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教育局:嚴禁學校軍訓期間收這些費用!

长春市教育局:严禁学校军训期间收这些费用!

長春市教育局對2018年學生軍事訓練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根據《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規定》和《教育部關於加強學生軍事訓練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近日,長春市教育局印發文件,就做好我市2018年學生軍訓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課教學大綱》或《高級中學學生軍事訓練教學大綱》要求,嚴格把好軍事訓練內容教學施訓質量關,認真組織學生高標準完成7-14天軍訓任務,上好新生開學第一課。

2.各地、各校要成立學生軍訓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分工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學生軍訓安全順利開展。

3.各地、各校在軍訓工作中,要組織學生上好軍事理論課。

4.各地、各校要形成軍訓方案、安全預案和《2018年高一新生軍訓工作信息統計表》,報市教育局備案;各區屬學校報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5.根據《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2015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辦〔2015〕6號)要求,軍訓費從學校公用經費中開支,嚴禁學校在軍訓期間向學生收取軍訓費、住宿費、交通費、照相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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