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稅薪資制度薪資發放臨界點拆分操作建議

作者系智慧源(深圳)管理顧問股份公司高級諮詢師

本期看點:房地產企業員工薪資相對較高,從而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稅收負擔也相對較重。從企業管理角度講,公司制定節稅的薪資制度,也是提高企業人才競爭力的一條必備途徑。

將薪資“分開發和平均發”,正是節稅薪資制度的基本方法。這種方法財務人員應當都知道,在此不再贅述。但是,如何實現最優節稅效果,就必須考慮薪資發放中的臨界點問題,特別是年終獎的臨界點,多發1元,至少要多繳納1155元,最多會多繳納88000元,可不是小數唉。

為此,智慧源(中國房地產財稅諮詢網),作為16年來從事房地產財稅研究的地產財稅專家,為方便廣大房地產企業朋友運用方便,我們從稅率出發,分段給出稅率臨界點的建議。

一、稅率臨界點建議

年薪80000元左右,建議薪資稅率控制在3%;

年薪150000元左右,建議薪資稅率控制在10%;

年薪260000元左右,建議薪資稅率控制在20%;

年薪900000元左右,建議薪資稅率控制在25%;

再高的年薪就不具備普適性了,我們暫不做測算了。

說明:考慮到“三險一金”中個人承擔部分比例不一,我們在測算時均假設不考慮社保因素,即所提薪資均為險後薪資。企業在應用時根據當地實際標準進行適當調整即可。

二、具體操作過程

1、假定某人險後年薪78000元,給他的薪資發放方案是:月工資5000元(險後,下同),年終獎18000元。其年應納個稅的計算過程如下:

(1)工資部分應納個稅= [(5000-3500)×3% ]×12=45×12=540(元);

(2)年終獎部分應納個稅=18000×3%=540(元)

(3)全部應納稅額=540+540=1080(元)

如果不加籌劃,將78000元平均發放的話,其應納個稅為:

[(78000÷12-3500)×10%-105 ] ×12=2340(元)

所以,年節稅額=2340-1080=1260元(節稅率達53.85%)

2、假定某人險後年薪150000元,給他的薪資發放方案是:月工資8000元,年終獎54000元,其年應納個稅的計算過程如下:

(1)工資部分應納個稅= [(8000-3500)×10% -105]×12=345×12=4140(元);

(2)年終獎部分應納個稅=54000×10%-105=5295(元)

(3)全部應納稅額=4140+5295=9435(元)

如果不加籌劃,將150000元平均發放的話,其應納個稅為:

[(150000÷12-3500)×20%-555 ] ×12=14940(元)

所以,年節稅額=14940-9435=5505(元)(節稅率達36.85%)

3、假定某人險後年薪258000元,給他的薪資發放方案是:月工資12500元,年終獎108000元,其年應納個稅的計算過程如下:

(1)工資部分應納個稅= [(12500-3500)×20% -555]×12=1245×12=14940(元);

(2)年終獎部分應納個稅=108000×20%-555=21045(元)

(3)全部應納稅額=14940+21045=35985(元)

如果不加籌劃,將258000元平均發放的話,其應納個稅為:

[(258000÷12-3500)×25%-1005] ×12=41940(元)

所以,年節稅額=41940-35985=5955(元)(節稅率達14.20%)

4、假定某人險後年薪882000元,給他的薪資發放方案是:月工資38500元,年終獎420000元,其年應納個稅的計算過程如下:

(1)工資部分應納個稅= [(38500-3500)×25% -1005]×12=7745×12=92940(元);

(2)年終獎部分應納個稅=420000×25%-1005=103995(元)

(3)全部應納稅額=92940+103995=196935(元)

如果不加籌劃,將882000元平均發放的話,其應納個稅為:

[(882000÷12-3500)×35%-5505] ×12=227940(元)

所以,年節稅額=227940-196935=31005(元)(節稅率達13.60%)

三、結語

上述建議具有普遍適用性,幾乎適用於所有企業。當然,個人所得稅籌劃的其他思路和方法還有很多,但要結合企業具體的情況來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稅務籌劃工作的政策性、專業性強,設計不當就會給您帶來稅務風險,那就得不償失了。我們建議企業與專業諮詢公司合作來進行,以避免給您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產業地產與“工改工”運營實踐及稅務規劃經驗分享》

行業大咖 劉愛明 李明俊 和你“侃”產業地產

▼可以私信瞭解詳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