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评论」“官告民”也是一场法治现场课

日前,在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所略乡人民政府大院内,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对4起拒不送子女入学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当地干部群众200多人到场旁听。

对于“民告官”的案例大家已经不陌生了,但是“官告民”还是非常的新鲜,也引起了大家的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问题让“官”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呢?

据悉,所略乡弄中村、尚勤村、百久村4户家庭的子女原就读于所略中学,但因各种原因未完成义务教育便辍学回家务工。该乡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先后指派工作人员多次入户劝学生回校,但上述被告均置之不理。

站在家长的角度,子女的大小事都掌握在他们的手上,不管是因为家庭、经济还是其它原因让孩子辍学似乎都与其他人无关,当然也未曾料到自己会被政府告上法庭。

站在政府的角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他们为这些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孩子撑起“保护伞”是职责所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民告官”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既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教育的公平性,也是在告诫大家不要妄图挑战法律,即便是父母也不能剥夺孩子该享受的权利,不然将会受到法律的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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