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廣告法》後上海第一案正是鴻茅藥酒!滬上銷量「很一般」

近期,一名廣州醫生因發文稱“鴻茅藥酒是毒藥”而以“損害商譽罪”被跨省抓捕,一時把鴻茅藥酒推上風口浪尖。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通報,“譚秦東損害鴻茅藥酒商品聲譽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變更強制措施。

數年來,媒體注意到鴻茅藥酒廣告違法屢屢登上各地監管部門“黑榜”,卻依然頻繁登上熒屏甚至影視劇中。17日,周到君走訪上海多家藥店,店員均稱鴻茅藥酒並未熱銷。

新《廣告法》後上海第一案正是鴻茅藥酒!滬上銷量“很一般”

藥店出售999元禮盒很難賣

鴻茅藥酒由內蒙古鴻茅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批准文號換髮為“國藥準字Z15020795”,因此鴻茅藥酒是一種藥品,而非保健食品。出身內蒙古的鴻茅藥酒在上海藥房銷售情況如何?周到君進行了一番走訪,發現大部分藥店都有鴻茅藥酒的銷售,但說起銷量均稱“一般”,但不願透露具體數字。

南京東路一家知名藥店的工作人員用“很一般”來形容該店的鴻茅藥酒銷售,“我們這裡銷售很一般,但好像也有賣得挺厲害的。”根據她猜測的一家可能銷售不錯的連鎖藥房,周到君諮詢了南京西路的一家門店,然而那家的工作人員卻也說銷售一般,“因為我們是靠著酒店的藥房,估計社區的藥房會賣得好一些。”

隨後,周到君又走訪了兩家背靠居民區的沿街藥房。中原路一家小藥店的售貨員表示,由於價格昂貴,該店的鴻茅藥酒銷量不太好,只有過年過節送禮高峰會賣得動。在她的指點下,周到君在非處方藥的小隔間裡貨架頂角,靠近天花板的地方,發現了兩套不起眼的鴻茅藥酒禮盒。據介紹,這是種售價999元的4瓶裝禮盒,不單瓶零賣。國和路的一家連鎖藥房門店人員則表示,店裡賣得也是999元套裝,即使節假日也很難賣得動。“店裡現在只有盒子,沒有現貨,如果有人要的話會幫他去訂。”

一名業內人士告訴周到君,鴻茅藥酒的主要市場不在上海,因為上海醫療資源豐富,不太需要倚靠市場上的藥酒來除病消痛。另一方面,如今電商的迅速崛起,使得鴻茅藥酒這類產品消費者往往也會在網上購買,而網上銷售輻射全國,很難有地域性區分。

新《廣告法》後上海第一案

其實,鴻茅藥酒的違法廣告問題早在數年前就已引起媒體關注。2015年,曾有一批媒體報道鴻茅藥業成新廣告法首犯,稱其“曾因誇大宣傳屢登黑榜”。2015年9月1日,新《廣告法》實施,上海首個被立案的違法廣告正是鴻茅藥酒。

按照新《廣告法》,藥品廣告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證明,否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然而上海太安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衡山路店內卻多處有陳寶國等明星代言的鴻茅藥酒店堂廣告,上海市工商局遂對該店進行立案查處。

新《廣告法》後上海第一案正是鴻茅藥酒!滬上銷量“很一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