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六歲男童清晨敲鄰居門被砍20多刀,你怎麼看?

凡情心


說說個人看法吧:

行兇的原因很簡單,犯罪嫌疑人陳某認為樂樂的敲門行為影響到他休息,所以拿起菜刀就砍了20多刀,目前經診斷:樂樂全身有多處刀傷、下頜骨骨折、頭部外傷,並出現休克情況。而且據悉犯罪嫌疑人陳某早年20多歲時在上海打工曾遭遇煤氣罐爆炸,被炸傷了臉。平時和受害人家屬之間也會有來往,但是從未發生過爭執。

故而可以判斷出本案當中的故意行兇的行為是臨時起意,並沒有預謀,當然也不排除陳某本身性格缺陷所導致的突然行兇的行為。

當然陳某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的規定,犯有故意傷害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陳某的責任自然交由法院處理,只是考慮到陳某的經濟狀況,對於樂樂的後續治療費用該何去何從?令人不禁堪憂。如果有願意幫助樂樂的,歡迎撥打962000 與案件報道記者聯繫。


麋鹿說法


首先要說,砍人者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其將為自身行為付出巨大的代價。

不過,筆者還是想聊聊孩子的事兒。


這件事兒乍一看是社會問題,但仔細分析,主要矛盾還是在於教育

這兩年“熊孩子”一詞可謂讓人深惡痛絕,但是,一個成熟有理性的人,並不會把孩子怎麼樣,只能暗自生氣。

所以,這就讓很多家長覺得:孩子嘛,什麼都不懂,淘氣一點也不會出什麼問題。

這就導致了很多家長根本就不管。可是遇上有自制力的還好,如今社會生存壓力那麼大,出幾個瘋子很正常,成年人之間的交流指導讀情緒、看臉色,可是孩子不知道啊。

所以,孩子一旦碰上一個有情緒病的,或者正處於受挫無處發洩的人,還偏偏要去惹人家,最後出事兒了很讓人意外嗎?

當然,打孩子的,甚至想要孩子命的人,最後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各位家長有沒有想過,你們是拿孩子出去做誘餌的嗎?孩子捱打不疼嗎?

僅以事例來說,一個6歲的男孩兒被砍了二十多刀,縱然是救回來了,心理陰影恐怕帶一輩子。

而且,這個孩子是一大早上敲人家的門。

先不管有人有起床氣這事兒,你沒事兒敲人家門幹嘛?

就是一個正常人在家,來一個人咣咣敲門,等你開門,然後告訴你沒事兒,你能不生氣?

碰上個脾氣大的,瞬間動手好吧。難道大家沒發現,要是敲錯了門,對方馬上就說對不起嗎?

門這東西不是隨便就能玩的,人類說到底是也是領地動物,對於故意侵犯私密空間和故意滋事的人絕對會進行打擊報復。

所以,一旦碰上一個行為不受控的人,莫說是孩子,就是成人幹出這種事兒,也可能被砍。

而且話說回來,6歲孩子犯的錯,就是家長的問題

特別簡單的一個原因,6歲的孩子根本沒有道德自律,也認識不到能量守恆,只能靠他律進行約束。

人類是一種很複雜的生物,很多動物的孩子一出生就是能跑能跳,唯獨人類需要對孩子照顧六、七年的時間才行,這個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幫助孩子認識到道德約束和能量守恆。

可孩子認識不到怎麼辦?那就要對其進行束縛,也就是從孩子主體角度來看的他律。

剛才也說了,一個孩子懂什麼?

就是這個道理啊,一個孩子什麼都不懂,家裡人還不看著,讓其肆意妄為,最後導致孩子在重症監護昏迷不醒。

這時候可能好多人會說,怎麼會有這樣的人,怎麼會一敲門就砍人。肯定是社會壓力太大,自己又沒什麼本事,才把怨氣發洩到孩子身上。這個砍人的傢伙,肯定是個徹頭徹尾的Loser。

確實,大家說的都沒錯,可這個孩子的家長如果能把孩子看住了,或者教會孩子基本的禮貌,不就不會出這樣的問題了嗎?

那個人縱然是個徹頭徹尾的失敗者,人生已經毫無希望了,但也是因為孩子一大早敲門才導致的問題吧?可不是人家在大街上抓著你的孩子砍吧?

就算所有過錯都在砍人者,但大家不要忘了這件事兒是誰挑起的,肯定不是孩子挑起的,是家長的責任。隨便敲門這麼沒有禮貌的事兒都能幹的出來,可見家長的教育之失敗。

如果孩子能夠懂得基本的禮貌,能夠對別人有起碼的尊重,那至少不會引發這樣的問題。

別忘了孩子六歲了,能聽懂人話了。而且在教育層面上來看,六歲開始從他律向自律轉移,很多教育得當的家庭,孩子已經非常有禮貌,懂得基本是非觀念了。

所以,也建議孩子的家長,如果孩子救回來了,就好好教。如果真那麼不幸就不回來了,以後也別要孩子了,養而不教,不是坑孩子嗎?


最後說幾句砍人者。

不得不說,現在社會的戾氣很大,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埋藏了很多不可觸碰的雷區。這都是生活壓抑導致的,我們不能否認一些人會因為心理問題而導致報復社會的可能性,對此,大家要做的就是多運動,適當的發洩,別什麼都憋在心裡,萬一哪天爆發了,身邊的人根本受不了。


小言詹詹


這樣的事情讓人很詫異,不知道該從何說起。

一個成年人因為6歲的孩子打擾其睡覺,竟然兇殘地砍了孩子20多刀。

一個是大清早打擾別人睡覺的熊孩子,一個是喪心病狂毫無底線的瘋子。毋庸置疑,後者是極其危險的存在,不是心理有問題,就是精神有毛病。

簡要回顧一下事件經過:

7月29日清早6時許,在阜南縣田集鎮趙吳村陳莊,6歲男童樂樂被人砍傷。當天早上,樂樂出去玩時,因敲了鄰居陳某家門,被陳某用菜刀砍了20多刀。至今,樂樂仍在醫院重症監護室中昏迷不醒,陳某被阜南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樂樂受傷嚴重,全身有多處刀傷、下頜骨骨折、頭部外傷,並出現休克情況,目前已經花費6萬多元,但情況仍不樂觀。

據知情人士透露,陳某20多歲時曾在上海打工,遭遇了煤氣罐爆炸,被炸傷了臉。至今30多歲仍未成家,不排除其心理有問題。據陳某事後交代,事發頭天晚上他喝了酒,第二天早晨被頑皮的樂樂敲門給吵醒,一時衝動才拿刀砍了樂樂。

而鄰居們也介紹說這兩家都是老實人,平時也沒有任何矛盾和衝突。難道真的是因為“起床氣”才引發瞭如此慘劇?

以前看過一個事件,據說一位名叫禹範坤的韓國警察,因為起床氣怒殺50多人。個人感覺有點兒以訛傳訛了,多半是因為其他事情堆積到了一起,最終引出了他心中的惡魔。

這個陳某應該也不例外,生活的不順利加上內心的自卑,找不到好的途徑發洩,甚至借酒消愁,結果又碰到了小孩子的打擾,在他心理估計已經扭曲成挑釁,或著是那種“連你也欺負我”的暴怒心理,最終才釀成了慘案。

大清早的被吵醒,確實令人不爽。如果是正常成年人碰到這種事情,也會感到不快。有涵養的大概會一笑置之,暴脾氣的多半是大吼一聲臭罵一陣,再極端點兒的,大不了揍孩子一巴掌而已。像陳某這種直接拿刀砍的節奏,很難用一時衝動來解釋,而且還是連續砍了20多刀,這種行為令人髮指!

無論是故意還是一時衝動,陳某都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話說回來了,樂樂的家長平時也應該教育孩子尊重他人,要有規矩,如果孩子沒有去大清早打擾別人,這件事情也就不會發生了。

最後,還是希望樂樂能夠挺過難關,早日康復。


夜雨如書


遠離垃圾人,遠離垃圾人啊!

據悉,孩子是凌晨六點就出了門,母親本跟著孩子,結果孩子跑太快,轉眼就找不到人。

還是過後有村民聽到孩子的哭聲,孩子的母親趕過去時,只看見孩子渾身是血,肉眼看見的是臉上多處受傷,胳膊受傷,最殘忍的是孩子手筋都斷了。

最終送往醫院,被診斷為多處刀傷、下頜骨骨折、頭部外傷,並出現休克情況,目前仍然沒有脫離生命危險。

而砍人的這家人,孩子一家人認為其和對方平時並沒有過節,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狀況呢?

原來僅僅就是因為砍人的男子,事發前喝了酒,過後聽見孩子敲門,覺得吵著他睡覺了,於是就對這個孩子做了如此殘忍的事情。

沒有懸念的說,該男子面臨的是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目前是處於殺人還是傷人的動機還需要更多的證據)

一大早敲門煩不煩人,肯定非常煩人,但是煩人你哪怕罵幾句也行,怎麼可以拿出刀來砍人呢?

據悉,該男子30多歲一直未婚,而曾經在20多歲時發生過一起意外,那就是在上海打工的時候因為煤氣罐爆炸,臉被炸傷。

估計經歷如此,性格早已經不正常了,最終喝了點酒,才造成如此悲劇。

雖然不少網友認為,此事孩子吵人有錯,母親更是監管不力。


這都是實話,但是再怎麼也不應該成為一個孩子被砍二十多刀的理由啊!

只能說,母親一定教導好孩子,監管好孩子,最重要的還是遠離這些性格有問題的人吧。


廖彩琳律師


六歲男孩被鄰居砍20多刀!究竟是什麼樣的深仇大恨讓他不惜對孩子痛下毒手?

近日,安徽阜南發生了一起故意傷人案件,村民陳某因六歲男孩樂樂大清早一直敲門,使其不能正常休息,便用刀向樂樂砍了20多下,當樂樂的母親趕到時,看見孩子渾身是血,並且手上的筋都斷了,正趴在地上大哭,她連忙報警,撥打120急救電話,目前,樂樂還在重症監護室昏迷不醒,而嫌犯陳某已經被警方控制。
不得不說,犯罪嫌疑人的做法太殘忍了,一個六歲的孩子,他就是犯了錯把你吵醒了,你也不能揮刀相向啊,一個30多歲的人起床氣能大成這樣,以後誰還敢和你一起生活?衝動是魔鬼,一個不理智的行為極有可能就這樣斷送了孩子的生命和自己的未來,實在是不該!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的量刑標準,嫌犯陳某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其究竟會被如何處置,我們來細細分析:

《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嫌犯陳某已經落網,他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悉,陳某一人獨自生活,多年前在外打工時曾將臉炸傷,致使其性格偏激,心理不大正常,事發前一晚他喝了酒,第二天一大早孩子就不停敲門,他覺得孩子打擾了他,頓時心生憤怒,拿起刀便向孩子砍去!

我們從陳某的遭遇中便可發覺,他的心理多少有些扭曲,他心中的怨念和憤怒太多了,而這些暴力因素隨著時間的流逝長年累月的積累著,一旦有了宣洩的出口,便會肆無忌憚地釋放出來,可這起案件的承受者,只是一個六歲的孩子。

我們只能祈禱重症監護室裡的樂樂能夠平安醒來,同時也應該謹記:遠離生活中這些心理扭曲的人,他們往往陰沉、鬱悶、暴躁、自私,時刻尋找宣洩憤怒的出口,一旦被他們盯上,就會陷入麻煩當中。所以,遠離垃圾人,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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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arless無畏之旅


鄰居只因六歲男童清晨敲了其門,便撒氣怒砍兒童20多刀,這是有嚴重的暴力傾向,也可以說喪心病狂,毫無人性,對於一個孩子怎麼下的去手啊,即使孩子打擾了他的睡眠,撒起床氣也不是如此撒法,這種人特別危險,試想想,能對一個孩子下此毒手,其家人又在該男子跟前是什麼樣,對於這種人堅決處理,不然這種暴力傾向不僅是傷害到他人,對自己家人也是一種極大的威脅啊!

事件描述:7月29日6時20分許,阜南警方接報警,在阜南縣田集鎮有一男童被砍傷。接警後,田集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展開偵查。經查,男童(6歲)身體、面部多處受傷,已送醫院搶救。其鄰居陳某(男,34歲)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控制住嫌疑人後,在其家中發現血跡。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嫌疑人陳某已被阜南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經診斷,樂樂全身有多處刀傷、下頜骨骨折、頭部外傷,並出現休克情況。醫院下發了病危通知書,現在孩子還在重症監護室,尚處於昏迷狀態。

該村一干部介紹說,兩家並未有矛盾,該男子前一天晚上喝了酒,而清晨六歲男童無意敲響男子門,打擾到了其休息,便下毒手怒砍孩子20多刀。

筆者認為該男子潛意識中絕對有暴力傾向,而尤其為早上起床氣特別嚴重,故而將所有怒氣撒向六歲男童,該男子行為惡劣,特別殘忍,案發後該男子已經被當地警方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通過此案件告訴我們孩子的監護人一定要監護好孩子的安全,安全隱患處處存在,孩子沒有預知安全隱患的能力,當孩子受到傷害再後悔就遲了。


珞珈評論社


看到這樣的新聞,確實很心痛,不敢想象當時是怎樣一種畫面。砍人的鄰居陳某肯定是要被判傷人罪的,但是恐怕單身一個人住的他也是無力承擔6歲的樂樂的醫療費用。


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希望殺人者得到應有的懲罰,也希望當地政府能給這個家庭幫助。相信孩子的後續治療還需要花費不少。

但是再看看整個事件的發生,一個6歲的小孩清早6點多就跑出家門玩,當時他跑到離家50米的樣子,當時有一牆之隔的兩戶人家,孩子當時先敲的另一家的門,說是找人玩,結果沒人在。然後又去敲了另一家的門,也就是陳某的家,結果就發生了悲劇。


30多歲的單身漢陳某,年輕的時候曾經發生過意外,在上海打工時因為煤氣罐爆炸炸傷了臉。如今一個人居住,也沒有結婚,也是生活處在底層的人,心裡也不痛快。一個6歲的孩子怎麼會跑去敲他的門,說是想找人玩,實在是太詫異了。陳某頭天晚上還喝了酒,大清早又被敲門,想必是氣急敗壞正好找人出氣。


6歲孩子大清早就跑出門,媽媽還追不上,先後還敲了兩戶人家的門,可見也是非常調皮。孩子調皮沒有錯,但是調皮不能沒有規矩,這一點我認為母親要負責任。一個人帶孩子也挺辛苦,但是也不能完全放養吧,該有的規矩應該教孩子,沒事不要去打擾別人,何況還是大清早跑去敲別人的門。這是對孩子的保護。畢竟受傷的是孩子,就算你追究傷人者的責任,痛苦的還是無辜的孩子,身體的傷可以慢慢癒合,心靈上的傷得要多久才能癒合呢。


粉紅色月亮


二十多刀,砍碎了孩子的美好童年!

一個六歲的孩子,體重不過幾十斤還很弱小,正是天真、活潑、可愛的時候!對一般人來說,別說砍孩子一刀了,多碰一手指都不忍心。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如果孩子受傷了,家長甚至希望替孩子去疼!可憐天下父母心!六歲的孩子應該記事了,這二十多刀砍碎了孩子的美好童年!給孩子的心理留下的陰影,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完全復原!

兇手的心理極度扭曲!罪大惡極!於心何忍?

兇手因為小孩早上敲門影響他休息,就對孩子痛下殺手“連砍20多刀”,於心何忍?什麼樣的人才能如此窮兇極惡?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有很多鄉親都把鄰居家的小孩看成自己的孩子對待。兇手能對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孩下手,可見兇手極度扭曲的心理!

就算跟大人有仇,孩子也是無辜的!敢對孩子下死手,這樣的兇手是社會治安的巨大“安全隱患”!如果發現兇手有“精神病”傾向,或者酗酒惡習,要儘快處置!

“暴力虐童”是一種極其卑劣的行為,造成的社會影響也極為惡劣!這種惡劣的違法行為,建議按照相關法律條款最重的量刑、處罰去處理,一定要嚴懲兇手,為民除害!


紅色雄起


對於發生這樣的事,真的非常痛心,只因為孩子敲門打擾了該男子睡覺,就被砍了20多刀,簡直是沒人性,對於這樣的人必須嚴懲,這種人留在社會上也遲早是禍害,毒瘤,是潛藏在所有人身邊的炸彈,我們來看一下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

7月29號早晨6點,孩子樂樂起床後出去玩,母親方女士跟在其後,因為樂樂跑得快,母親跟丟了,然後四處尋找,有村民告訴她有聽到孩子哭聲後趕緊去找,找到時樂樂渾身是血,臉朝下,倒在村民陳某家門外,翻過身臉上被刀劃的都是血,胳膊也受傷了,手上的筋都斷了,目前孩子已經緊急送醫,但是仍昏迷不醒,沒有脫離生命危險。

據孩子母親所說,樂樂本來是到離家50米的其中一戶鄰居家敲門找人玩,這個鄰居不在,於是樂樂又來到隔著一堵牆的另一個鄰居陳某家敲門,陳某平時都一個人住,30多歲了沒結婚,據村幹部所說事發前一天晚上,陳某喝了酒,加之清晨小孩敲門,打擾了他睡覺,就拿刀砍了孩子,目前陳某已經被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樂樂的家庭條件並不好,想拿出治療的錢也是非常難的事,發生這樣的事,對於普通家庭來說猶如晴天霹靂了,關於這件事,孩子大清早敲別人門,誰都會不爽的,但是處理方式太過兇殘,造成悲劇,孩子的母親也有一定責任,沒有做好監護人的責任,總之,希望孩子能夠好轉,早上康復起來。


丶凡塵6


這個犯罪嫌疑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已經出現了嚴重的扭曲和變態現象,可能在他砍小孩時他的精神出現了異常暴力傾向前兆?在這個小孩敲他的門時,恰好觸及了他心理上的那個爆發原點,於是他才會拿起刀來對小孩下狠手!換作其他人在那個時候,以不同的不在意的方式,無意中刺激他時,他都有可能拿起刀棒襲擊他人!他自己是一個臆想世界,別人都是他的心目中臆想的敵人!這樣暴力犯罪的人,無論他從前是否有精神類病史,但是當他以不正常的行為來進行(暴力犯罪)時,已經不可救藥了。但願把他永遠關進去,否則,下一個被他拿刀砍的人又不知是誰了!真的好危險!好恐怖的!不敢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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