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我們的一錯再錯,才會越陷越深

陽光叢生網 債務人的一錯再錯!

債務人——我們的一錯再錯,才會越陷越深

昨天看到一個北京法院強制執行“老賴”(非姓氏)的案例,網友的評論一邊倒痛批該“老賴”(非姓氏),此人的債務前後跨度10年,到被法院拘留那天,已經45歲了,10年前,挪用公司財產,從10萬元債務開始,後又私下變賣公司轎車,又添15萬債務,接著又幹下某件缺德事,再添67萬債務,總共債務92萬元,法院查封其名下一套“二線房”房產,待5年後,拍賣該房產用以償還債務,按道理此君走到這個地步,應該警醒,安心工作,努力發展自己,爭取5年還清這些債務,保留自己的資產,但是此君偏不這麼幹,反而私下將法院查封的房產進行拍賣,得款240萬,不僅不還錢,還揮霍一空,將債務累積到了300多萬,這次被法院拘留,同時打算控告其至少2項罪名:一是非法拍賣法院凍結財產罪;二是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罪,其他罪名還在法院審核中,此君這輩子將來脫離牢獄,如果仍不知悔改,未來流落街邊,親朋無靠幾乎已成定局。其中記者詳細報道了,此人使用法律手段多次避債的細節,以及法院將其拘留時,仍然反覆跟辦案人員講,你只能拘留我15天,一副知法懂法的模樣,把一副無賴嘴臉表現得淋漓盡致,讓人痛恨的同時,不禁感嘆:一手好牌打成這個屎樣,將來去了祖宗那裡,如何跟他們交代。

債務人——我們的一錯再錯,才會越陷越深

上述案例,是債務人一錯再錯的典型,不要以為法律治不了你,真正要治你的時候,你才悔之晚矣,小聰明終究敵不過大智慧,一時僥倖最終落得加倍買單的結局,另人警醒的同時,又讓人反思:

債務人——我們的一錯再錯,才會越陷越深

為什麼負債的路上,我們止不住腳?

大家看上述案例的當事人,35歲擔任公司股東兼法人代表,年輕有事業有朋友,挪用公款10萬元,私下處置公司財產(小車)15萬元,自絕於事業自絕於朋友,開始了他人生的下坡路,將自己35歲之前的奮鬥成果,用區區25萬元就賣掉,他得到了什麼?

看不到自己的已有的,迷失在慾望的深淵裡,就是問題的癥結所在,不懂珍惜,不會珍惜!為什麼?因為沒有思想,因為沒有思想,才被金錢所累,慾望所迷,看不到自己真正的價值,把自己的價值擺上了金錢衡量臺。

如果這個時候能懸崖勒馬,那該多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什麼錢該掙,什麼錢不該掙,要有這個原則,否則一定招來災禍,這也就是我們經常會講的:德不配位,必有災殃!

債務人——我們的一錯再錯,才會越陷越深

為什麼負債的路上,我們遇不到對的人?

10年沉淪,此人就沒有遇到一個可以提點他的人嗎?我可以肯定的講,他身邊有這樣的人,但是他聽不進別人的話,因為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三人行,必有我師,不是沒有“師”,是他不願意聽,辦案人員一再跟記者強調,此人懂法,他的聰明才智全用在了邪門歪道上,全用在小人之術上,自然不會有好人出現去提點他,就像大家遇到一堆狗屎的本能反應是繞道走一樣,所以他遇不到真正點醒他的人,自然就不會有正確的人生行走方式,最終落得如此結局。

良師益友人生成功之道,良藥苦口,忠言逆耳,海納百川的胸懷,才能遇到對的人,對的人能夠指點你,引導你,督促你走正路,錯的人只會讓你沉迷酒色,空耗青春,最終一事無成。

債務人——我們的一錯再錯,才會越陷越深

你需要自己的思維能力,判斷能力,然後才有選擇能力

老宋一直講,人和人其實沒有多大差別,因為每個人每天都是24個小時,人和人的差別是從多年積累當中產生的,很多人都講:選擇大於勤奮,那麼大家有沒有想過,選擇這種能力究竟從何而來呢?

債務人——我們的一錯再錯,才會越陷越深

有思維能力才有判斷能力,思維能力與判斷能力有先後關係,很多人受騙後喊冤,說當初被騙是因為人家的證明多麼完備,人家的資本多麼雄厚,那麼當初你有沒有思考過人家的:商業模式呢?為什麼其他人不參與?因為人家會抓住根本問題去判斷,你假設你自己有個月賺10%的生意,你會願意輕易擴大投入,給他人分一杯羹嗎?很多高利誘惑,在這種分析之下,不攻自破。

債務人——我們的一錯再錯,才會越陷越深

我們結交一個人,遇到一個事,一定要有:聽其言觀其行為先導,這都是為自己找數據,另外不要把所有的希望都寄予他人,自強自力永遠是人生立身之本,不如此,你不會有美好的未來。

債務人——我們的一錯再錯,才會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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