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渝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暴力索債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一審宣判

重慶渝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暴力索債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一審宣判

7月26日,由渝中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一起暴力索債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公開宣判,渝中區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許立華、張彬等9人兩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除許立華、王正金2人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外,其餘7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不上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自2017年6月以來,周某(另案處理)、楊某某(另案處理)等人以重慶締邦商務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為組織載體,先後糾集被告人許立華、張彬、李安等刑滿釋放及社會閒散人員,以替人討債為由,採用非法拘禁等方式多次有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建立起以周某、楊某某為首的,組織成員基本固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2017年6月至10月期間,該犯罪集團為強索債務,在渝中區多次非法拘禁被害人張某某、楊某某、袁某某等人。

2017年6月22日,張某某因債務糾紛在沙坪壩小龍坎被周某帶領公司員工控制,周某安排被告人許立華等8人對被害人張某某進行跟隨、看管,限制其人身自由,採取以暴力相威脅、言語恐嚇等手段,逼迫張某某歸還借款,扣押時間長達100余天。

2017年9月22日,楊某因欠錢被周某安排被告人許立華等7人將其扣押在某酒店內,輪流進行跟隨、看管,限制其人身自由,並實施扇耳光等暴力行為。同年9月26日被害人楊某被公安機關解救。

2017年9月26日,楊某某安排被告人許立華等7人將被害人袁某某扣押在某連鎖酒店內,輪流對其進行看管,限制其人身自由,除用語言威脅和侮辱外,還用鋼珠槍對其進行威脅,強迫其償還債務。同年9月29日晚被害人袁某某被公安機關解救。

2017年11月6日,該案許立華等犯罪嫌疑人被渝中區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2017年12月至今年7月,渝中區檢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先後對許立華等人依法提起公訴。

案件辦理期間,渝中區檢察院高度重視,檢察長靠前指揮,公訴部門多次組織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對案件的主要事實、證據標準進行研討,承辦檢察官嚴格依法審查案件,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對涉惡犯罪事實進行補充偵查、固定相關證據。

2018年5月29日,在全面審查收集調取相關證據的基礎上,渝中區檢察院對許立華等被告人遺漏的非法拘禁犯罪事實補充起訴,同時認定了該案惡勢力犯罪集團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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