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寶被判賠廣藥14.4億元,兩者有何恩怨情仇?

曠日持久的涼茶商標案終於有了一審判決。7月27日,根據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的“關於王老吉商標法律糾紛訴訟結果的公告”顯示,廣州最高人民法院判決加多寶方賠償王老吉母公司廣藥集團共計約為

14.4億元。

加多寶被判賠廣藥14.4億元,兩者有何恩怨情仇?

那麼,這場吸引大多數國人關注的訴訟案,來龍去脈是怎麼樣的呢?

我們先從王老吉涼茶的歷史說起。

王老吉涼茶由王澤邦始創於清道光八年,至今已有近200年曆史。在動盪的社會中幾經周折依然維持著經營。1949年之後,王老吉涼茶分成了兩支:一支被收歸國有,後更名為“羊城藥業”,隸屬於廣藥集團。另一支由王氏後人帶到了香港,經營王老吉香港及海外業務,即“香港王老吉國際”,1993年,王氏後人王健儀出任該公司執行董事。

假如兩家按照廣藥集團經營國內業務,“香港王老吉國際”經營香港及海外業務的模式經營下去,那也就沒今天那麼熱鬧的事了,那兩家怎麼又走到一起了呢,這要感謝一個人,名字叫陳鴻道。陳鴻道是東莞籍商人,從事於粵港兩地的貿易批發行業,1995年,有意在內地經營涼茶產業的陳鴻道與王氏後人王健儀進行了接觸,獲得了紅罐裝王老吉涼茶的配方。按照我們上面說的,香港的王氏後人雖然有王老吉配方但是沒有在內地的商標使用權,想在內地經營王老吉業務的他,轉而向廣藥集團尋求合作。

1997年2月13日,廣州羊城藥業王老吉食品飲料分公司(王老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與陳鴻道的香港鴻道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合同規定鴻道集團自1997年取得“王老吉”商標生產銷售紅色紙包裝及紅色鐵罐裝涼茶飲料的獨家使用權,合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為15年,後雙方又於2001年續簽合同,有效期共計20年。為了王老吉涼茶的發展,鴻道集團投資成立了香港加多寶(廣東)股份公司,由香港王老吉集團提供配方,經廣州王老吉藥業特許在中國內地獨家生產,專門負責“紅罐”王老吉涼茶的生產和銷售,加多寶集團在內地先後設立了四個加工廠,把廣藥集團授權的王老吉涼茶品牌運作的風生水起。

從1997年廣藥集團將紅罐王老吉商標授權給鴻道集團後,加多寶就開始了對王老吉品牌的苦心經營,然而在2002年以前,王老吉涼茶只是一個區域品牌,銷售業績連續數年維持在1億元左右,無法走出廣東和浙南一帶。為此,陳鴻道聘請成美公司對“王老吉”進行了重新定位——明確了紅罐王老吉是在“飲料”行業中競爭,競爭對手應是其他飲料;品牌定位為“預防上火的飲料”,獨特的價值在於——喝紅罐王老吉能預防上火。

加多寶對王老吉的重新的定位,為王老吉涼茶走向全國掃清了障礙。此後幾年間,加多寶集團投資十多億元,強化廣告宣傳,擴建生產基地,拓寬銷售渠道,甚至拍攝了一部講述王老吉涼茶創始人行醫的電視劇《嶺南藥俠》。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捐款1億元的高調慈善,更是讓王老吉聲名大振,最終奠定了紅罐王老吉在中國飲料品牌中的地位。公開數據顯示,加多寶集團2002年銷售額還不及2億元,2003年銷售額竄升至6億元,2007年飆升至50多億,2008年高達140億元,2011年已達到160億元。 藉助王老吉品牌的巨大號召力,廣藥集團也順勢於2005年推出了綠色盒裝王老吉,由此,市面上出現了兩個“王老吉”。

加多寶被判賠廣藥14.4億元,兩者有何恩怨情仇?

借紅罐王老吉的東風之力,綠盒王老吉年銷售額也從2004年的8000萬,迅速升至2011年的近20億元。2006年二者同時入選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據北京名牌資產評估公司評估,王老吉品牌價值已達1080.15億元,成為中國第一品牌。可以說,兩家公司的親密合作,讓一個有著近180年悠久歷史的百年老字號重又風生水起。

加多寶被判賠廣藥14.4億元,兩者有何恩怨情仇?

甚至到這裡,加多寶與廣藥大體上還是“共贏”的。然而此一時彼一時,眼看著“寄養出去的兒子”名利雙收,王老吉涼茶已培育了一個成熟的市場,廣藥集團不免著急眼紅了。隨著王老吉品牌在市場上高歌猛進勢頭不減,從2008年起,加多寶和廣藥集團雙方在“王老吉”商標使用費和商標使用年限上,開始出現雜音。

這要先從2002和2003年雙方簽訂的兩份脆弱的補充協議說起。1997年,廣藥集團與香港鴻道集團簽訂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約定香港鴻道集團對“王老吉”商標的租賃期限至2010年。2002年至2003年期間,時任廣藥集團總經理的李益民又與加多寶簽訂了“王老吉”商標租賃期限延長合同,在兩份補充協議中同意加多寶對“王老吉”商標租借期限延長至2013年和202年。

在這兩份補充協議簽訂之後不久,一手促成此事的李益民即被調查出在收受加多寶300萬港幣賄賂,案發後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廣藥集團據此認定,王老吉商標被李益民“嚴重賤租”了:公開資料顯示,從2000年到2010年,紅罐王老吉已從2億的銷售額增加到了160億元,而同期加多寶給廣藥的年商標使用費僅從450萬元增加到506萬元,即便到2020年也只有537萬元。而加多寶集團一手將王老吉撫育壯大,覺得功勞苦勞都是自己的,在這一點上,當然也不願意輕易給廣藥集團這個“生父”太多退讓。於是,這場爭奪歷時兩年而不休可以說,這成了二者“婚變”的直接導火線。

然而,如果僅僅是因為廣藥眼紅王老吉的高歌之勢和品牌價值,或許還不足以使二者走向決裂。加多寶集團從長遠發展考慮,本可以在剩下的數年內適當提高商標的使用費,努力與廣藥集團實現諒解,爭取獲得更久的商標授權,在維護與提升王老吉品牌的基礎上實現雙方利益的最大化,為何最終卻走向決裂呢?就在雙方為品牌使用權而互相博弈的時候,廣藥的一項舉措,促使了加多寶作出“去王老吉化”的決心。2011年11月起,廣藥集團宣佈開始實施“大健康產業戰略”,具體舉措包括:在全球範圍內公開招募新合作伙伴,共享“王老吉”品牌資源,把“王老吉”品牌向藥酒、藥妝、保健品、食品、運動器械等多個領域擴張,計劃到2015年將王老吉品牌下屬產品的銷量提升到500億元。

加多寶被判賠廣藥14.4億元,兩者有何恩怨情仇?

消息傳出,加多寶立刻指責廣藥集團“缺乏商業倫理”。加多寶的不滿可以理解,畢竟如今“王老吉”的價值,是加多寶一手經營的,而廣藥的“大健康計劃”不僅有坐收漁利之嫌,更無形中稀釋了加多寶紅罐裝王老吉的品牌價值——這是加多寶無論如何都不願接受的。

2012年5月12日,廣州藥業發佈公告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簡稱“貿仲”)已裁決,廣藥集團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簽訂的商標使用補充協議無效,加多寶將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至此,這場曠日持久的中國第一商標案終於落幕,一手締造了王老吉神話的加多寶,不得不接受這個“為他人作嫁衣裳”的結局。

商標之爭原本到此可以結束,誰知到了2014年,廣藥集團突然決定向廣東省高院提起訴訟,稱包括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在內的六家加多寶系公司侵害廣藥集團“王老吉”註冊商標,造成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0億元。2015年2月,廣藥集團又將10億元索賠金額變更為29億元。

隨後六家加多寶公司向廣東高院提起反訴,請求廣東高院判令:廣藥集團賠償加多寶公司經濟損失10億元;反訴訴訟費由廣藥集團負擔。不過,廣東高院對這一反訴請求未予受理,加多寶隨後向最高法上訴。2015年11月9日,廣東最高人民法院下達裁定,認定六家加多寶公司提出反訴不符合受理條件,駁回加多寶上訴,維持原判。

2018年7月27日,廣東高院就廣藥集團與六家加多寶公司的“王老吉”商標糾紛案做出一審判決,六家加多寶公司敗訴,賠償廣藥集團14.4億元

王老吉與加多寶的恩怨自2012年爆發以來,雙發就紅罐包裝之爭,加多寶和廣藥在“王老吉”商標的使用權、涼茶配方、廣告語等等事項多次訴諸法庭。不過,從判決結果來看,加多寶鮮有勝績,累計賠償金額超過

16億元

  • 部分內容轉自知乎
  • 作者:Qss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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