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問|大齡單身女青年找工作屢遭歧視怎麼辦?

每週一問|大齡單身女青年找工作屢遭歧視怎麼辦?

眼下正是畢業季,除了離別的不捨,不少畢業生也在經歷著求職的焦灼。而這其中,女性求職者的處境似乎更為不利。近日,有媒體對女大學生的就業狀況進行調查,發現不少女生在求職時總是處於“陪跑”狀態,參加了筆試、面試,擠進了實習,但錄取比例卻相對偏低。在新安職友圈中,也有不少女性表達了招工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麻煩,其中包括剛畢業的女大學生,也有大齡單身女性和二胎媽媽。

每週一問|大齡單身女青年找工作屢遭歧視怎麼辦?

其實不管什麼年齡,什麼學歷,女性在職場中受到歧視已經是不爭的事實。

女性求職為什麼屢遭歧視

每年求職季,關於女性遭遇不公平對待的問題,都會成為社會熱議的焦點。從各種帶有歧視性的“奇葩”規定,比如有用人單位曾在招聘啟事中直接寫明“男士優先,能證明自己是女漢子的,也可以”;到各種“不足為外人道也”的“潛規則”,比如同一崗位女生的錄取分數線比男生高几十分,或者將錄取的女生安排在邊緣部門、邊緣崗位;再到各種數據的佐證,比如有調查報告曾指出,投遞簡歷後,男性大學生接到面試通知的次數比同等情況下的女性大學生高約42%……如此種種,都在不斷加劇著人們對就業性別不平等現象的焦慮。

根據北京教育諮詢公司Mycos的數據,2017年,男性畢業生的平均薪酬比女性畢業生多16%。男性獲得了更好的工作機會,也說明了為什麼去年有63.8%的研究生入學申請是來自於女性。

而FT《投資參考》的調查數據則顯示,即便是身處管理層的女性,也有近一半人表示,她們的性別對職業發展有負面影響,比例遠高於整體女性的水平。

“女性群體對於就業中的性別歧視感知更為強烈”“超八成女性認為在就業中存在歧視”,《2017中國女性職場現狀調查報告》中的數據,也進一步反映著當前女性在就業市場所處的劣勢地位。為什麼女性在求職時更易成為“受傷者”?這背後或許有崗位匹配度等客觀因素的影響,有用人單位對女性無法承擔高強度、高壓力工作的刻板印象,但更主要的可能還是不願意為女性生育成本“買單”的現實考量。尤其是隨著“二孩政策”的放開,用人單位要承擔的女性生育成本更高,這反過來也就進一步壓縮著女性的就業空間。這也是為什麼有不少女性在求職時不敢透露結婚生子的計劃,甚至懷了孕要“隱孕入職”的原因。

面對歧視,女性應該怎麼辦

不少人對女性在職場中受到的歧視紛紛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男性也有產假、哺乳假等等待遇是化解性別歧視的一個很大解決方法,當男性不再從家庭教育角色中缺位,女性不再從職場歧視中受困,這個社會的性別或許才能實現真正的平等。

男女同產假+強制執行

實現絕對的平等很難,只能說適當的對女性就業政策放寬,讓我們有可以努力的平臺。

對於這些建議,小編認為都是可行的辦法,但是這些建議從實施到落實還有一段很長的路程要走,這需要時間,需要政府和企業甚至個人的不斷努力。不過目前,我們依然可以通過有效的法律途徑,去解決女性在職場上的被歧視問題。

在社會關注的聲音之外,女性在職場上的合法權益也有法律在“保駕護航”。

某職位只招男性?怎麼辦

如果某用人單位在招聘時沒有正當理由只招收男性,卻把能勝任此項工作的女性排斥在外,就是性別歧視。你可以拿出《就業促進法》跟他們講理,只要不屬於法律禁止婦女從事的職業,就不允許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錄用標準。你可以找法律援助機構幫助你打官司,訴請法院糾正這個單位歧視婦女的做法;如果證據充分,你還可以獲得經濟賠償。

勞動合同中寫明“3年內不得結婚、懷孕”,怎麼辦?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26條的規定,這份勞動合同中“3年內不得結婚”、“5年內不得懷孕”的條款是無效的。因為它違反了《婚姻法》婚姻自由原則和《婦女權益保障法》、《就業促進法》中的強制性規定。如果你想做這份工作,可以先簽合同。因為在合同期內如果出現了“結婚”或者“懷孕”的現象,在確認違約責任前,首先得確認合同是否有效。此時,不論是勞動監察員、仲裁員,還是法官,都會依法確認這一條款自始無效,就跟你沒簽字一樣。

幹同樣的活女性工資比男性低,對嗎?

某加工廠規定:按日計算工資,男工80元,女工70元。可是崗位和勞動定額是一樣的,業績也相同。這是不對的。因為這樣做違反了《憲法》、《勞動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關於“同工同酬”的規定。你可以先找工廠領導協商,還可以向所在工廠的工會反映情況。如果無效,就去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女性婚假有多少天?多大年齡算晚婚?

法定婚假包括普通婚假和晚婚獎勵婚假。普通婚假1-3天;晚婚獎勵婚假天數不等,依據各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晚婚(初婚)的最低年齡:女年滿23週歲、男年滿25週歲。

在懷孕期或者哺乳期被辭退怎麼辦?

《婦女權益保障法》則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除了法律對職場女性合法權益的保護,多地還推出了幫助女性就業的一系列措施。

天津從今年起實施“百萬技能人才培訓福利計劃”,增強婦女就業能力;四川於去年底啟用居家靈活就業孵化園,開展各類女性素質提升培訓等。

31省份延長產假 生育福利有保障

2016年,新修改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可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其他福利待遇。

對此,各地普遍修改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將產假調整為“國家規定假期98天+生育獎勵假”。記者注意到,目前31個省份都已延長了產假。延長後,各地產假最短的也達到了128天。

此外,隨著“兩孩”政策的出臺,使得越來越多的育齡婦女享受到了生育保險待遇。截至2016年底,中國生育保險待遇水平達到人均15385元,比2012年增加4098元,年均增長8.1%。

如今,關於就業性別歧視的討論不斷增多,這並非壞事,它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社會對於女性就業權利的認知在不斷加強,這也有助於推動就業歧視問題的進一步解決。

現在,不少促進男女平等就業的措施漸次實施,甚至有公司開始嘗試用人工智能來解決就業歧視問題,相信隨著認識逐漸加深,舉措更加得力,我們一定可以不斷消除就業市場的性別鴻溝,讓初入職場的女性不因性別偏見而處處受阻,讓沉澱著經驗、閱歷的女性不因年齡問題而遭遇行業的淘汰與忽視,讓所有女性都能夠向陽而生,自由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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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綜合自人民日報評論、FT中文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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