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微課堂」欣欣向榮的檢察事業

「培訓微課堂」欣欣向榮的檢察事業​1954年9月27日,在第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張鼎丞當選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其時,雖然我國建國後就成立了最高人民檢察署,但最高人察署也極其“袖珍”,僅有的三個業務處(一處檢察反革命案件、二檢察普通刑事案件、三處檢察行政訴訟和民事案件)無法涵蓋檢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放眼地方,檢察機構和人員更是個大問題,許多業務工作都無法開展起來。

道阻且長。

但讓張鼎丞振奮的是,黨中央對檢察工作都很重視,把檢察工作擺在加強和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重要地位。毛澤東提議將檢察署改為“檢察院”,成為全國人大常委會監督的“三院”之一,直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負責。更重要的是,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和頒佈的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給了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名分”,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則對法律監督的內容做了具體規定。

「培訓微課堂」欣欣向榮的檢察事業

「培訓微課堂」欣欣向榮的檢察事業

《憲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頒佈,讓本來“先天不足、體質贏弱”的檢察工作有了堅強的後盾。新中國的檢察事業,很快呈現出了欣欣向榮的態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