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飾的祖先

燈的祖先是什麼?這要先從火說起。

在茹毛飲血的時代,人類可以看到的自然光除了天上的日月星辰和閃電,就只有地球上火山或者各種自燃現象引發的火光。每至夜晚,尤其是星月暗淡的時候,人類只有陷入漫無邊際的黑暗;人類難以分辨彼此,無法看清環境,任何需要視覺指引才能進行的動作都非常艱難,聽覺、觸覺、嗅覺是這時候的主要依賴。黑暗是人類成長史上最無奈最長久的痛苦和煎熬,黑夜裡的光明成為人類成千上萬年執著的夢想,最強烈的渴望。

自然火的使用一定早於人工取火。一定是某一個人類史上最聰明的人之一,面對自然火,突然靈感激發,克服了人類對於火的自然恐懼,首先試探著靠近火焰,最後用一根樹枝或者一把野草把火引到洞穴,用來燒烤食物,保存了火種,照亮了黑夜。這個人不是普羅米修斯,也不是燧人氏,但一定是人類最值得紀念的無名英雄。考古學迄今發現最早的用火遺蹟是 180萬年以前,但是未發現的應該更早。火的使用是人類最重要的利用自然資源的開端,是人類遠古文明加快發展的重要節點。

人類用火照明,最開始也許是篝火,也許是火把,尤其是浸了動物油或植物油的火把用起來更方便更持久。中國歷史上把可以執持的火把稱為燭,點燃的火堆稱為燎,或稱大燭。因此,燭是最早最原始的經過簡單加工製成的照明工具,應該作為燈的祖先。雖然簡陋甚至有些粗劣,但卻給人類在太陽落山以後仍然可以從事祭祀、勞作、學習、創作、交流提供了無限可能,從此人類才開啟了多姿多彩的夜生活。

燈飾的祖先

點燃的火堆稱為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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