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寫常遇春長子常茂無後,廣西此村稱其爲先祖,且有一證據

《明史》寫常遇春長子常茂無後,廣西此村稱其為先祖,且有一證據

話說,廣西桂林市恭城瑤族自治縣慄木鎮有一個常家村,該村共有村民926人,其中常姓佔該村的70%約650人,其他雜居的還有林、黃、王、周、左、劉、宋等姓氏。

這些常姓村民,都自稱是大明開國功臣開平山常遇春的後人,先祖即為常遇春長子常茂。

這多少會讓人覺得奇怪。

常遇春是安徽懷遠縣常家墳永平崗人,他因戰功得到賞賜的土地、家產既有在懷遠的,也有在南京的、還有在揚州和滁州的。

相對而言,廣西恭城地處偏遠,不要說在明初時期,到現在為止,還是比較落後的地方。常遇春長子常茂怎麼會跑到這個地方生活發展呢?

而且《明史.常遇春》是有詳細交待常遇春長子常茂的下落的。

上面是這樣說的:常遇春共二子,常茂、常升。

常茂以常遇春大功,封鄭國公,食祿二千石,並得授可供世代享受特權的鐵券。

可惜常茂驕稚不通事理。

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明太祖命常茂跟從大將軍馮勝前往金山征討納哈出。

《明史》寫常遇春長子常茂無後,廣西此村稱其為先祖,且有一證據

馮勝,乃是常茂岳父。

常茂卻目無尊長,經常不遵從馮勝的約束,馮勝責之越切,常茂應之越慢。

由此一來,馮勝常常是火上加油,卻隱忍不發。

納哈出眼見明大軍來討,主動前來請降。

談判在右副將軍藍玉營中進行。

酒席中,雙方談不攏。

納哈出取酒澆地,回顧其手下嘰哩呱啦說了一通。

常茂在座中作陪,手下的趙指揮通曉蒙古語,暗中告訴常茂:“納哈出將遁矣。”

常茂馬上跳起,直前搏之。

納哈出大驚,掙脫出營尋馬。

常茂拔刀相隨,砍其臂傷。

納哈出所部驚潰四散。

《明史》寫常遇春長子常茂無後,廣西此村稱其為先祖,且有一證據

馮勝因此怒斥常茂,並添油加醋誇大此事,上報給明太祖,說常茂激起事變。

回頭,命人將常茂囚解返京。

到了京城,惱羞成怒的常茂也抖摟出了岳父馮勝的許多不法事。

俗話說,狗咬狗,一嘴毛。

這下好了,明太祖收繳了馮勝的總兵印,而將常茂安置於廣西龍州,算是每人各打五十大板。

常茂被安置到龍州,本來是不安排有任何官職的。但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常茂還是堂堂的鄭國公吶,架子端得很正,到了龍州,很快就得到了龍州土司趙貼堅的款待和尊崇。

龍州土司趙貼堅沒有兒子,妻子黃氏生有一女,趙貼堅得知常茂已經和他的岳父鬧掰,就將女兒慷慨相贈給常茂做妾。

《明史》寫常遇春長子常茂無後,廣西此村稱其為先祖,且有一證據

趙貼堅人雖好,卻短壽,不久就死了。

按照土司制度,趙貼堅本人無子,土司之職當由其侄子宗壽襲承。但常茂獨攬龍州事務,根本不讓宗壽插手。

常茂性格強橫,宗壽不敢與之爭。

直到四年之後,即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常茂掛了,宗壽才開始向貼堅的妻子黃氏索要州印。

黃氏在短短四年內,先死丈夫、後死女婿,害怕往後無依無靠,死活不肯交出。

宗壽看她不肯交就實施強奪。

黃氏遭到強奪,就嚮明太祖告狀。

黃氏嚮明太祖告狀,宗壽也向明太祖告狀,兩人輪流告狀。

一時間,那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弄得遠在千里之外的明太祖難以定奪。

這種情況下,有人嚮明太祖告密,說常茂其實並未死,宗壽是知道內情的,卻不如實反映。

明太祖勃然大怒,一方面責令宗壽獻出常茂以自贖,另一方面命楊文、韓觀出師討伐龍州。

楊文、韓觀到了龍州,才知道常茂的確已經死了,而宗壽也願意到京師認罪。

《明史》寫常遇春長子常茂無後,廣西此村稱其為先祖,且有一證據

則龍州州印之爭宣告結束。

由於常茂無子,明太祖就改封其弟常升為開國公,後加太子太保。

即,按照《明史》的說法,常茂是死在龍州,且沒有兒子。

但是,正史的說法也不一定全面。

比如,根據《明宋文憲公濂奉敕撰開平王神道碑並序》中所說:“妻定遠藍氏,封開平王夫人。子男三人,曰茂、曰升、曰森,皆上所賜名。女三人,長許為皇太子妃,餘皆幼。”

即常遇春並非只有兩個兒子,而是三個:長子常茂、次子常升、三子常森,還有一女,許配為皇太子朱標為皇太子妃。

現在的常家村人,也都說認《明史》的記載是有很多缺漏的地方的。

他們的說法是: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常茂被明太祖安置往龍州途中,在太平府之太平州(今崇左縣),得到了土司李甚的青睞,李甚以女妾之。龍州州印之爭,是趙貼堅的妻子黃氏不對,她在老公死後,欲擅州事,就以愛女予常茂為妾,以威懾宗壽。宗壽雖怕,心卻不甘,遞狀於京師。明太祖于于是命楊文、韓觀出師討龍州。由此,常茂不得不實施“詐死計”,偷偷攜小妾李氏暗逃廣西恭城五排瑤深山密隱。

《明史》寫常遇春長子常茂無後,廣西此村稱其為先祖,且有一證據

據常家村頭面人物常金幫考證:常茂與李氏夫人於洪武二十四年到二十七年間,逃到廣西五排瑤(今恭城縣觀音鄉白竹鋪村),以打柴割草,開荒種地為生。以後到了竹兜寨,再後來到了大立村(即今之恭城縣慄木鎮常家村),傳說常茂卒後葬於大立村北約六華里的大合村貓兒滾槽嶺。常茂與李氏夫人生四子,名曰智、慧、賢、良,字仲餘、仲霖、仲豪、仲顏。另外,馮勝的女兒馮夫人也並非沒有生育,而是生有三子,傳說其母子四人是流落到了泗城府(今廣西凌雲縣)。

《明史》寫常遇春長子常茂無後,廣西此村稱其為先祖,且有一證據

常金幫等人的說法,應該是有點道理的。

因為,常茂“詐死”前一年,李善長受“胡惟庸案”牽連,其妻女弟侄七十餘人被殺。

李善長是開國第一文臣,淮西首領,家族中擁有三塊免死鐵券。

常茂之前說話大大咧咧,做事吊兒郎當,不把朱元璋之外的任何人放在眼裡,就是憑著手中有一塊可供世代享受免死特權的鐵券。

當看到李善長的免死鐵券根本不管用,則貶置龍州的他自然就膽戰心驚了。

為了避禍,常茂在李善長出事後的第二年實施詐死,偷偷攜小妾李氏暗逃他方。

常茂這一走,就引發了龍州州印之爭。

雖然有人發現了常茂是詐死,但宗壽無法向朱元璋交人,他只能幫助常茂把“詐死”偽造成“實死”。

《明史》寫常遇春長子常茂無後,廣西此村稱其為先祖,且有一證據

但是,按照常家村頭面人物常金幫的說法:常茂的正妻——馮勝的女兒馮夫人,也生育有三子,為什麼朱元璋在洪武二十五年封常升為開國公時,會在聖旨中說“惟惜歿後無嗣,承襲仍須有人。茲遵兄終及弟之例制,封爾升為開國公”呢?

對此,常金幫也有合理的解釋:常茂“詐死”隱居之後,常茂的母親——涼國公藍玉之妹藍氏夫人還在世,且當時藍玉還在位,已暗中安排了馮夫人所生三個兒子們去了山西從軍,朱元璋並不知曉。而且,一年後,“藍玉案發”,不但藍玉本人被誅,還株連了一萬五千人之多。由此一來,馮夫人所生三個兒子不敢再出頭露面,從此消失在茫茫人海中了。

常金幫說,洪武三年(1370年)十一月,朱元璋封常茂為鄭國公時,所頒《封常茂鄭國公制》上稱:“爾之年雖未冠,既膺封爵,當念爾父宣忠奮勇於數萬之前,功在社稷,名垂永久,其慎勉焉。”常茂受封這年尚未弱冠,估計是十九歲,而《恭城縣誌》記常茂卒於永樂十八年(1421年),那麼,其享受年應該是七十歲左右。《縣誌》還記:“常茂墓在北鄉大合村,已有白石為記,地名貓兒滾槽,其穴奇巧,不封不植,墓前數步有一小池,其水週年溢不涸。其管轄丈尺,憑墓丈量,前四丈止,左四丈止,右大路止。”

《明史》寫常遇春長子常茂無後,廣西此村稱其為先祖,且有一證據

對於這座傳說中的常茂墓,1989年夏,廣西恭城瑤族自治縣文物管理所在全縣文物普查中,在大灌村貓兒滾槽嶺上,的的確確找到了!

該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恭城縣文物管理所發佈通知:“規定常茂墓周圍十五米,不得開墾種植其它作物或果樹,更不準毀墓。請慄木鎮政府與大灌、大合村聯合共同協助,保護我縣文物古墓。”

由此可見,正史的記載,有時不一定準確;而民間的傳說,有時可能是真正的史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