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市愛路護路宣傳系列報導之左權縣

一是定期宣講制度。各學校法制副校長每季度要深入包保學校進行宣講,暑假、寒假前要進行宣講,各種大型活動時要進行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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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定期聯繫制度。每季度縣護路辦與學校的法制副校長溝通聯繫,瞭解掌握學校的愛路護路宣傳教育情況以及學生的安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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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定期反饋制度。法制副校長每季度將自己包保學校的情況向護路辦做出反饋,總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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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校外輔導員培訓考核制度。左權縣護路辦聘請了在政法系統退下來的老領導對鐵路沿線各中小學校的法制副校長進行了培訓,制定詳細的培訓內容和培訓時間,規定未參加培訓者不得擔任法制副校長及輔導員,安全考核不合格不能擔任,對於所包保學校的師生髮生路外傷亡事故的,要求寫出書面檢查,並取消該年級班組的評先資格。

五是路地協調溝通聯繫制度。由縣護路辦牽頭,建立了定期聯席會議制度,針對鐵路運行工作的特殊情況,制定不同時期、不同任務的宣傳工作計劃,路地雙方共同研究愛路護路宣傳活動的重點。

李勇強 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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