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盲摩托车驾驶员逆行出事故,反而要对方负全责

法盲摩托车驾驶员逆行出事故,反而要对方负全责

8月1日下午5时,九龙坡区交巡警歇台子大队接到小车驾驶员李某报警称在长江二路接奥体五支路路口位置与一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逆行。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了该起事故。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事故发生地点正好在长江二路和奥体五支路的交叉路口,摩托车从大公馆方向向袁家岗方向逆行,与小轿车发生碰撞,现场摩托车被撞倒地,摩托车驾驶员杨某受轻微伤,小车和摩托车均不同程度的受损。

据小车驾驶员李某称,发生事故后,摩托车驾驶员杨某说其转弯不仔细观察,将其撞倒,要负事故全责,并赔偿其损失,李某认为杨某逆行,要负事故全责,赔偿自己的损伤,现场双方争执不下,一度还吵闹起来,于是李某拨打110报了警。

民警到达现场,对事故责任进行了判定,由于杨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负事故全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杨某被记3分,罚款200元。

民警提醒: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这不仅是对别人的的安全负责,更是对公民自身的人身安全负责。请广大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能够时刻绷紧神经,提高警觉性,避免事故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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