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名城12
你好,我是訓犬師飛哥,一名來自河南焦作的職業訓犬師。
狗是忠誠的代名詞,但是,忠誠並不代表不對別人好。
老話說的好,只有失去才會懂得珍惜,所以,流浪狗會更珍惜對它好的人。
不管是什麼原因導致狗走丟,狗是不會怨恨主人的,這點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並不會忘記原來的主人。
下面給大家分享一個故事。
在很久以前,有個人養一隻渾身毛髮雪白的狗,給它取名叫小白。
主人和小白安靜的生活在村子裡,可誰知道有一年大旱,村子裡面顆粒無收。
終於在冬天,主人因為缺少食物,又餓,又冷,導致生病了。
小白看在眼裡,非常著急,跑到山裡,想給主人找一點食物。
結果找了一天,什麼也沒找到,就在小白傷心的時候碰見了一位老爺爺。
老爺爺就問,小白,你怎麼哭啦?小白就說,我的主人生病了,但是家裡面又沒有錢,又沒有食物,我想給主人找點東西吃。
老爺就對小白說,我很喜歡你的皮毛,如果你願意的話,把你的皮毛,分給我一點,我可以給你一些金幣,但是你分給我的那些皮毛是永遠不會再長出來的,而且還會有一個圓形的疤。
小白在想,如果我變成了,渾身是疤的狗,主人還會喜歡我嗎?但是主人現在還躺在床上,沒有食物快要餓死啦。………
早上,主人醒了過來,發現床頭有一小袋子金幣。因為太餓,所以就拿金幣去買了食物,也沒有發現他最喜歡的小白,已經不見了。
第二天早上又有一袋子金幣。主人心中起了疑問,這些金幣是怎麼來的呢?於是他晚上偷偷的躺在床上,也沒有睡覺,就在等著。
等到深夜,他聽到了熟悉的鈴鐺聲。但是當他從床上起來的時候,已經只看見一個影子了。
第三天,昨天干脆就沒有睡覺,而是躲在村口的大樹的後面。當深夜他聽到熟悉的鈴鐺聲,也沒有去打擾它,而是跟在狗的後面,一直跟到了大山村裡面。然後他發現一位老爺爺用刀子,把狗狗身上所剩不多的白毛挖下來,連皮都給挖了下來。
然後那位老爺爺就對小白說,你的身上已經再也沒有白顏色的毛啦。而且這麼多金幣也夠你的主人使用了。那你以後就成為一個渾身長滿瘡流膿的,野狗啦。估計你的主人就算看見你也不會在要你啦。
小白頓時傷心欲絕,以後再也不會有人抱著我給我洗澡,也不會在有人給我抓癢了,我現在滿身都是瘡疤,誰看見我都會躲著我了。以後只有我脖子上的鈴鐺陪著我了。
而這時,把事情經過聽明白的主人淚流滿面的從旁邊走了出來,祈求那個老爺爺,我願意退回所有金幣,只求你把我的小白給我變回來。
原來,那個老爺爺是山神,但是山神也沒有辦法把小白變回原樣,主人哀求了數次也不行,於是主人抱著小白大聲痛哭,山神也被感動了,於是想了一個辦法,你去找點樹葉來,雖然不能變回原樣,但也比現在好看。
但是冬天只能找到一些發黃的樹葉,於是小白就變成了黃色的狗了。山神把那三袋金幣也送給男孩和他的忠狗,作為獎勵。
這也是我們中華田園犬的由來。大黃。
訓犬師飛哥
狗的祖先是狼,遠古時期當人類還是打獵為生的時候,經常會遺留一些食物殘渣或者動物的骨頭,一些捕食能力弱的狼就跟隨人的遷移,目的就是獲取食物。
與人相處久了便不怕人類,反之人類也開始收養這些狼,經過好幾代繁衍因為跟人類一起生存就成為了狗。
狗與人一起生存無非就是為了獲取食物,但是狗與別的動物不同,狗的忠誠其實還是狼的性格。狗與狼的不同就是狼認比它強勢的狼做首領。而狗把養它的人認做強勢,也只是作為服從對象而已。
至於狗一生只認一個主人,這個結論不成立。結論成立的前提是那隻狗一生只跟一個主人在一起,所以造成狗把人當主人的假象而已。
狗永遠不會把人類當主人的,跟人類在一起只是為了食物沒有其他。
見過農村很特別的養狗方式,其實就是放養在外面連屋子都不讓進甚至一個月都很少喂一次。狗狗大部分時間就是去流浪找食物,在所謂的主人屋子旁邊睡覺也只是比其他地方相對安全而已。
根本就沒有所謂的“流浪狗”,流浪只是為了找吃的。流浪狗你多喂幾次那狗狗以後便會經常來的。
請記住!沒有任何動物喜歡被人養著的,大自然才是動物的歸屬。
當你在農村看到那些土狗雖然是人喂大的,但是你看它們在外面玩那種歡樂的樣子你就一切都明白了。
狗狗對你好完全只是看你給它食物的份上意思意思而已。
如果不相信那麼你把門打開然後開始不餵狗狗,你看狗狗走不走?不走你來找我!
紅紅翠翠
狗是狼進化的大家都知道。狼群中一定會有一隻能力最強的頭狼,頭狼會帶領狼群獵食,讓狼群吃飽喝足能繁衍。
看到這裡,有些小夥伴已經明白了。不錯,鏟屎官在狗眼裡就是頭狼。哈哈哈,有沒有覺得沒有細想過這個問題。
所以你給它食物,它就會跟你,就和跟頭狼是一樣的。寵物狗也有這樣的天性,只是和狼分支以後不是群居,隨人一起生活而已。
而流浪狗就和獨狼一樣,沒有組織獵食的頭狼自然沒有充足的食物,沒有群體的安全感。
而且在城市流浪不比在山林草原城市最多的是人。很多流浪狗沒有自己清洗的能力所以會渾身髒黑散發臭味。這就會被許多人嫌棄。比如用石頭砸,用杆子打,用腳踢甚至有些會虐待狗。
可以想象草原上的獨狼下場也是很慘的。而流浪狗這樣的時候也是充滿恐懼和絕望的。
曾經有個朋友小沙撿了撿了一隻流浪比熊,那時候已經很髒很臭了。但是她就是跟著小沙,一直跟到家樓下。小沙不忍就帶到寵物醫院檢查修理後回家。
這比熊特別聽話特別乖,從不跳沙發,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知道小沙上班沒有時間溜她,她就自己在家遛彎然後去洗手間上廁所。許多方面不一一介紹,但我想說,這樣的狗狗請給我來一打,不嫌多,哈哈。
然後就是,每次出去一定不會離開半步
小沙的腳邊,十分聽話。也從不隨地大小便,也不亂叫。用小沙的話說,比孩子都聽話通人性。
餵養一個多月以後遇到比熊的前主人,比熊也認出了前主人,前主人也認出了比熊,但是比熊卻不跟前主人回家了。
前主人說小沙撿她時,比熊已經流浪兩個多月了,她一直以為被狗販子捉住了,結果是找不到主人流浪了。
聽到小沙的描述後,前主人表示不敢相信。以前這個比熊很調皮,而且不不好教。流浪以後重新被收養,感覺是第二次生命一樣,變了一隻狗。
後來兩任主人成了好朋友,經常會串門。但不久後比熊就意外被懷孕生了兩隻小狗狗。
大家想不到的是,比熊自己把孩子帶的妥妥的,從不讓小沙多操心。孩子頑皮她會吼孩子。孩子跳沙發,她也會用叫聲教育孩子,如果不聽,還會用爪子打。不去衛生間上廁所也會被比熊打。
總之,這是我見過最聽話懂事的狗。聰明的簡直了。
所以,狗並不是只認一個主人。而且流浪狗會更懂得如何於人相處。
希望大家善待流浪狗。
寵愛之道
狗狗是非常忠誠,但是這和人一樣,我一直愛著我的初戀,但我更愛我現在的媳婦,現實虐我千百遍,我待現實如初戀。大概就是這樣的體驗了。
上海的忠犬八公在路口一直等著主人,不吃不喝。但是事實卻讓大家噴血……
結果是狗和主人幹仗幹輸了發脾氣了,主人就在街對面,誰先認慫誰是狗,最後……
那麼狗狗為什麼在流浪狗後對好的人也很親暱呢?
因為無依無靠的情況下,狗狗要學會自己一個狗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是一切生命最原始的本能。
如果你選擇讓它流浪,它會努力的躲過春天的寒雨,夏天的烈日,秋天的秋老虎,冬天的大雪。
它會很努力的躲過獵人的捕殺,喝著地溝水,吃著腐爛的食物,很努力的活著。
直到它想象中的那一天,你回來這裡,大聲叫著它的名字。
它不會忘記它最開始的主人,但是如果你拋棄了它,那麼請早點回來接它,因為獨自活下去真的很難。
如果它又有了一個對它好的主人,那麼你遠一點吧,渣男!!!
渣男!!!
寵物咖啡吧
其實狗狗並不是一生只認一個主人,只是它不會忘記以前相處過的每一個人。
目前的科學證據顯示,狗狗從狼演化而來,而且還是跟狼屬於同一個物種,所以沿襲了狼的社會等級制度——以力量、體型、能力取勝。如果你比狗狗要強,狗狗就會認為你是它的老大,“主人”的最初觀念由此而來。
而相處過後,狗狗會因為主人無微不至的照顧而慢慢產生感情甚至依賴,所以才會產生一生只認一個主人的真摯情感。但是,無論是哪一種動物,都是驅利性質的,也就是說只會與利於自己生存繁衍的其他動物一起生活。如果當狗狗的主人沒有儘自己責任照顧好狗狗,隨意拋棄狗狗甚至百般虐待的話,當然狗狗遇到更好對待它的人時就會把這位“救世主”當作新的主人。但記憶中,狗狗是絕對不會忘了以前的主人的,無論是心懷憎恨還是單純刻骨銘心的記憶,狗狗還是會通過對方特殊的氣味記起這位曾經的主人。
但不排除某些狗狗的個性就是從一而終,忠犬八公的真實故事感動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可能大家光光看到的都是狗狗的忠心不二,但其主人背後對待狗狗的無微不至,體貼入微,大家是否也瞭解?不要將狗狗的忠誠當作理所當然,如果不是一位負責的主人,其實並不值得擁有對你忠心耿耿,視你如唯一的狗狗。
(八公與其主人上野英三郎教授一家)
有寵
這個問題其實要追溯到狗狗最原始的等級劃分層面來分析,也就是要對動物界等級劃分的認知。
我們都知道狼群一定有頭狼,為什麼所有群狼會跟隨頭狼,因為頭狼具備了絕對的領導權,除非某一天它被一隻更強的狼打敗,其實這種等級制度適用於很多動物。雖然狗狗已經和人類生活了很多年,但是它們骨子裡的等級劃分意識卻一直世世代代遺傳過來了,它們認定一個人為主人,那是為什麼?
因為這個人給了它食物、給了它關愛,能夠管理它的生活,讓它覺得這個人能夠輕鬆主宰它的一生,自然從意識裡認定這個人就是它的“頭狼”,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主人。
再說為什麼狗狗離開原主人後會再次認定第二個對它好的人為主人,我們拿上面的登記制度來剖析,你就會感覺一切都那麼明瞭,這就相當於狼群換了頭狼,它們不得已要去追隨。
那麼從狗狗換主人這個表象,我們能說狗狗就是沒感情的“白眼狼”嗎?當然不能,狗狗認定第二個主人,是因為第二個人不斷地入侵它的生活,它可能做過逃避但是都沒有成功過。這裡狗哥就將一個國外的真實案例,一戶人家搬家後沒有帶走狗狗,毛孩子就一直在那個屬於它的“家”門外等著,等著它自以為會再來接它的主人,可時間過了很久主人依然沒有回來,新搬來的那戶人家一直不喜歡它,每天把它攆走,但是狗狗第二天還是會執著的回來。這樣的場景被隔壁鄰居看的清清楚楚,他們開始可憐這一隻忠誠的毛孩子,它們甚至開始心疼這一隻還一直守衛者屬於它和原來主人的那個家,於是慢慢的靠近狗狗,給它食物給它溫暖...就是因為這個新家庭不斷的“入侵”狗狗的生活,並且開始照顧它,慢慢引導它不要深陷在原來的痛苦深淵、那個沒有希望的等待中。時間讓狗狗開始接納這戶人家,並且認定這家人能夠統領它的生活,也就認定了新的“頭狼”,我們所說的主人。
雖然狗狗認定了新的主人,可你們知道它打心底裡是從沒忘記過原來的主人嗎?它可能每天時時刻刻唸叨的就是原來的主人來接它,它可能每天都期待過和原主人見面,只是又有誰來看看它心裡住著的那些人和那些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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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知事
狗一生只認一個主人的流言毫無科學依據,只不過是以訛傳訛罷了。
狗這狗東西的祖宗是狼東西,經人反覆馴化(應該是馴化若干代)後,狼性蛻化,對人的依附性膨脹,就成了會對人搖尾乞憐的狗東西。
倘若達爾文先生得知我如此闡述狼變狗的置換身分法,一定是先皺眉,繼而鼓掌。因為我這個說法符合進化論。當然不是自然進化,而是人為進化。
鸚鵡、鷯哥、八哥為什麼能學人話?肯定是人教的。
狼為什麼能馴化成狗?主要手段是使用食物這個法寶,再採用一定輔助手段。馬戲團裡面有諸多大型猛獸,人家是如何馴化使之成為賺錢謀生工具?略微動動腦筋就明白我說的何等正確了。
狗是有年齡段的,不同年齡段有各自的特點。狗的品種眾多,狗種不同,特性就存在不同差異。
欲養狗,當然是選幼齡最佳。但這不等同於成年狗就不能換主人換生活環境。只不過這一換,狗得有個適應過程。小狗適應性極強,大狗由於習性原因,適應性則弱多了,這無疑會增加新主人麻煩。
天下哪有一生只認一個主人的狗?誇大其辭罷了。
人能夠把狼馴化成狗,證明狗的隨意性很強。既然有奶就是娘,狗換多少主人都能隨遇而安。
自古到今人們都把有奶就是孃的小人比喻作狗,是因為人們熟悉了狗的秉性。
好了,不要再輕信流言了,凡事動動腦筋。
北斗星2013727
流浪的狗狗失去了關愛,迫切想要一個溫暖的家。其實我們也是這樣,別人對自己一丁點好,就感動的不得了。
我們可以體會這種感覺的,好像終於抓住了依靠,小心翼翼生怕自己表現不好惹人不高興了,好像隨時都在問你,什麼時候帶我回家呀
領養代替購買,過年了給流浪的狗狗一個溫暖的家吧,既然養了它就要負責,是一輩子對它好,要不然寧肯不養!
每日一點攝影
狗狗流浪或丟失後,它每天過的都非常辛苦,加上怎麼找也找不到主人,狗狗會認為主人不要他了,永遠也找不到主人了,而這時有個陌生人對他好,他會警惕,但當時間長了以後就會和他熟悉,狗狗不是人。當沒了主人的時候誰對它好它當然也對誰好。在經歷了無依無靠的生活之後它會依賴對它好的人,所以很那個人走了,並不是它不認它的主人了。在我們小區,有一對年輕男女,養了只小土狗每天都能在小區看到它,而它也很靈性,知道自己回家.後來,有一天晚上看到那條小狗在小區外面,沒有回家,到了第二天,我吃去是看到它還在外面。之後一倆天都差不多,小狗都在小區。而我也沒有在看到過那對男女,後來我媽說那女的懷孕了,那男的陪她回老家生孩子去了。之後那小狗一直在小區裡晃盪。我們以前都認識它,也不趕它,有時還喂他吃的。後來天越來越冷了。早上起來鍛鍊,沒看到小狗,也沒當回事,後來幾天都沒看到,就有些奇怪了。直到快一星期後了,我看到一個女的領著條金毛和那條小狗出來溜達。我想知道是不是那條小狗,我就去問問,她說,以前她家金毛出去就和著條小狗一塊玩,後來它主人走了。它就在小區流浪。她看的怪可憐的想收留它。可小狗不跟他走。後來,那天晚上我帶金毛散步回去,金毛對草嗅來嗅去。她過去看看,看到那隻小狗躺在草叢裡。蜷縮著,她就把它抱回家了。剛開始小狗總想往外跑,我怕它不知道跑到哪去就一直沒讓它出去,過了幾天。認為該帶它出去走走了,出去在小區內走。忽然小狗像瘋了一樣往門口衝去,我趕緊拽住它,往那看去,看到了一個穿牛仔褲的女人,小狗死死的看著她,就像衝出去。我當時就明白小狗是不她當成它的主人了,我領著狗就追了過去,到了門口,看到那個女人小狗停下了腳步,知道她不是它的主人。它呆呆的站著。我要帶他回去時,看到它眼裡的眼淚。當時我眼睛裡都有眼淚打轉了,後來我對它就更好了,小狗在家裡也特別乖。只是每天帶它出散步是它總會歪著頭瞅瞅小區門口的路人。這時我順著她的目光看去,看到了小狗在不停地注視著每一個從門口路過的人。
真理界
狗一生只認一個主人,是忠誠的本性,你對它一點好,它也會對你忠誠。狗也是通人性的,但倘若你拋棄它,任它流浪,它也會很扎心,不管之前吃的好壞,多少,現在它什麼都沒有了,不知道去哪裡,不知道吃什麼等等,無奈無助,活著是它堅持的理由,經歷了飢餓,寒冷,酷暑……突然你給它一點食物一點水,它會很珍惜,也很害怕。你對它好,它會記住,並且對你忠誠。學校裡有很多流浪狗,見過一隻,眼神裡帶著凶煞的,那種想過來咬你的直覺,是一隻母狗,剛剛生完狗,我扔給了它我剛買的蛋卷,趕快走了,它對我十分警惕,我走了很遠它才吃。可以不愛,但別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