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區法院「放水養魚」盤活執行

近日,銀川市西夏區人民法院在執行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案件承辦人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使得案件得以順利執行。

本案的申請執行人系銀川市西夏區興涇鎮農民,2016年與被執行人駕駛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身體傷殘,花費鉅額醫藥費,後因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義務,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案件承辦人通過法院查控系統未能查詢到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但申請執行人要求法院立即強制執行,對被執行人人身採取強制措施。

一方是60多歲的傷殘老太太,另一方是妻子患病在床,家中還有3個未成年的孩子需要照看的被執行人,採取拘留措施將產生其他不可控的社會因素。雙方矛盾逐漸激化,申請人及其家屬以無錢繼續看病導致病情惡化要求法院立即執行,否則將到上級部門信訪或採取其他措施;而被執行人因為家中妻子做完手術為由,暫時無法履行,要求法院對其進行拘留。案件一時陷入僵局。

為儘快執結案件、緩解當事人矛盾,案件承辦人積極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協調,一方面做通申請執行人的思想工作,希望其理解被執行人的現實困難,另一方面引導、督促被執行人積極履行債務。後被執行人向本院提出,其可以借一部分錢,再利用空餘時間跑運輸,取得的收入全部交付法院履行債務,由法院加強監督執行。最終,被執行人向申請執行人履行了全部債務,該案全部順利執行完畢,及時化解了矛盾。(趙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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