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严禁学校军训期间收这些费用!

长春市教育局:严禁学校军训期间收这些费用!

长春市教育局对2018年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军事训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近日,长春市教育局印发文件,就做好我市2018年学生军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或《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要求,严格把好军事训练内容教学施训质量关,认真组织学生高标准完成7-14天军训任务,上好新生开学第一课。

2.各地、各校要成立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学生军训安全顺利开展。

3.各地、各校在军训工作中,要组织学生上好军事理论课。

4.各地、各校要形成军训方案、安全预案和《2018年高一新生军训工作信息统计表》,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区属学校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要求,军训费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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