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對外公開省級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

省環境保護督察組第一組於2017年3月24日至4月12日對濰坊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7年6月3日向濰坊市委、市政府反饋了督察意見。濰坊市委、市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落實省級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要求,全力推進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和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全市37項整改任務中,已按要求完成27項,其他各項依時序全力推進。按照要求,現向社會公佈濰坊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主要情況。

濰坊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督察整改工作,多次主持召開專題會議,具體部署整改工作,深入現場調研檢查,協調推進整改工作。全市成立了由市長任組長的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參照市的做法,建立相應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本地區、本部門整改工作。

針對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濰坊市制定了整改方案,將督察組移交的37個問題細化分解為93個子問題,明確了230項具體措施,明確責任主體和整改目標、措施及時限要求,實行清單管理,並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定期調度進展情況,通過全面督導與重點督導相結合,對進展滯後的整改任務及時跟蹤督辦。同時,針對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分析,促進難題解決。各級黨委、政府也以督察整改為契機,積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長效工作機制。

整改期間,濰坊市先後組織開展了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等多個環保專項行動。2017年,全市累計處罰環境違法案件2600餘起,涉嫌違法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或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形成了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在整改工作中,紀檢

監察機關同步介入,對督察組移交問題線索以及日常督導檢查中發現的工作責任落實不力問題進行深入調查,逐一釐清責任,對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等情形,依法依紀實施責任追究,對發現的拖延辦理、對抗調查、包庇袒護等情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截至2018年3月底,累計問責154人(次),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2人,涉及縣級幹部14人。

截至2018年3月底,濰坊市整改方案明確的37項整改任務(93項具體整改任務)中,已按要求完成27項(79項),正在按計劃推進10項(14項)。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堅決落實國家和省環境保護決策部署。2017年以來,濰坊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先後21次研究環保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後30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部署,印發《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方案》《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工作實施方案》等20餘個文件,並配套建立了問題整改臺賬和周調度、月通報制度。市政府成立7個檢查組,由市長、副市長分別帶隊,採取“四不兩直”的形式,每月組織一次現場檢查,每月進行考核排名。建立生態環境整治專項獎補資金,市級財政安排資金1.87億元用於生態補償、散煤治理等,全力保障生態環保工作。

二是加快推進化工產業轉型升級。研究制定了《關於加強安全環保節能節水管理加快全市化工產業轉型升級工作方案》,深入推進“四評級一評價”工作,全市有1161家企業參與評級評價,共發現問題6萬多個,推動問題整改落實。印發了《化工產業安全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緊急行動方案》,對全市化工相關企業建立“一級一冊”“一企一檔”等管理制度,暫停審批新上危化品項目和在建裝置試車,開展危化品運輸違法車輛“清零”行動。按照省“八條斷然措施”停產整頓環保、安全不達標企業768家,加快倒逼化工產業轉型升級。

三是深入推進大氣汙染防治。印發了《關於深入推進大氣汙染防治的實施意見》,同時配套印發了《濰坊市建築施工工地揚塵整治實施方案》等7個實施方案和《濰坊市大氣汙染治理問責辦法(試行)》,深入推進大氣汙染防治各項措施。2017年以來,全市已通過關停、拆除、接入供熱管網、清潔能源改造等方式,淘汰各類小型燃煤鍋爐5742臺,提前完成了省定小型燃煤鍋爐“清零”任務。全面推進散煤清潔化治理,累計配送型煤90.2萬噸,完成安裝節能環保爐具10.8萬臺。積極推進供熱市場整合和供熱企業直供到戶,下決心關停萬濰熱電、煤氣製冷等規模較小、效率不高的熱源廠或燃煤鍋爐,實現集中供熱優化整合。組織開展揚塵汙染專項整治,實施常態化治理措施,進一步降低大氣中顆粒物濃度。加快推動地方立法,頒佈了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和城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條例,推動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步入常態化、法治化軌道。

四是嚴格落實火電機組“上大壓小”、燃煤替代任務。對落實火電機組“上大壓下”情況進行調度、督查和部署,對全部33家企業、54臺小火電機組關停情況進行了現場調研督導。其中,針對高密市大昌紡織有限公司虛報關停36MW機組和銀鷹化纖有限公司誇大關停9MW機組的問題,分別用2016年拆除的萬仁熱電有限公司3#12MW機組、4#6MW機組和2017年拆除的萬仁熱電有限公司3#30MW機組,共計48MW替代45MW差額,山東銀鷹化纖有限公司3#6MW機組已拆除。針對安丘市檸檬生化有限公司3#15MW機組未實施關停的問題,已於2017年7月對發電機組進行了徹底拆除。針對昌樂縣英軒實業有限公司3*3MW機組重複替代問題,已將該公司一臺1#12MW機組進行了整改替代,對機組實施關停並拆除了主管道和電纜。

五是推動重點河流水質穩定達標。制定《濰坊市水汙染防治綜合督導方案》,建立水質預警、啟動應急、定期通報、綜合督導工作機制。開展雨汙混流專項整治行動,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雨汙分流改造工作計劃》《中心城區雨汙分流改造工程實施方案》,通過分流域、分片區實施工程改造,從根本上實現雨汙分流,解決汙水溢流問題。制定北陽河流域水質達標方案,通過採取加強涉水企業監管、加強河道綜合整治等措施,實現北陽河水質達標。加大河流斷面水質監測力度,已對重點汙水處理廠21項指標達標排放情況實行了考核通報制度。同時,對涉白浪河、虞河、北陽河的9家汙水處理廠進一步優化處理工藝,對部分汙水處理廠率先執行更加嚴格的五類水質標準。

六是加強生態紅線管控。結合督察反饋問題,對我市2個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環境問題進行全面整改。臨朐縣山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已編制完成並通過了省、市兩級專家審查,停止硅藻土礦開發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並對企業附屬物進行了拆除,同時拆除了小山旺村42處宅基地以及人工蓄水池、臨時工棚等人類活動設施。青州市仰天山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已完成審批,共安裝邊界界碑400塊、功能區界樁240塊,拆除違建飯店5處。堅持分類施策,實施畜禽養殖場綜合整治。全市共劃定禁養區230個,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養殖場(小區)645個、養殖專業戶5352個,全面完成了畜禽養殖場(戶)整治任務。

七是解決環保違規建設項目和“散亂汙”企業問題。依法對“未批先建”和“未驗先投”類項目進行整治,對排查出的環保違規建設項目逐個落實整改措施。結合全省化工園區認定,對我市擬保留的化工園區完成了規劃環評。對不予保留的園區以及未經省政府審核批准的園區,將不作為化工園區對待,不再新建、擴建化工項目。開展“散亂汙”企業集中整治行動,全市累計排查並整改“散亂汙”企業2770家。

八是加強固廢危廢汙染防治。加強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在寒亭區、壽光市、昌邑市建設3處危險廢物綜合處置企業,逐步解決危險廢物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印發了《關於開展打擊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加強對涉危廢企業的環境監管。探索實施“第三方”環境治理新模式,聘請瀋陽化工研究院知名專家12名,對濱海區化工企業開展排查診斷並限期整改。加強固廢危廢監管能力建設,設立濰坊市固體廢物和危險化學品汙染防治中心,為市環保局所屬的正科級事業單位,定編8名,主要負責實施全市固體廢物、土壤和危險化學品的汙染防治工作。

通過上述措施,以督察整改為契機,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打好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攻堅戰為重點,推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斷前進。2017年,全市“藍天白雲,繁星閃爍”天數達到277天,同比改善24天,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58.3%,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排名列全省第五。主要大氣汙染物PM2.5、PM10、SO2、NO2年均濃度分別比2013年改善39.3%、30.9%、70.4%、22%,其中NO2年均濃度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一級標準,SO2年均濃度穩定達到二級標準。省控以上斷面全面消除劣Ⅴ類水體,33個市控及以上河流斷面Ⅴ類水體達標率為93.9%,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

雖然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取得一定進展,但全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仍十分艱鉅,一些深層次、結構性問題仍未得到根本有效解決,一些重點環境問題涉及面廣、歷史欠賬多,部分整改具體措施尚需加緊推進。下一步,全市將繼續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聚焦全市突出環境問題,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全面完成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各項整改任務,推動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一是持續推進問題整改,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鞏固成果,嚴防反彈;對正在推進的整改任務,明確具體的時間節點,倒排工期,掛賬督辦;對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確保成效。二是嚴格落實環保職責,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逐級傳導壓力,層層抓好落實。嚴格督導檢查,實行掛賬督辦、專案盯辦、跟蹤問效,定期調度進展情況。強化督查問責,對不作為、亂作為等情形,依法依紀實施責任追究。三是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提升環保工作水平。建立健全重點任務綜合督導機制,加大調度、檢查、督辦、通報力度,從嚴從速從實整改。健全完善網格化環境監管責任體系,推進監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全面構建智慧環保體系,推動線上監控與線下監管有機融合,實現大氣、水、固廢危廢等環境精細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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