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礦用地持續「中毒」:土壤汙染治理迫在眉睫

近日,在《經濟參考報》的一篇報道中將『工礦用地汙染』

稱之為“生態炸彈”。其中,多位專家指出,經過40年高速工業化,工礦開發及危廢使大面積土壤持續“中毒”,工礦用地汙染呈流域化、區域化及深層化的新特點。“工礦用地汙染就像在腳下‘埋雷’,隨時都有爆炸的可能。”

報道中指出,工礦用地汙染被稱為“生態炸彈”的另一個特徵,是治汙防汙的困局:專家指出,由於工礦、汙水及廢氣等多重汙染因素疊加,汙染主體責任經常難以確認,而且修復評價體系不完善,有的成了無人問津甚至唯恐避之不及的“燙手山芋”:

其一,尾礦及工業汙染產生大量汙染物沉積在土壤中。其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及修復評價體系不完善。汙染治理長期效果評價體系缺失,也使一些汙染治理後出現。其三,汙染場地責任明確難。

工礦用地持續“中毒”:土壤汙染治理迫在眉睫

蔣躍新 作

面對工礦用地汙染在全國土壤汙染現狀中越來越突出,甚至成為定時“炸彈”的這一嚴峻形勢,工礦用地汙染的治理與防範,就成為了擺在全國各地土壤治理中迫在眉睫的一個課題了。

事實上,在6月剛剛過去的“全國土地日”上,我省國土資源廳就已經下發指導意見,要求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打好全省土壤汙染防治攻堅戰。明確了國土資源系統推進土壤汙染防治的主要職責與任務是:加強農用地尤其是耕地保護與利用、建設用地土壤環境風險管控、構建土壤汙染預防與管控長效機制,確保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安全利用。

其中,在提出的五項工作重點中,有四條涉及工礦用地的管理,可見其重要程度:

► 加強建設用地環境風險管控。土地供應要符合土壤環境管理的要求,不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的地塊不得向市場供應。對於經評估對人體健康、周邊生態環境有嚴重影響的建設用地和工礦廢棄地,未經土壤汙染修復治理有可能對生命健康、生態環境有嚴重影響的土地,不能滿足生產、生活和生態發展需要的土地,嚴禁用於居民住宅、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場所等居住和人員活動場所的開發利用,不得通過建設用地報批審查。

工礦用地持續“中毒”:土壤汙染治理迫在眉睫

趙乃育 繪

► 加強對礦山企業的監督管理。積極推進礦產資源綠色開發利用、循環利用,加強礦山生態環境建設,深化礦產資源的高效安全利用,堅決防止因資源開發利用造成新增土壤汙染。

► 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構建部門協同、三級聯創的工作機制,加快綠色礦山建設進程,力爭到2020年,形成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在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綜合利用、節能減排、礦山環境修復治理、科技創新與數字化礦山等方面達到較高水平的礦業發展新模式,到2019年力爭建成50個綠色礦山,2020 年全省綠色礦山數量力爭達到 100個,並建成一個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

► 加強對南水北調沿線用地用礦報批審查。重點加強南水北調水源地和沿線土壤環境質量和地下水環境監測,做好國土空間規劃、生態規劃和建設用地規劃,嚴把建設項目預審和建設用地審查關,新增建設項目要增加生態環境風險評估,實行嚴格審查,可能對南水北調水利輸送工程以及沿線造成土壤汙染項目不得落地,確保一渠清水向北流。

政院檢測

在工礦用地汙染治理推進的過程中,河南政院檢測研究院將用專業的檢測技術、先進的檢測儀器、健全的質量體系為工礦企業提供權威的檢測服務,全面助力開展精細調查、精確評估及精準修復的土壤綜合治理,為打好打贏淨土保衛戰做出貢獻。

河南省政院檢測研究院汙染土壤檢測項目表

鋁、鐵、錳、鈦、有效銅、有效鉬、交換性鈉、鈉吸附比、石礫含量、總石油烴、交換性鈉、氰化物、氧化還原電位、總酸度、交換性鹽基、石礫含量、穩定凋萎含水量、最大吸溼量、發芽指數、六六六、滴滴涕、總石油烴、揮發性芳香烴、多氯聯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有機氯農藥、酚類化合物、銻、鈹、銀、鉈、鉍、鈹、毒鼠強、有機磷農藥、氰化物、氧化還原電位、總酸度、交換性鹽基、可交換酸度、丙烯醛、丙烯腈、乙腈、總磷、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銨態氮、水溶性和酸溶性硫酸鹽、碳酸鹽、揮發性鹵代烴、多環芳烴、鄰苯二甲酸酯類、石油烴(C10-C40)、硝基苯、苯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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