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覺得……
讀再多的書,懂再多的道理,一到感情這裡,就變得毫無邏輯可言,沒有道理可講。
愛情這一關,我們是註定是要遇見,要遭遇的。
願意,不願意
身邊一很好的朋友已經分手有一段時間了,我以為她早已經放下了前任。
可是在最近一次不經意的聊天中,我突然得知,原來她只是換了個方法在守候。
那天我恨不得一巴掌打醒她,我對她說:“那個人不要你了,拜託你不要那麼傻不拉唧的 ,好嗎?!”
完了我沒想到的,她居然懟了我一句:“你跟你家那口子以前說過多少次堅決掰了,你好意思說我”
顯然,被她這麼一懟,我當即便惱火透了。一句都沒有再說。
不過我心裡倒是明瞭的,之所以生氣,更多的是因為心虛……
這個世界上總會有人說很多道理,尤其是在感情這件事上。
“在愛情這場博弈中,誰先愛上誰,誰就輸了”“愛情是勢均力敵的,別一廂情願的付出”……
勸別人時,我們總能講出一籮筐一籮筐的道理來。
一到自己呢,還不是犯著曾經自己認為的各種傻。
愛情沒什麼道理,只有願不願意。
愛,不愛
我們經常會聽到這樣的對話:
“她有什麼好,我哪裡及不上她,你老是想著她?”
“你樣樣都好,樣樣比她強,你只有一個缺點,你不是她……”
其實,愛情是世界上最沒道理的東西。
它不是通過辛勤的努力和付出就能得到百分之百的回報;它也不是數學題,只要按著公式計算就能求得正解;它更沒有先來後到的順序,不是誰先來就先佔位獲得優先權。
它不管好不好,不理配不配,只為愛不愛。
可在這個沒有道理可言的世界裡,卻總有人在講著道理。
他們說愛情是不能勉強的,可是當你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明知戀不會有結果,卻還是沒辦法輕易放下。
我們躲過風沙、躲過暴雨,躲過人群,就是躲不過這折磨人的愛情呀!
愛情沒什麼道理,縱使你平淡無奇,卻是我的無二獨一。
忘了,忘不了
“你還記得她嗎?”
“早就忘了。”
“我還沒說她是誰。”
我們知道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就該刪了,該忘了。電腦中的文件,按下ctrl+d,不用2秒就可以直接丟進垃圾箱。那麼,已經分開的人呢,也能用2秒鐘就忘掉?
王小波曾經說過:愛過你之後,不管什麼時候,我都不能對你無動於衷。
是啊。一生太短,喜歡上你的那一刻,你說你需要一個夏天,我就會拼了命的努力。
因為愛上你,所以我從不吝嗇付出,也從不怕傷害。因為愛過你,所以我無法將就,所以我想把最好的都留給你。
愛如捕風。
這是由聖經引出的一句話。言簡意賅,我很喜歡。
其實一開始我並不大懂這四個字的意思。
覺得為什麼愛是要抓住風,誰又可以抓住風,難道愛情註定是虛無縹緲的存在?
直到捕過風后,才對這四個字,有了全新的理解。
原來我們愛上一個人,不是為了最後可以抓住這陣風。
而是因為,人生漫長而悠遠,當時光把我們變成平凡的大人,垂暮的老人時,你仍會記得,年輕時那段努力想要抓住一陣風的記憶。
即使沒抓住風又怎樣呢,能不顧一切的愛過一個人,努力靠近過他,試圖抓住一陣風……
這些念念不忘的回憶,就是上天最大的造化。
對,不對
喜歡了就是喜歡了。
可能有人說對方渣到不行,你還是依然我行我素;可能有人告訴你你們兩個實在不般配,但你還是依然愛他愛到骨子裡;可能有人告訴你你們家境不同不必強融,但你還是想嘗試著慢慢提升自己,達到和他相匹配的位置……
飛蛾會撲火,而眼裡只有你的我,也只想撲向你。
道理我們都懂,但是感情這東西,它不講道理。
所以,就不存在對錯這回事。
別苦了自己,別讓自己瞧不起自己。適可而止才是感情的真理。
下一次,我如果再見到那個願意默默守候前任的朋友。
我會輕輕跟她說:
“我真的很佩服你對這份感情的勇氣和毅力。
或許會有那麼一天,你的喜歡會得到回應;
或許某個陽光燦爛的午後,你會收到那個沒辦法忘記的人寄來的一張精緻的結婚請柬;
又或許某個人突然的出現,讓你看到愛情本該有的樣子……
但在這之前,你如果還想好好的繼續這份喜歡,哪怕只是徒勞一場,我也會支持你,也相信日後的你,一定會懷念這段青澀歲月。
如果忘記太難,那不如就一直記得,反正山高路遠,我們不會一直愛而不得。”
“道理我都懂,但仍過不好這一生。”
是阿,生活中有做人的道理,戀愛的道理,友情的道理,甚至更多。
從小到大,父母就常常告訴我們凡事要講道理。
可是我們哪知,到了長大才明白,感情這東西它不講道理。
沒人說得清它是什麼。
可是你們知道的,它在那裡,就在那裡。
愛情美得毫無道理,但是也美在毫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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