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案外人因惡意付錢給「老賴」被罰50萬

廈門“史上最高金額罰單”

案外人因惡意付錢給“老賴”被罰50萬

東南網8月7日訊(本網記者 林峰峰 整理)

案外人無視法院財產查控措施,惡意付錢給“老賴”怎麼辦?近日,廈門同安法院對這樣一家公司罰款50萬元。據悉,這是廈門市法院系統迄今為止在執行過程中作出的最高金額罰款。

數年前,鄭先生向集美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蘭某履行買賣合同,付清貨款185萬元,並向法院提供線索,指證蘭某在廈門某建設集團有筆未結工程款。集美法院查核確定後,向案外人廈門某建設集團公司送達了財產保全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2017年2月,案件因管轄地異議被移送至同安區人民法院審理,判決生效後蘭某沒有履行,案件進入強制執行階段。

同安法院要求該建設集團公司向法院執行賬戶支付已由集美法院保全的工程款。但該公司卻提交2次執行異議,辯稱已於2017年1月向被執行人蘭某支付工程款805132元,拒絕履行協助執行義務。

對此,同安法院特向集美法院函詢,查明集美法院並未解除財產保全措施,也從未允許該公司向任何個人或組織支付該筆工程款。於是,同安法院向該公司送達《責令協助執行單位追款通知書》,要求其如數追回已擅自支付的款項,該公司仍拒不執行,情節惡劣。因此,法院對該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50萬元的處罰決定,並從該公司賬戶劃扣存款人民幣805132元作為執行款。

網友評論>>>

@吃貨玩樂go:該狠狠地罰,堅決抵制老賴。

@飛奔的大橙子:對付臉皮厚的,就得罰點狠的!重罰體現的是對誠信的尊重。

@浩瀚ytr星河609:藐視法律權威是要付出代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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