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錯再錯 必將嚴懲

2018年06月16日22時許,禹州市公安交警大隊民警在禹州市華夏大道夜查酒駕時,一輛沿華夏大道由東向西行駛的黑色轎車車主看到民警後迅速把車停到路邊,民警快速上前將車主攔下並對其進行檢查,車主對民警說:“我就喝了兩杯啤酒,剛從陽翟大道一夜市攤出來,送個朋友回家,也就走了500米”。說著便把駕駛證交給了民警。民警接過駕駛證進行了認真地查看,該車主為徐某,民警對徐某進行檢測,測試結果為48mg/100ml,已經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徐某對檢測結果無異議,遂民警開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徐某確認無異議簽名後離開。

6月17日上午,徐某來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民警通過公安系統查詢發現徐某於2014年10月24日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交警大隊處以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徐某的行為已經屬於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了,民警將查詢結果告知徐某,徐某知道自己將被拘留便慌了神,謊稱自己要上廁所,出門後便不見蹤影。之後民警數次聯繫徐某來交警大隊接受處理,徐某一直稱自己在醫院治療心臟病,過幾天就回去接受民警處理。7月17日上午10時許,徐某帶著在鄭大二附院開具的病歷、還有幾盒治療心臟病的藥品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並對民警說自己有心臟病、高血壓等多種疾病,這一段時間主要是在鄭州住院看病,所以才沒有來處理。

一錯再錯 必將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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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3日,在送徐某到禹州市行政拘留所執行處罰之前,民警先帶徐某做了全身體檢,檢查結果顯示徐某身體健康,沒有異樣。7月17日下午徐某被送達禹州市行政拘留所執行拘留。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徐某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絞盡腦汁、用盡手段,仍逃避不了法律的嚴懲。 禹州交警告誡廣大司機朋友:開車勿飲酒、飲酒勿開車;開車必被查、被查必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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