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布通告 9月1日起全市全面供應國Ⅵ車用柴油

近日,深圳發佈《關於全面推廣使用國Ⅵ車用柴油的通告(徵求意見稿)》,通告表示為進一步減少機動車排放汙染,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市政府決定自2018年9月1日零時起在全市全面供應國Ⅵ車用柴油。

深圳發佈通告 9月1日起全市全面供應國Ⅵ車用柴油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廣使用國Ⅵ車用柴油的通告(徵求意見稿)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印發2018年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的通知》(粵經信節能函〔2018〕82號)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發佈<2018年“深圳藍”可持續行動計劃>的通知》(深府辦規〔2018〕6號)部署和要求,為進一步減少機動車排放汙染,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市政府決定自2018年9月1日零時起在全市全面供應國Ⅵ車用柴油。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國Ⅵ車用柴油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車用柴油》(GB19147-2016)規定的車用柴油。

二、國Ⅵ車用柴油標識字樣為“標號+柴油+(Ⅵ)”。

三、全市國Ⅵ車用柴油批發、零售價格仍按照國家發改委和廣東省發改委關於國Ⅴ車用柴油的規定執行。後續如全國或全省統一制定了國Ⅵ車用柴油價格,則按國家或廣東省相關規定執行。

四、市市場和質量監管部門將加強對國Ⅵ車用柴油銷售市場的監督管理,接受車用燃油質量、計量和價格問題的投訴舉報,對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投訴舉報電話:12315。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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