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安全隱患 再度敲響警鐘 電動自行車咋就成了「問題車

電動車安全隱患 再度敲響警鐘 電動自行車咋就成了“問題車

調查動機

12月13日,北京市朝陽區十八里店鄉白牆子村一村民自建房發生火災。經初步勘查,此次火災系電動自行車引發。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經濟實用、佔地面積小、綠色環保等優勢,成為不少人首選的代步和運輸工具。與此同時,電動自行車暴露出來的安全問題日益增多。

□ 本報記者 韓丹東

剛剛發生的那起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讓張國樑有些後怕。

張國樑是一名送餐員,每天晚上,他要將電動自行車的電池拎回家中充電。

“現在想想,把電池放在家裡充電,真的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張國樑說,但是,這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充電存隱患

今年5月,張國樑從老家河南許昌來到北京。經老鄉推薦,他成為一名外賣送餐員,電動自行車成為他必不可少的“工具”。

“我這輛車的電池組有60伏,跑100公里路程沒問題。”張國樑說,不過,為了防止被電池所剩虛電誤導,耽誤送餐時間,他每天晚上下班後都會給電池充電。

“雖然我住的小區安裝有充電樁,但總覺得不安全。電動自行車最值錢的就是電池組,把車放在外面充電,擔心電池被偷。所以,我只能天天卸下電池拎回家裡充電,第二天再裝上。”張國樑說。

張國樑告訴記者,很多人都有電池被盜的擔心,大多數車主都會把電池拎回家充電。

“其實,在北京這次火災發生前,很多地方都發生過因電動自行車充電引發的火災。”張國樑說,他曾專門上網查詢過,一些用戶在給電池充電時不注意,長時間充電導致電池過熱,繼而引發火災。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電動自行車使用的電池主要有鉛酸蓄電池、鋰電池、鎳氫電池和鎳鎘電池。目前,使用量比較大的有兩種,一種是鉛酸蓄電池,比較重,但是便宜;一種是鋰電池,相對較輕,使用壽命也長,但是價格貴。目前鉛酸蓄電池的市場佔有率約90%。

據業內人士介紹,鉛酸蓄電池的充電電壓太高或充電時間過長,就會產生大量的氫、氧氣體。當這種混合氣體濃度在空氣中佔4%又來不及溢出時,如果排氣孔堵塞或氣體太多,遇到明火就會發生爆炸。鉛酸蓄電池的充電器對於安全非常重要,但劣質充電器沒有自動斷電功能,電流不穩,易導致事故發生。

“為了保證安全,我使用的是原裝充電器,另外就是控制充電時間,儘量在睡覺前結束充電。”張國樑無奈地說。

不過,張國樑告訴記者,他在送餐時還發現了一種更危險的充電方法——“飛線”充電。

“‘飛線’充電,其實就是將車停在樓下,把接線板從住宅窗戶甩出來給電動自行車充電。”張國樑說,這種充電方式其實最危險,接線板暴露在戶外,難免發生一些不可預料的事情。

速度可調高

除了充電帶來的火災隱患,電動自行車的速度問題一直備受關注。儘管國家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的時速不能超過20公里,但路面上狂飆疾馳的電動自行車不少。

北京市朝陽區一家電動自行車經銷店的楊姓經理告訴記者,目前市面上的電動自行車在生產時都會按照國家規定的時速20公里進行設置。不過,買家想增速的話,店裡可以對出廠限速參數進行解禁。另外,買家也可以自行購買更大功率的電池。

“現在路面上跑的電動自行車,速度基本上都能達到時速30公里以上。在北京平整的路面上,我們店所售的電動自行車,最高能達到每小時70公里。”楊經理說。

在北京從事裝修工作的盧代伍也是一名電動自行車車主。他告訴記者,在貴州凱里老家,他騎電動自行車最快可以達到每小時55公里,“現在不敢了,北京街上車太多,不敢騎太快”。

不過,為了增加續航里程,盧代伍每次更換電動自行車電池時,都會增加電池組的數量。過幾天,他打算將所有的舊電池組換掉,然後用全新的。

對於電動自行車車主來說,將每小時20公里的出廠設置解禁早已是公開的秘密。記者調查發現,不少電動自行車車主都會調高車速,但是,他們並不知道,電動自行車的剎車系統需要定期保養。

對於電動自行車的剎車,盧代伍與張國樑的意見一致:為了多掙錢,每天都是早出晚歸。雖然知道剎車很重要,但沒有多餘時間去進行保養,能用就將就用,除非到了剎不住的地步。

超速很常見

記者調查發現,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員由於不遵守道交法,使得交通事故頻發。其中,隨意超車、超載、闖紅燈和走機動車道等是比較典型的交通違法行為。

“按照訂餐平臺的規定,客戶下單後40分鐘內必須將外賣送達,若被投訴每單將扣除100元,這相當於一天白乾了。”張國樑很無奈地告訴記者,他在兩年前就拿到了機動車駕駛證,清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也知道遵守交通規則,但在公司規定面前,他只能不斷加快速度才能達到公司要求。

“對於路上行人,只要不碰著身體就沒事。”張國樑說,“就外賣行業的交通違法率而言,我覺得不能只怪騎手本身,客戶也得承擔一定責任。他們下單後,都希望騎手儘快送達,在送餐過程中,客戶對於騎手犯錯的寬容度較高;但拿到餐後,他們往往會反過來指責外賣小哥的交通違法行為。”

張國樑回憶說,在入職時,公司會讓他們籤一個協議,其中就有關於騎行電動自行車時要遵守交通規則的條款,但表述很籠統,公司也不會組織員工進行交規方面的系統培訓和普及。此外,若遇到交通事故,一般情況下都是騎手自己負全責,公司基本上不會出面解決問題。

張國樑告訴記者:“現在不僅是快遞員、送餐員追求速度,許多上班族和一些其他人員甚至學生都騎著電動自行車,他們好像都不瞭解交規,隨意騎車。”

張國樑說,就他天天在路上跑看到的情況來說,現在騎行電動自行車的人不會考慮交規,只看能不能搶過去。

改裝也瘋狂

“按照國家規定,電動自行車是不能載人的,但我們店可以免費安裝一個兒童座椅。”前述電動自行車經營店的楊經理說。

說著,楊經理從倉庫裡拿出一個坐墊進行安裝演示。

安裝好後,記者發現,長度在40釐米左右的坐墊變成了長約50釐米,不過兩個人同時乘坐還是顯得有些擁擠。而且這種電動自行車後部沒有踏板,坐在後面的人只能兩腳懸空。在行駛過程中,腳掌缺乏著力點容易失去平衡,影響行車安全。

對於座椅的安裝位置,楊經理說還可以將其安裝在駕駛員的踏板處。記者觀察發現,如此安裝會影響駕駛人的操作。

張國樑告訴記者,私自加座會影響駕駛,這和安裝遮陽傘、懸掛擋風被等行為一樣,都會影響到駕駛員對車輛的有效把控。

“現在冬天,我在電動自行車車前方加了擋風被,但使用起來確實很不方便,我就拆了下來。”張國樑說,在夏天時,還有不少人在電動自行車上裝遮陽傘,這其實很危險。一方面,遮陽傘容易剮蹭到行人或其他騎車人;另一方面,一旦發生事故,遮陽傘很容易戳到騎車人,刺傷身體。

記者查閱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發現,其中第七十一條對電動自行車和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載物有明確規定,即高度距地面不能超過1.5米,寬度左右不得超出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過0.3米。一般情況下,安裝遮陽傘的電動自行車都違反了這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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