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視野」國務院辦公廳:避免人才稱號與物質利益直接掛鈎

「政策視野」國務院辦公廳:避免人才稱號與物質利益直接掛鉤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吳秋婷 7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在官網發佈《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人才稱號應迴歸學術性、榮譽性本質,避免與物質利益簡單、直接掛鉤。

《意見》指出,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以下簡稱“三評”)改革是推進科技評價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三評”改革以激發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為核心,以構建科學、規範、高效、誠信的科技評價體系為目標,以改革科研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為關鍵。

上海大學管理學院教授馬君認為,從內容看,三評改革的著力點在於:優化“三評”工作佈局、減少“三評”項目數量、改進評價機制、提高質量效率。“本質上說,‘三評’改革是是要‘破除體制機制障礙’, 更好地發揮好人才評價機制的指揮棒作用。”

科學設立人才評價指標是改進科技人才評價制度的重要環節。在人才評價標準方面,《意見》表示,科研人才評價應當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推行代表作評價制度,注重標誌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影響。

「政策視野」國務院辦公廳:避免人才稱號與物質利益直接掛鉤

過去,人才稱號作為一種學術榮譽,在高校中往往與各類科研項目、職稱評定、薪酬待遇相捆綁,甚至坊間有傳淪為“帽子工程”的嫌疑。

在馬君看來,不論是“學術老闆”還是“帽子工程”,學術異化的背後都是金錢利益在作祟。學術的價值有時候難以用金錢來衡量,如果非要給學術披上金錢外衣,就會產生嚴重的擠出效應,導致人才動機改變,從追逐內在的興趣、家國情懷,變為追逐金錢和名利。”

對於人才稱號的異化問題,《意見》要求,不把人才榮譽性稱號作為承擔各類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獲得國家科技獎勵、職稱評定、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確定的限制性條件,使人才稱號迴歸學術性、榮譽性本質,避免與物質利益簡單、直接掛鉤。不簡單以學術頭銜、人才稱號確定薪酬待遇、配置學術資源。

2018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5年來,中國科技投入比例每年保持在11%的比例增加,科技實力不斷增強,已逐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國家創新體系。國家也在不斷推動人才評價體制改革,為科研自主創新道路掃除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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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改革和創新人才評價方式,避免簡單通過各類人才計劃頭銜評價人才。6月中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在官網發佈關於“避免人才項目異化使用”的公開信。

“從這種趨勢可以看到,國家對破除束縛原始創新力的體制機制障礙的改革,已不再是‘補短板’式的小打小鬧,而是已經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的深層次的綜合改革。”馬君說。

但馬君也認為,目前的改革方案設計仍然較為粗糙。“畢竟是指導意見而不是一個實施方案。比如意見中說,基礎前沿研究突出原創導向,以同行評議為主,但具體如何操作卻未提及。現在的評價反饋與溝通機制也仍不健全。另外,改革還應當建立覆蓋事前-事中-事後的全過程評價體系,將即時激勵和事後激勵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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