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審員法施行滿三月:新規接地氣 履職更積極

原標題:新規接地氣 履職更積極(聚焦人民陪審員)

人民陪審員被譽為公民在法院中的“耳朵”和“眼睛”,是“不穿法袍的法官”。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被提上日程,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對改革的方向和細節作出了部署。

在三年的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的基礎上,今年4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頒佈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對人民陪審員制度作出重大改革,這標誌著富有中國特色的人民陪審員制度正式施行。“七人合議庭”“隨機抽選”等在一些法院審理案件時出現,人民陪審員法作出的新規得到落實。

七人合議庭使裁判結果更能實現法律價值和社會價值的有機統一

近日,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因50年的老房子拆遷而引發的繼承糾紛案件。庭審適用了“4名陪審員+3名法官”七人合議庭,這也是人民陪審員法施行後,江北法院首例適用七人合議庭審理的案件。

人民陪審員法明確規定,對於“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社會影響重大的刑事案件;涉及徵地拆遷、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其他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的第一審案件須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七人合議庭進行。

與以往常見的三人合議庭不同的是,人民陪審員法規定的七人合議庭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人民陪審員側重對案件事實進行評議,法官側重對法律適用進行評議。

“七人合議庭從法律上規定了人民陪審員佔據著合議庭的大多數席位,他們來自不同行業、不同群體,在案件的事實認定上,他們能獨立發表意見,與法官共同表決,這樣的裁判結果更能實現法律價值和社會價值的有機統一。” 江北法院慈城法庭法官方曉亭說。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李壽偉介紹,七人合議庭是這次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的一個創新。實踐表明,對一些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組成七人合議庭來審理更為慎重,更能發揮人民陪審員社會閱歷比較豐富、對社情民意比較瞭解的優勢,有助於提升此類案件的審理效果。

陪審員隨機抽取使“陪而不審”“駐庭陪審”等問題得到較好解決

“人民陪審是發揚民主、防止法官專斷的有效措施,可以有效監督司法過程,為事實判斷提供社會經驗,讓司法裁判最大限度接近公眾對公平正義的認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雷說。

過去,人民陪審員制度在發揮應有作用的同時,也面臨不少問題。其中,最突出的是,長期以來,人民陪審員受到“陪而不審”的詬病。一些人民陪審員參加庭審只是走過場,庭審時不發問、合議時不發言,甘當“花瓶”。一些人民陪審員長期駐庭陪審,成了“專業陪審員”,被調侃為“編外法官”,影響了公民社會經驗對審判的作用發揮。

對此,人民陪審員法規定,人民陪審員主要是隨機抽選產生,任期為5年,一般不得連任。同時,為了滿足審判活動需要,也可以通過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的方式產生人民陪審員,但人數不得超過名額數1/5。

“制定人民陪審員法,從立法層面直指人民陪審員‘陪而不審’的問題。”程雷介紹,人民陪審員法實施後,人民陪審員選任範圍將擴大,人民陪審員的廣泛性和代表性將增強。選任理念由原來的“方便”“好用”向“廣泛”“隨機”轉變。法院可以逐漸從原來的注重陪審案件“數量”“陪審率”向關注陪審案件“質量”轉變,“駐庭陪審”“陪而不審”“審而不議”等問題得到較好解決。

為打消人民陪審員因陪審耽誤日常工作的顧慮,許多法院還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關心、支持,主動加強與財政部門溝通,認真落實人民陪審員經費保障規定,充分調動人民陪審員履職的積極性。

獨立發表意見,事實審與法律審相分離,有利於陪審員發揮作用

在許多國家,陪審制度是基本的訴訟制度,陪審團在認定嫌疑人是否有罪方面發揮著決定性作用。

在我國,人民陪審員在庭審中如何發揮作用?人民陪審員法明確,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權力。人民陪審員參加三人合議庭審判案件,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獨立發表意見,行使表決權。人民陪審員參加七人合議庭審判案件,對事實認定,獨立發表意見,並與法官共同表決;對法律適用,可以發表意見,但不參加表決。

方曉亭介紹,在開庭審理因老房子拆遷而引發的繼承糾紛案件中,4位人民陪審員在事實認定中都獨立發表了自己的意見,特別是有兩位年齡較長的人民陪審員,對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家庭房屋取得的政策、當時民間家庭繼承的風俗習慣都有較好的把握。休庭期間,兩位人民陪審員還對5名高齡當事人打起了“感情牌”,進行協調。最後,原告也不再堅持原訴請並願意繼續協調。5名當事人中年齡最大的哥哥激動地說:“法官和人民陪審員努力緩和兄妹之間的矛盾,解決了我一塊心病,對我晚年生活都是一大慰藉,非常感謝。”

“人民陪審員法的修訂實施,確立了陪審員制度發展的中國模式。”湘潭大學訴訟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劉方勇介紹,人民陪審員法對三人、七人合議庭分別作出不同規定,三人合議庭延續了人民陪審員和法官同職同權的傳統模式,七人合議庭中事實審、法律審“兩審分離”,體現了人民陪審員法立法的開放性、包容性。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林文學表示,為貫徹落實好人民陪審員法,最高法將盡快制定相關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對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案件的庭審程序、評議規則,人民陪審員的培訓、考核、獎懲等問題作出細化規定。

《 人民日報 》( 2018年07月27日 1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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