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李星星媽媽把養了14年的女兒,假定在有了14年的感情基礎上,還要把孩子送養給陌生人鮑毓明?-沐小桐的回答-悟空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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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李星星這個案子頻上熱搜,“企業高管性侵未成年養女”單看標題就能把人氣個半死了。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不能否認,當自己的親生女兒受到侵害時,作為母親也成了間間的身心受害人。

可是,拋開感情層面,客觀理智的說,到底是誰打開了惡魔通向人間的那道大門?

作為女孩的監護人,其母親的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

一、對於未滿14歲的孩子來說,她還不能很好的去分辨這個世界上的是非黑白。

在孩子的世界裡,他們看待事物往往更直觀,比如說我想得到一塊糖,此時恰恰有人遞給了我一塊糖,那麼我就覺得這個人是對我好的人。

至於這塊糖到底是不是誘餌,她們不會考慮到這麼深層次的問題。

回到這個案件中,鮑某和女孩母親不過認識短短數月,其母親就能放心地將自己未成年的孩子交給鮑某去撫養,這未免太過於信任對方。

網上關於性侵未成年的案子時有發生,如今的網絡這麼發達,作為一個家有未成年女孩的母親,李星星母親的反映未免過於遲鈍。

二、對方過於狡猾,身為普通人的母親,將信就信。

律師、上市公司高管,能擁有如此頭銜的人,絕對不是一個普通人。

而李星星的母親就是一個平凡人,她所面臨的對手足夠強大,如同蛋石。

在鮑某精心佈置下的騙局裡,李星星的母親對他的人品深信不疑,以至於她將女兒交給鮑某非常放心,還以為這是給了孩子一個美好的未來,給孩子找了一個很棒的爸爸。

相信真相總會大白,罪惡的人早晚都會受到懲罰。

對於家有女孩的父母,小桐想提醒一下各位:女孩不同於男孩,身為女孩的父母敏感一些想的多一些,有的時候並不是什麼壞事兒,反而是對孩子的一種保護。最後希望所有的孩子都能度過一個健康快樂的孩提時代。


沐小桐


說明這件事不簡單,14歲女兒,上初中的年紀,只要不上私立學校,不擇校,費用不高,只要家長肯吃苦耐勞,供孩子上學應該沒問題。而這個家長把女兒送給一個單身男士收養。作為父母再苦再累也不會把自己孩子送給別人,何況孩子都14歲了,還是送給一個單身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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