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書,蓮池大師《戒殺文》:能勸一人不殺,如救百萬生靈

(明)雲棲袾宏蓮池大師所作《戒殺放生文》,精闢圓頓,事理兼備,悲心痛陳戒殺放生之利害,喚起眾生慈悲好生之本性,是一篇絕佳的關於戒殺和放生的生動論文一卷。

乃《戒殺文》與《放生文》之合刊。除單行本外,另收錄《嘉興藏》(新文豐版)第三十二冊《雲棲法匯》中。

此外,《蓮池大師全集》、《和刻影印近世漢籍叢刊》(思想四編)等叢書之中,皆收有此文。

佛書,蓮池大師《戒殺文》:能勸一人不殺,如救百萬生靈

世人食肉,鹹謂理所應然。乃恣意殺生,廣積冤業,相習成俗,不自覺知。昔人有言,可為痛哭流涕、長太息者是也。計其迷執,略有七條,開列如左,餘可例推。

雲︰

一曰生日不宜殺生。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己身始誕之辰,乃父母垂亡之日也。是日也,正宜戒殺持齋,廣行善事,庶使先亡考妣早獲超升,見在椿萱增延福壽,何得頓忘母難,殺害生靈,上貽累於親,下不利於己。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為痛哭流涕長太息者一也。

二曰生子不宜殺生。凡人無子則悲,有子則喜,不思一切禽畜亦各愛其子。慶我子生,令他子死,於心安乎?夫嬰孩始生,不為積福,而反殺生造業,亦太愚矣!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為痛哭流涕長太息者二也。

三曰祭先不宜殺生。亡者忌辰及春秋祭掃,俱當戒殺,以資冥福。殺生以祭,徒增業耳。夫八珍羅於前,安能起九泉之遺骨而使之食乎?無益而有害,智者不為矣!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為痛哭流涕長太息者三也。

四曰婚禮不宜殺生。世間婚禮,自問名、納采以至成婚,殺生不知其幾。夫婚者生人之始也,生之始而行殺,理既逆矣!又婚禮吉禮也,吉日而用凶事,不亦慘乎!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為痛哭流涕長太息者四也。

五曰宴客不宜殺生。良辰美景,賢主佳賓,蔬食菜羹,不妨清致,何須廣殺生命,窮極肥甘。笙歌饜飫於杯盤,宰割冤號於砧幾。嗟乎有人心者,能不悲乎!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為痛哭流涕長太息者五也。

六曰祈禳不宜殺生。世人有疾,殺牲祀神,以祈福祐。不思己之祀神,欲免死而求生也,殺他命而延我命,逆天悖理,莫甚於此矣!夫正直者為神,神其有私乎?命不可延而殺業具在,種種淫祀亦復類是。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為痛哭流涕長太息者六也。

七曰營生不宜殺生。世人為衣食故,或畋獵、或漁捕、或屠宰牛羊豬犬等,以資生計。而我觀不作此業者,亦衣亦食,未必其凍餒而死也。殺生營生,神理所殛。以殺昌裕,百無一人。種地獄之深因,受來生之惡報,莫斯為甚矣!何苦而不別求生計乎?此舉世習行而不覺其非,可為痛哭流涕長太息者七也。

親見屠羊者垂死而口作羊鳴,賣鱔者將亡而頭如鱔齧。此二事近在鄰居,即非傳說。我勸世人,若無生計,寧丐食耳。造殺而生,不如忍飢而死也。籲!可不戒哉?

如上所列,甚拂常情。達人覽之,必以為確論。倘能全戒,善莫加焉。其或不然,量力除減,或去四五,或禁二三。除一事則消一業,減一殺則杜一怨。若未能斷絕腥羶,且先應市買現物,不加親殺,亦免大愆。積養慈心,漸入佳境。得斯文者,更望展轉流通,遞相勸化。能勸一人不殺,如救百萬生靈。勸至十人百人,以及千萬億眾,陰功浩大,善果無窮。但肯信行,決不相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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