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病了,得治|二加二等于几

虽然自由和平等是所谓美国建国的根基,但是近年来也出现了很多问题,这部讽刺小短片依然

给我们警示

真正的自由真的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太多人对自由有着错误的认知,导致现在社会风气真的不那么争气。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裴多菲人家这诗是在战争时期写的,这里的自由和现在人们嘴里的自由根本不是一个东西。现在有多少人念着这诗,胡作非为。我隐约看见裴多菲的棺材板在颤抖……

我们在思考一个问题,2+2可以等于22吗?当然可以,2本来就是一个符号,语言文字都是符号,我们定义2的数值(Value,)等于11,这个时候,2+2就等于22啦。

科学的方法本来就是先假设,再证明。如果你没有先假设“1”,“+”,“2”,“=”都是什么,那么电脑这个0和1的世界也不会有今天的绚丽多彩。作为基督徒,我和朋友曾提出一个观点,科学和圣经都可以当做我们理解这个世界的工具,而且两者并不矛盾。如果先相信1+1=2的假设和定义,那么后面的一切现代科学也都是成立的,我们忽视了起初从小就相信的假设如果我们赋值1=5.5,那么1+1=11。同时,如果抱着相信圣经第一句话(起初神创造天地。创世纪1:1)的态度来读圣经,圣经对于这个世界的解释也是非常完整的。很多人把宗教和科学完全对立,其实大可不必。

本片中表现的场景,很有可能在国内不久的将来出现,一定程度上可能已经出现了。我们一方面需要树立

学术的权威,教师的权威,另一方面,更要全社会关注教育,参与教育。如果教师队伍既得不到社会尊重,又得不到财务上的满足,那这支队伍必定是举步维艰。同时会引发一波又一波的恐慌和有病乱投医,当教育出现问题,影响的至少有三到五代人,历史上的教训已经够惨痛了。

为什么现在大部分优秀的学生都不会去当老师?这个问题很简单吧,现在教育是全社会的问题,这病得治。

这部讽刺反智主义的小短片,是可辩论性很强的片子,我就不多说了,希望分享给大家一起聊聊。

教育病了,得治|二加二等于几

补充一段片中的背景知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简称:第一修正案)禁止美国国会制订任何法律以确立国教;妨碍宗教信仰自由;剥夺言论自由;侵犯新闻自由与集会自由;干扰或禁止向政府请愿的权利。该修正案于1791年12月15日获得通过,是美国权利法案中的一部份。

美国权利法案的制订最初是美国联邦党人为了减轻国内反联邦主义者对美国宪法的反对而做出的系列宪法修订案。最早的“第一修正案”仅用于美国国会制订的联邦法律,其解释范围也比现在的狭义许多。但是通过1925年的吉特罗诉纽约州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基于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的“正当法律程序”条款裁定“第一修正案”适用于美国联邦、州乃至各级政府的立法中。

在1947年的艾弗森诉教育委员会案中,提请法庭就美国国父托马斯·杰斐逊在其信件中提及的“建立一道政教分离的墙”进行司法解释,但是这条明确界限的细节到今天仍在争论中。言论自由的界限也在20世纪与21世纪的一系列法庭裁决中有了更大的延伸,诸如政治言论、匿名言论、政治献金、色情和校园言论等。但与此同时,有关“第一修正案”保护范围的例外情况也得到了明确。同时美国最高法院以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等判例推翻了英国普通法的惯例,将毁谤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给原告方。但是,商业言论并不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新闻自由保证了各种资讯和观点得到自由出版的权利,并且适用于各种媒体。通过1931年的尼尔诉明尼苏达州案和1971年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等判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任何形式的出版审查行为违反了第一修正案,属于违宪行为。同时最高法院也裁定请愿自由适用于美国各级政府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行动,并且也裁定了“第一修正案”隐性地保护了结社自由。

教育病了,得治|二加二等于几

原文: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译文: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教育病了,得治|二加二等于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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