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最大自盜案17年境外追逃紀實:主犯豪賭假結婚 中美協力追訴

在美國被異地追訴後,回到中國的許超凡還將面臨中國司法機關的審判。這起延宕十餘年的大案,因中美等國司法協作和接力,終將定讞

《財經》記者 王麗娜 | 文 李恩樹 | 編輯

外逃17年後,中國銀行開平支行(下稱“開平中行”)“10·12”案主犯許超凡被強制遣返歸國。今年7月11日,53歲的許超凡,身穿美國得克薩斯州字樣的帽衫,走下飛機舷梯,踏入中國國土。

早在2004年10月6日,許超凡在美國俄克拉何馬州Edmond小鎮被美國警察抓捕時,或許就意識到遣返只是時間早晚問題。

參與此案的美國前聯邦檢察官程樂其(Ronald L. Cheng)對《財經》記者回顧此案時,仍記得警察出庭作證描述的一個細節:“當持有逮捕令的美國警察實施抓捕時,正要給許超凡戴上手銬,許試圖逃跑到街道上,因平衡不好還摔了一跤。”

銀行最大自盜案17年境外追逃紀實:主犯豪賭假結婚 中美協力追訴

2018年7月11日,在北京首都機場,許超凡(右二)被強制遣返回國。圖/新華

許超凡是開平中行原行長,涉嫌貪汙挪用中行資金4.85億美元(當時摺合人民幣約40億元),於2001年10月外逃。

該案案發緣於2001年10月12日,中國銀行歸總全國電腦中心財務數據時,發現聯行資金項下出現4.82億美元虧空,並鎖定事發開平中行。案發後,有重大嫌疑的該行三任連續行長外逃,許超凡是其一。該案震驚中外,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的銀行資金監守自盜案。

許超凡外逃後並未獲得長久的安全,在美國被捕後歷經繁瑣漫長訴訟。同時,十餘年間,中國從未停止對該案追逃追贓,並在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力度加大的當下,將其列為重點案件。

許超凡被遣返歸國後,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發佈消息稱,中央追逃辦統籌各方力量,發揮外交、司法、執法、反洗錢,反腐敗等部門和廣東省的作用,開展長達十多年的追逃追贓工作。至目前,辦案單位和中國銀行已從境內外追回涉案贓款20多億元人民幣。

開平中行前後三任行長聯手涉入“10·12”專案,且全部外逃。另一主犯餘振東,系許超凡後的繼任行長,2004年自願遣返回國受審,2006年在廣東省江門市中級法院因貪汙、挪用公款罪獲刑12年。餘振東現已刑滿出獄,迴歸正常生活。三名主犯中尚有餘振東後的繼任行長許國俊未被遣返。

在美國被異地追訴後,回到中國的許超凡還將面臨中國司法機關的審判。這起延宕十餘年的大案,因中美等國司法協作和接力,終將定讞。

許超凡在美國兩次上訴

許超凡外逃美國十餘年,相關訴訟一直伴隨。

中美雖然未締結引渡條約,但中國使用異地追訴作為替代手段,即主管機關向美國的司法機關提供許超凡等人觸犯美國法律的犯罪證據,由美國司法機關依據其本國法律對逃犯實行緝捕和追訴。許超凡等人因此在美國落網。

許超凡最近一次在美國獲判是2017年8月14日。“初審法院第三次審理後,判決許超凡、許國俊罪名依然成立,但刑期減少,分別判處已經服滿的刑期。”程樂其說。

美國法庭文件記載的事實披露該案更多細節,許超凡1982年至2001年受僱於中國銀行,許超凡晉升後,餘振東、許國俊先後出任開平中行行長。三人從事三種欺詐行為:外匯投機導致中國銀行損失約1.47億美元;“賬外”貸款,即未在銀行會計系統中正確記錄的貸款,導致損失約1.81億美元;虛假貸款,總計9000萬-9500萬美元的貸款記入銀行賬戶,貸款收益轉入設在香港的潭江實業有限公司(Ever Joint)。

據美國法庭文件,1995年,中國銀行開展外匯審計。為避免發現外匯損失,三人指示開平中行員工偽造銀行記錄,併成功通過中國銀行審計。

這一造假記錄,直到2001年10月12日才被中國銀行發現,出現4.82億美元的缺口,並據此鎖定開平中行。

美國法庭文件顯示,在資金轉移中,二許夫婦分別與擁有有效美國移民身份的配偶虛假結婚,取得在美居留身份。二許夫婦多次前往澳門、澳大利亞、馬來西亞和菲律賓賭博。旅行資金來自Ever Joint賬戶不低於8000萬美元的電匯。四人還使用假冒簽證和護照,在2000年和2001年前往拉斯維加斯,入住賭場酒店,花大量的錢玩百家樂。賭博資金是通過中間人安排,使用Ever Joint賬戶中的出納支票在賭場作為信用擔保。

現在身份是美國美邁斯律師事務所(O'Melveny & Myers LLP)合夥人、律師的程樂其,在其任職美國聯邦檢察官的22年中,深度參與該案。

2002年,程樂其最早接觸該案時,主犯之一餘振東剛被拘押,同事讓他帶領當時中國司法部訪美的官員旁聽法院對餘振東進行的初步庭審手續,當時二許仍在逃亡。

2004年9月和10月,二許分別在美國被捕。2006年1月31日,美國司法部門以簽證欺詐、洗錢、非法入境等罪名,對二許夫婦提起訴訟。

2007年底,程樂其進入開平中行案美國控方小組,成為負責該案的三名檢察官之一。

與2002年12月在逃被抓的餘振東不同,二許不同意辯訴交易談判。“我們唯一的途徑是進入審判,審前做了大量工作。”程樂其介紹,中美兩國法律文化、對證據要求和語言不同,該案的大部分證據在中國,大部分證人來自中國。在庭審時如何向12人組成的小陪審團簡潔展示每一項證據,並讓他們理解該案的事實和證據,給控方帶來不少挑戰。

從2005年2月到2008年初,控辯雙方參與了漫長的審前動議和證據展示。

程樂其和他的同事,組織證人,反覆核對文件、證詞等證據。“2008年夏天,我們開始出庭,庭審從6月10日持續到8月29日,二許夫婦全程保持沉默。控方出庭證人達30餘人,二許則請來三位學者證人和一位會計專家證人出庭。”程樂其說。

當時,控方證人包括開平中行僱員、開平當地政府機構和企業人員、對二許夫婦虛假婚姻、移民犯罪等知情的人士等。來自香港的會計師,作為專家證人對該案的金融文件、是否符合洗錢做出分析。

程樂其回憶,控方的一位證人是美國牧師,出庭描述二許虛假的婚姻儀式。因二許在拉斯維加斯豪賭,賭場協助兩人辦理航班事宜,於洛杉磯機場的一個主題餐廳,在被請來的當地律師助理和牧師見證下完成婚禮,“不是正式的婚禮儀式,就是在餐桌上籤署文件,回答問題等”。

美方為取證,要求遠在中國的餘振東參與了多次視頻聽證會。程樂其稱,餘振東在廣州參與視頻聽證會最早一次是在2006年,程樂其當時已被美國司法部派駐中國,出任美國駐北京大使館法律顧問。當時,美國法官作出聽證會命令,要求控方和中方有關機關協調餘振東參與視頻聽證會,美國司法部請求中方依據中美《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允許美方人員到華取證,他在其中參與協調和溝通,並陪同美國檢察官到廣州,“餘振東也來到廣州,通過視頻接受在美國的控辯雙方提問,並保留其證詞”。

2008年初,初審法官再次舉行審前聽證會,在中國的證人再次通過視頻參與聽證。餘振東等人的視頻聽證會一併展示給美國二許案的小陪審團。當年,美國初審法院對二許夫婦作出有罪判決,認定四人構成參與有組織犯罪(RICO法案)、洗錢、跨州轉運盜竊資金、護照和簽證欺詐等罪名。

量刑裁判於2009年5月6日作出,美國內華達聯邦地區法院宣判,許超凡獲刑25年,許國俊獲刑22年。兩人妻子各自被判8年刑期。同時,法院判決四人歸還中國銀行4.82億美元(扣除匯入美國餘振東兄弟賬戶併成功追回的355萬美元)。

二許夫婦對初審判決提出上訴。美國法庭文件顯示,2013年美國聯邦第九巡迴法院審理後認定,該案量刑不當,且沒有為4.82億美元的賠償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據,發回初審法院重審。

程樂其介紹,美國上訴制度與中國不同,上訴法院實施法律審,不再重新審查事實和考慮新的證據,因此上訴後爭議集中在法律適用與有關程序上。二許夫婦的上訴理由比較複雜,主要是涉案行為發生在中國本土,與美國沒有關係,美國不具有管轄權,同時對量刑提出異議。控方則認為,二許夫婦意識到在中國遲早會案發,所以提前設定路徑,通過虛假護照和虛假婚姻拿到美國簽證和移民文件,構成婚姻和移民欺詐,這些行為與美國有密切關係,美國具有管轄權。

初審法院重審後維持判刑判決。二許夫婦再次上訴,上訴法院再次推翻原判發回重審。初審法院第三次審理時,此前的初審法官退休,換了另一名法官審理。初審法院第三次判決,對兩許的量刑才有所減輕。

“我個人認為,在中美刑事司法合作中,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案件規模和複雜程度超過該案。”程樂其說。

美方逮捕餘振東是追逃突破

開平中行 “10·12”案,因案件金額巨大,三名主犯(時任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財務處處長許超凡、中國銀行惠東支行行長餘振東、開平中行行長許國俊)很快出逃,震驚中外(相關報道見《財經》2002年第9期“開平之劫”)。

“發案後,中國銀行向國務院彙報,中央領導和國務院特別重視,責成有關部門和主管機關追人和追物,當時主管金融的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專門作出批示。”參與該案專案組和餘振東案司法協助全過程的司法部司法協助外事司原高級顧問黃風說。

“10·12”案發時,黃風已被調入中國銀行總行法律事務部。因此前任職司法部原司法協助局,經司法部時任部長張福森推薦,黃風加入專案,後因辦案需要重回司法部。

案發後專案組的主要任務是追逃追贓。“剛開始,在追人上一籌莫展,不知道這些人外逃後潛逃到什麼地方,當時估計是美國或加拿大。在追人上實現的重大突破是,餘振東在美國被抓。”黃風說。

最高檢察院時任反貪汙賄賂總局大要案偵查指揮中心副主任陳東,在2002年4月接受《財經》記者專訪時稱,案發後第三天,廣東省檢察院對開平中行案立案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出逃後,司法部門馬上與香港警方、香港廉政公署聯繫,公安部也向國際刑警組織提供了中國檢察機關對於餘振東、許超凡、許國俊的逮捕決定書。國際刑警組織迅速發出紅色通緝令。

黃風稱,當時有線索顯示大量資金被轉移到香港,中國銀行立即向香港法院申請禁制令,扣押一部分資金。另外發現,在案發的10月12日至20日,有大量從香港向外轉移資金的線索。

轉移資金實際上是洗錢手段,並不直接轉賬,比如從一個賬戶大量提現,再分開存在別的賬戶上,這樣給追查資金鍊條帶來難度,需要從蛛絲馬跡中尋找他們的多個不同賬戶。辦案人員發現,10月15日,355萬美元從香港分兩筆匯往餘振東兄弟餘振鋒在美國舊金山的銀行賬戶。

中美兩國在2000年6月簽署中美《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約定雙方應在與刑事案件有關的偵查、起訴和訴訟方面互相提供協助。雙方指定各自司法部作為中央機關相互直接聯繫。“因這筆355萬美元已有明確線索,中方隨即向美方提出司法協助請求。”黃風說。

案發不久,黃風被調回司法部,並帶領專案組人員前往美國、加拿大參與合作談判。追逃的突破是在2002年12月20日(美國時間19日)。

黃風清楚記得,當時他和戰友聚會,在賓館會議室的大通鋪上和戰友徹夜長談,凌晨四五點時還未入睡,手機響了,來電者是中國時任司法部司法協助與外事司處長張曉鳴。

“當時張曉鳴去美國執行另一個任務,一起辦案的美國檢察官通知他,發現了餘振東。餘振東到移民機構辦手續,根據中方此前提供的證據,美國確認了餘振東的真實身份。張曉鳴希望美國馬上羈押餘振東,美方也有此考慮,美國檢察官問張曉明能否作為中方證人協助美國檢察官向美國法官申請逮捕令。他當時是辦理他案,不能擅自決定,就給我打電話獲取同意。”據黃風回憶,餘振東由此被逮捕,“10·12”案在案件追逃上實現重大突破。

當時,餘振東被美方指控涉嫌欺詐罪、洗錢罪、以欺騙手段獲取簽證罪等,餘很快與美國控方達成訴辯交易,最終因欺詐罪在美國獲得輕判。中美兩國沒有引渡協議,2004年4月16日,餘振東自願同意遣返回國,並提出妻子不被遣返的條件。

美國法庭文件顯示,在調查和起訴許超凡和許國俊案中(下稱“二許”),餘振東與美國聯邦調查局合作,很快,二許相繼被捕。

美國法庭文件顯示,案發後許超凡和許國俊逃到香港,使用虛假護照和簽證,飛往加拿大溫哥華,繼續前往美國拉斯維加斯。兩人的妻子也分別逃往溫哥華,然後使用欺騙手段獲得移民身份赴美。兩人妻子早有準備,二許夫婦在開平辦理離婚,並於1994年分別與美國公民結婚,1999年、2001年兩人妻子分別入籍美國,幾個月後再次離婚。二許被捕時,已與各自妻子在美重聚。2015年,許超凡妻子鄺婉芳被遣返回國。

三名主犯在美國獲得不同的訴訟經歷。據《中國紀檢監察報》,根據中美達成的異地追訴共識,中央紀委組織協調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門,先後向美方提供15萬頁證據材料,組織有關證人向美國法庭作證,最終推動美方於2009年5月對二許判刑。

餘振東歸國後被判12年。江門中院認定,1993年10月至1995年5月30日,餘振東夥同許超凡、許國俊利用職務之便盜用中國銀行聯行資金填補開平中行違規敘作外匯買賣的虧損、發放賬外貸款或將資金非法匯入香港潭江實業有限公司等。

1995年,為應對外匯檢查,三人在外匯買賣虧損嚴重以及發放賬外貸款未能收回的情況下,掩蓋盜用聯行資金的事實,商定篡改有關賬目,於同年5月31日、6月1日組織開平中行有關部門,以開平中行收到中國銀行廣州分行美元、馬克的名義,偽造總金額為2億多美元、2億多馬克的4份聯行貸方報單,將報單作為省轄外幣往來科目的借方傳票輸入會計系統。

同時,將之前積壓的聯行借方來報全部核銷併入賬,通過虛增開平中行聯行資產的方法,掩蓋了盜用聯行資金用於發放賬外貸款和敘作外匯買賣的事實,導致佔用的聯行資金成為銀行體系外的流動資金。

境外多頭追繳資產

中央紀委發佈的官方消息稱,許超凡涉嫌貪汙挪用中國銀行資金4.85億美元,已追回許涉案贓款20多億元人民幣。

餘振東匯給其兄弟餘振鋒的355萬美元很快被追回,但過程充滿戲劇性。

黃風介紹,發現線索後,中國司法部向美國提出司法協助堵截這筆資金。同時中國銀行在美國舊金山起訴,並向民事法官提出保全措施,先把這筆資金凍結。

餘振鋒則聘請兩名律師與中國銀行打官司,聲稱這筆錢是餘振東還他的欠款,是其合法財產,要求解凍。美國法院凍結一段時間後,因為餘振東尚在逃,法院無法向財產持有人送達文書,資金面臨解凍可能。這時中方又向美國司法部提出刑事扣押。

美國司法部接到協助請求後,回覆稱需要補充證據材料,證明這筆錢是從中國銀行竊取。“專案組人員連夜加班多日,查出嫌犯的多個銀行賬戶,我們收集和組織了餘振東等人非法侵佔國有資產和轉移資產的大量證據,然後發往美國。美國最終刑事扣押這355萬美元。刑事扣押第二天,舊金山民事法官作出解凍裁決。當時,餘振鋒特別高興,到銀行取錢時才發現錢已轉走,劃入美國司法部賬戶。非常巧,就差了一天。”黃風說。

2003年9月,黃風再次和辦案人員來到美國。美國司法部長親自將355萬美元的支票,交到時任司法部部長張福森手上。

在爭取返還這筆錢時,我們還做好和美國分享部分贓款的準備。同時期,我參與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談判,美國想把分享條款寫入公約,大部分第三世界國家不同意。談判時,一名非洲國家代表跟美國代表針鋒相對,甚至拍桌子說,資產流入的大國和我們第三世界國家講分享,不公平。沒想到最終美國連帶利息全額返還。”黃風透露。

黃風還提到,辦案人員發現2001年10月,餘振東等人從香港將約200萬美元匯入美國內達華州一家賭場,隨後又將約859萬美元以清償賭債的名義匯至該賭場在香港的賬戶,並辦理匯往美國的手續。中國銀行通過在美國的民事訴訟,追回90萬美元。美國賭場聲稱享有859萬美元合法債權,在香港與中國銀行打官司,美國司法部介入該案後,賭場見勢撤銷訴求。

許超凡被抓後,其美國住所被搜查。“他們住在一所普通房子裡,查獲的珠寶和現金並不多,金額共15.4萬美元。據我所知二許和餘振東在加拿大有房地產三棟,但每棟房子不超過100萬美元。”程樂其說。

贓款追繳在多地同時進行。中國銀行在香港、美國和加拿大均提出多起訴訟。

2015年4月,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的判決顯示,中國銀行在卑詩省起訴要求許超凡妻子鄺婉芳、母親譚文晶等人返還相關贓款,理由是兩人對開平中行資金被盜案知情並給予協助,相關資金流入兩人賬戶,應予歸還。在此之前,中國銀行已申請凍結有關賬戶。判決要求鄺婉芳返還中國銀行6.7億餘加元,要求譚文晶返還256萬餘加元。

庭審中,譚文晶辯稱,她的大部分財富來自她和丈夫多年工作積累。中國銀行請美國學者作為出庭證人——一名美國社會學教授,根據他收集的中國人平均工資資料,分析即便在譚文晶收入的高峰期1993年至1997年,她的平均年收入約11370元。許超凡的父親1994年去世,這位學者分析他在1990年至1994年的平均年收入為11761元;一名研究中國腐敗的政治學教授,還特意分析譚文晶夫婦可能的紅包收入。

該份判決顯示,庭審前中國銀行提出申請,請求法庭認可多份外國刑事和民事裁決作為證據。比如,中國銀行訴鄺婉芳兄弟鄺華寶、許超凡的妹妹許夏利等人案,中國銀行起訴Ever Joint等公司案。

開平中行案主犯的境外追訴、資產追繳,離不開國際合作。

“美國和加拿大都積極配合,尤其是美國在該案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美方人員對我們表示,希望通過這個案件建立密切的中美刑事司法合作,並示範中方如何開展國際司法合作。當然在該案辦理中,中方也向美國提供多起反恐、毒品等案件的協助。”黃風表示。

還曾辦理中儲糧外逃官員案的程樂其希望,未來在深化中美反腐合作中,一些外逃官員的案件可以按照開平中行案的模式,雙方合作辦理。

如今,開平中行案最先被遣返歸國的餘振東,已在中國刑滿出獄。曾為餘振東辯護的廣東法丞律師事務所律師盧緒毅婉拒記者採訪,並稱餘振東已迴歸正常生活。

剛剛回到中國的許超凡,則將等待中國司法機關的審判。

(本文首刊於2018年7月23日出版的《財經》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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