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新辦就司法行政戒毒工作

強制隔離戒毒人員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民應該享有的,而且是在制隔離戒毒期間未被剝奪的權利,包括政治方面的權利、民事方面的權利以及受教育的權利、休息權,獲得勞動報酬以及得到勞動報酬的權利。同時,還享有在強制隔離戒毒期間特有的權利,這些權利包括申訴、控告、檢舉、通話、探視等各種權利。強制隔離戒毒所堅持公正文明執法,依法保障戒毒人員的合法權益。在生活上為戒毒人員提供良好的住宿、學習和勞動環境,注重場所衛生,在飲食上保障戒毒人員的基本營養需求。尊重戒毒人員的人格和尊嚴,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虐待和有辱人格尊嚴的方法、手段及行為,保護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安全及健康。對患病戒毒人員及時進行診療,確保每一名戒毒人員都能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救治。另外,還為參加生產勞動的戒毒人員提供勞動保護用品,併發放相應的勞動報酬,嚴格禁止超時超體力勞動,注重對女性戒毒人員和未成年戒毒人員的權益保護。女性戒毒人員在女子強制隔離戒毒所,由女幹警直接管理,未成年戒毒人員在未成年強制隔離戒毒所或者專管大隊進行統一管理,幫助未完成九年制義務教育的人員在場所內完成義務教育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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