌河和連雲港市相望。全市地勢平坦,河渠縱橫,物產富饒,素有“魚米之鄉”的美稱。鹽城是江蘇沿海地區新興的工商業城市,也是長江三角洲重要的區域性中心城市。

鹽城擁有江蘇省最長的海岸線、最大的沿海灘塗、最廣的海域面積,同時也是丹頂鶴的家園、麋鹿的故鄉,在沿海灘塗上建有麋鹿和丹頂鶴兩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被譽為“東方溼地之都,仙鶴神鹿世界”。

鹽城大多數人口是歷朝江南移民後裔,因而民俗文化屬於傳統的江南文化範疇。鹽城也是淮劇主要的發源地。

江蘇省劃分為1市3區5縣的3線城市,享有“東方溼地之都”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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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鹽城在遠古代是陸地,後陸沉變為濱海平原。建 國後,大豐西團一帶出土的古陸生物化石可以考定,鹽城至少在二、三萬年前即已成陸。阜寧縣羊寨一帶的石器、骨器的發現,表明至遲在四千年前的新石器時代晚期,鹽城境內就有靠漁獵為生的原始部落群活動的蹤跡。遠在西周初年,魯侯伯禽令奄民南遷,途中有部分奄民留在鹽城一帶定居,可以說這是鹽城早期的開拓者。[1]

周以前為淮夷地;周時,淮海維揚州,故屬揚州,春秋時屬吳,後屬越。戰國時屬楚。秦代屬東海郡;西漢初為射陽侯劉纏封地。

漢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漢廷將古射陽縣(今寶應縣一帶)東部靠黃海的一部分劃出來單獨設縣,因這裡遍地皆為煮鹽亭場,到處是運鹽的鹽河,置鹽瀆縣,屬臨淮郡,東漢屬廣陵郡,這是鹽城置縣的開端。

三國時屬魏,廢縣制;西晉又復縣制屬海陵郡。

東晉義熙七年(公元411年),鹽瀆縣改名鹽城縣,此為現名之始,鹽城之名使用至今。

南北朝屬陳國時,建鹽城郡;陳滅,隋大業初廢郡復為鹽城縣,屬江都郡;隋末,韋徹據鹽稱王,分為新安、安樂兩縣,唐初復置鹽城縣屬江都郡;五代十國南唐時屬泰州;宋代屬淮南東路楚州;南宋紹興三年復屬泰州,後屬寶應州。

元初鹽城屬江北淮東道,至元中屬河南江北行省淮安路,元末為張士誠所據。

明初屬直隸應天府,後屬南京(南直隸)淮安府。清初屬江南省,康熙六年江南省東西分省劃歸江蘇省,仍屬淮安府。

民國二年(1913年),廢府,各縣直屬省管,時鹽城縣屬江蘇省。

民國三年(1914年),實行道制,鹽城屬淮揚道。

民國十六年(1927年),國民政府成立,廢除道制,設立行政督查區,江蘇省第六行政督察區駐鹽城縣,為首縣,轄鹽城,東臺,興化,阜寧4縣。

江蘇省劃分為1市3區5縣的3線城市,享有“東方溼地之都”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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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鹽城城區一度改名為葉挺市,1949年恢復原名。

1949年4月21日,成立蘇中人民行政公署鹽城專區,轄濱海(由原阜寧、漣水、灌雲3縣各一部分地區組成,縣人民政府駐東坎鎮)、漣東(為原漣水鹽河以東的部分地區,縣人民政府駐大程集)、阜寧、淮安、射陽(由原阜寧、鹽城的串場河以東,射陽河以南的部分地區組成,縣人民政府駐合德鎮)、建陽(由原阜寧、鹽城的串場河以西及皮岔河以北的地區所組成,縣人民政府駐湖垛鎮)、鹽城7縣。專員公署駐鹽城縣。

1950年1月11日,原泰州專區的東臺、臺北2縣劃歸鹽城專區。同年撤銷漣東縣,併入淮陰專區的漣水縣。

1951年7月11日,臺北縣因與臺灣省臺北縣(今新北市)重名改名為大豐縣,建陽縣與福建省建陽縣(今南平市建陽區)重名改名為建湖縣。鹽城專區轄8縣。

1952年,蘇北(蘇中)行署區,蘇南行署區與南京市合併恢復江蘇省建制,並於1953年正式合併成立。

1953年1月1日,江蘇省人民政府成立,設江蘇省鹽城專區。鹽城專區轄濱海、阜寧、淮安、射陽、建湖、鹽城、大豐、東臺8 縣。

1954年,將淮安縣劃歸淮陰專區。鹽城專區轄7縣。

1966年,以濱海縣中山河以北地區設響水縣(駐響水鎮)。鹽城專區轄8縣。

1970年,鹽城專區改稱鹽城地區,轄響水、濱海、阜寧、射陽、建湖、鹽城、大豐、東臺8縣。

1983年實行省管市,市領導縣的新體制,撤銷鹽城地區和鹽城縣,設立地級鹽城市,下轄城區、郊區2區和響水、濱海、阜寧、射陽、建湖、大豐、東臺7縣。

1987年後,東臺、大豐先後撤縣設縣級市,1996年,郊區撤銷,設立鹽都縣。2003年,城區更名為亭湖區;亭湖區轄原鹽城城區以及原鹽都縣的步鳳、伍佑、便倉3個鎮,區人民政府駐人民中路。撤銷鹽都縣,設立鹽城鹽都區,以原鹽都縣潘黃、大縱湖、北龍港、樓王、學富、義豐、尚莊、葛武、北蔣、秦南、龍岡、郭猛、大岡13個鎮的行政區域為鹽都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潘黃鎮。2007年,江蘇省政府批覆,同意將鹽城亭湖區張莊街道辦事處劃歸鹽都區管轄。

2010年,隨著鹽城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故將亭湖區、鹽都區部分區劃做調整,亭湖區撤銷伍佑鎮,設立伍佑街道辦事處,將南洋鎮西半部鄉鎮組建新城街道辦事處,鹽都區撤銷潘黃鎮,設潘黃、鹽龍街道辦事處。2014年7月19日,以劃出原新都街道的福才、劉朋、萬勝、新夥、福利、野丁、興民、伍康、興城9個居委會區域,另設立鹽瀆街道辦事處。

2015年,經國務院批准,撤銷縣級大豐市,設立大豐區。至此鹽城市下轄3個區、1個縣級市和5個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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